9.8旺角|18歲學生認非法集結判入更生中心 

9.8旺角|18歲學生認非法集結判入更生中心 
2019 年 9 月 8 日,有人在旺角聚集示威、一度堵塞馬路,並向旺角警署照射鐳射光,警方驅散人群時拘捕 2 男 1 女。其中一名 18 歲女學生早前承認非法集結罪,還押至周一(15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

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指,案發高峰期逾百人參與,歷時約 3 小時,但案中暴力程度較同類案件輕,無人受傷;被告曾以鐳射筆照向警署,但其位置與警署有一段距離,帶來的潛在傷害較低。裁判官考慮被告案發後患上創傷後遺症和抑鬱症,現時情緒已平復和積極生活,加上有深切反省,故採納報告建議,判被告入更生中心。

Read more

涉切線輾斃電單車司機 救護員認危駕致死判囚14月

涉切線輾斃電單車司機 救護員認危駕致死判囚14月
2021 年 8 月下旬,27 歲非緊急救護員駕駛私家車前往瑪麗醫院上班,途中錯誤駛往大角咀深旺道方向,欲「切線」調頭時,與一輛電單車相撞,最終導致 55 歲鐵騎死亡,其妻手腳多處受傷。他周一(15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危駕致死及嚴重受傷 2 罪。

暫委法官鍾偉強強調,危駕致死屬嚴重罪行,需顧及至親離世對其家人的影響,批評被告因為一己之便,明知死者的電單車接近仍「切線」,但考慮被告沒有飲酒、超速、有悔意及即時認罪,判囚 14 個月,停牌 5 年及須自費完成駕駛改進課程。

Read more

2020年屯門傷人案 1男申推翻認罪答辯獲批 7.17再訊

2020年屯門傷人案 1男申推翻認罪答辯獲批 7.17再訊
2020 年 7 月,3 名男子在屯門街頭欲邀 2 名陌生女子喝酒,纏擾間對方男友和友人到場,發生肢體衝突,其中一人在追截時被捲入車底,最終不治。8 人被控俗稱「傷人17」的「有意圖而傷人」等罪,其中 1 人認罪,但於法官裁定不認罪同黨「傷人 17」無罪,改裁其中 6 人罪責較輕的「傷人 19 」罪成後,認罪被告遂申請推翻答辯,周一(15 日)在區域法院處理。

辯方解釋,與被告溝通時過於側重定罪機會及刑期長短,忽略了證據分析。控方形容,被告屬「輸打贏要」,如法庭批准他推翻答辯或「開先例」,造成「反不公」的情況,指「咁樣唔會達至公義囉」。

法官林偉權表示,被告放棄認罪扣減,以換取審訊權利,不等於會獲無罪判決,難言有「著數」。他又強調「公義一定關於事實」,但辯方似乎過於關注刑期,沒作事實探討,考慮到司法公正原則,最終行使酌情權,批准被告更改答辯。由於控方需時考慮是否接納被告改認「傷人 19」罪,案件押後至 7 月 17 日再訊。

Read more

30歲男涉強姦9歲女童並拍下過程 被控兩罪還押候訊

30歲男涉強姦9歲女童並拍下過程 被控兩罪還押候訊
30 歲倉務員被指於 2021 年透過網上交友程式認識 9 歲女童後,邀對方到其寓所,涉強姦女童並拍下性交過程。他被控各一項強姦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案件周一(15 日)於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把案件押後以作進一步調查。辯方申保釋,控方反對;裁判官覃有方聽畢雙方陳詞後拒絕讓被告保釋,辯方保留 8 天覆核權。案件押後至 7 月 10 日再訊,並於 5 月 23 日處理保釋覆核,期間被告還押候訊。

Read more

奏二胡六旬翁否認7項無牌演奏及籌款 主控染疫審訊周二續

奏二胡六旬翁否認7項無牌演奏及籌款 主控染疫審訊周二續
曾因在東涌以二胡演奏《願榮光》,被票控無牌演奏,最終獲裁無罪的六旬翁,再被指前年及去年在港鐵旺角東站、大圍站和中環拉二胡,涉無牌演奏及籌款。他否認 4 項「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及 3 項「未經批准在公眾地方進行籌款活動」的傳票控罪。案件原訂周一(15 日)於沙田裁判法院開審,惟主控因染疫缺席,故庭上只處理同意事實。聽畢案情後,被告表示「事實基本是這樣,但我沒有罪。」案件押後至周二(16 日)續審。

Read more

【實時更新】47人案|第57日審訊 林景楠接受何桂藍一方盤問

47人案-第57日審訊
【實時更新報道】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一(15 日)展開第 57 日審訊。林景楠接受何桂藍一方盤問,庭上提及沈旭暉邀請林參選立法會功能組別,林另一方面提名何桂藍參與新東初選,至 2020 年 6 月,林宣布轉至新東參選。林供稱,是因為進出口界的選民多為建制人士,勝選機會不大,而他從小在新東長大,作為商人在新東有最多分店,常與市民溝通。

林其後於 2020 年 7 月又宣布轉回進出口界參選。林稱因身邊朋友游說而改變。時任新東選舉主任楊蕙心供述考慮何桂藍參選資格的過程,指在 DQ 何之前,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曾提供何的 Facebook 帖文。

全日綜合報道:
47人案|林景楠解釋一度欲轉新東參選 選舉主任供稱DQ何桂藍前政制局曾供料
上周報道:
47人案|證人X否認秘密攝錄 另稱戴耀廷曾提「推翻政府」 辯方指口供沒提
47人案|第14周審訊 文字及影像報道整合

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Read more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5.7-13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5.7-13

47人案 控方匿名證人供稱新西會議上「光明正大」攝錄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第 14 周審訊完成。控方匿名證人 X 供稱,在初選新界西協調會議拍片及錄音,用作「研究」,並在回應辯方質疑時稱「我唔係秘密(攝錄),我係好光明正大咁攞出嚟影。」X 另供稱,戴耀廷曾提及想「推翻政府」,辯方質疑口供沒提,X 答稱「以我嘅理解,即係我覺得,逼特首落台,就係要推翻政府」。 鍾錦麟本周完成作供。由於施德來、彭卓棋確診,案件周四及周五不設聆訊,暫押後至下周一(15 日)上午續審。辯方消息指,控方將應辯方要求,下周傳召認罪被告林景楠出庭,接受辯方盤問。 聽障男生襲警案重審 辯方播片有警稱「我同阿 sir 對埋故仔先」 2019 年 9 月 15 日港島區遊行 19 歲聽障男生被指企圖搶去警司的胡椒噴霧,糾纏間令對方雙膝擦傷,被裁定襲警罪成,判入更生中心。男生不服裁決向高等法院上訴,法官指被告嚴重聽障,原審未獲得公平審訊,裁定上訴得直,下令發還重審。裁判官鄧少雄拒絕辯方永久終止聆訊申請。 辯方反對被告招認呈堂,在庭上播放片段,顯示有警員曾稱「我同阿 sir 對埋故仔先」,認為警員意思是想統一各人說法。辯方又指,警司僅稱被搶去胡椒噴劑,他其後向拘捕警員劉志威表示遭被告「襲擊」,劉以為「襲擊就係打警察」,故誣衊被告作出「打警察」的招認,務求令被告招認與警司供詞互相吻合;劉不同意。 辯方陳詞指,劉的證供「強差人意」,指劉供稱安排聽障的被告致電母親,要求她到警署,情況如某港產片的內容,「屈個視障嘅人偷睇國家機密,令人哭笑不得」。案件押至 5 月 29 日續審,裁判官屆時裁定被告招認的呈堂性,是否表證成立。 蔡天鳳案 涉案村屋檢獲外套驗出前家姑DNA  28 歲女模特兒、譚仔米線創辦人媳婦蔡天鳳今年 2 月在大埔龍尾村被揭發疑遭殺害碎屍。死者前夫、前家翁、前大伯被控一項謀殺罪,前家姑則被控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另 2 人則涉協助死者前夫乘搭遊艇逃往澳門,各被控一項意圖協助罪犯罪,案件周一(8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 控方透露,於涉案私家車座位血跡、涉事村屋內發現的人體下肢和煲具,均驗出死者的 DNA ,另外在屋內檢獲的外套則驗出前家姑的 DNA 。前家姑申請保釋被拒,案件押後至 7 月 31 日再訊,以待警方檢驗電鋸、刀,鎚子等逾 30 件工具。被告出庭應訊時神色平靜,死者前家翁鄺球不時望向旁聽席,前家姑李瑞香則一直低頭。 光城者案 23歲男被控「串謀恐怖活動」交付高院 警方國安處 2022 年 10 … Read more

47人案|第14周審訊 文字及影像報道整合

初選47人案 - 法庭線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第 14 周審訊完成,《法庭線》整理一周文字及影像報道,讓讀者更易掌握審訊進展。

周一(8/5),第 54 日審訊:
辯方大狀 Trevor Beel 盤問鍾錦麟,問及戴耀廷的計劃是否「一刀切地」無差別否決預算案,鍾答稱「我反而覺得你原先嘅講法一係為咗爭取五大訴求而去否決預算案,呢個係比較貼近實際嘅情況。」鍾完成作供,歷時 3 日。

周二(9/5),第 55 日審訊:
控方匿名證人 X 供稱,在初選新界西協調會議拍片及錄音,用作「研究」,並在回應辯方質疑時稱「我唔係秘密(攝錄),我係好光明正大咁攞出嚟影。」X 另供稱,戴耀廷曾提及想「推翻政府」,辯方質疑口供沒提,X 答稱「以我嘅理解,即係我覺得,逼特首落台,就係要推翻政府」。

周三(10/5),第 56 日審訊:
施德來代表律大狀指,施周二晚到醫院求診後,確診感染新冠病毒。法官批准押後續審。

周四(11/5):
沒有聆訊。黃碧雲在 Facebook 指,收到法庭通知,彭卓棋周四亦確診,案件暫押後至下周一(15 日)上午續審。

周五(12/5):
沒有聆訊。辯方消息指,控方將應辯方要求,下周傳召認罪被告林景楠出庭,接受辯方盤問。

Read more

聽障男生襲警重審案 辯方:警稱安排被告致電母親 如「屈個視障偷睇國家機密」

聽障男生襲警重審案 辯方:警稱安排被告致電母親 如「屈個視障偷睇國家機密」
聽障男生襲警重審案,周五(12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踏入第四日審訊。辯方庭上播放片段,顯示當日有警員稱「我同阿 sir 對埋故仔先」,認為警員意思是想統一各人說法。辯方指,警司僅稱被搶去胡椒噴劑,他其後向拘捕警劉志威表示遭被告「襲擊」,劉以為「襲擊就係打警察」,故誣衊被告作出「打警察」的招認,務求令被告招認與警司供詞互相吻合;劉不同意。

辯方陳詞指,劉的證供「強差人意」,指劉供稱安排聽障的被告致電母親,要求她到警署,情況如某港產片的內容,「屈個視障嘅人偷睇國家機密,令人哭笑不得」。案件押至 5 月 29 日續審,裁判官屆時裁定被告招認的呈堂性,是否表證成立。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