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1 月理大校園被警方包圍,大批市民在理工大學外圍聲援被困者,逾 200 人被控暴動罪。當中涉及 6 人的案件周一(3 日)於區域法院開審,其中兩男女開審前改為承認暴動罪,案情提及二人當晚被捕後,分別被送往醫院治理。 暫委法官陳慧敏把案件押後至周二(4 日)續審,料處理 4 名不認罪被告承認事實及開審陳詞。期間 4 人續准保釋。兩名認罪被告則暫定於 5 月 11 日求情,期間還押。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19 年 11 月理大校園被警方包圍,大批市民在理工大學外圍聲援被困者,逾 200 人被控暴動罪。當中涉及 6 人的案件周一(3 日)於區域法院開審,其中兩男女開審前改為承認暴動罪,案情提及二人當晚被捕後,分別被送往醫院治理。 暫委法官陳慧敏把案件押後至周二(4 日)續審,料處理 4 名不認罪被告承認事實及開審陳詞。期間 4 人續准保釋。兩名認罪被告則暫定於 5 月 11 日求情,期間還押。
【實時更新報道】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一(3 日)展開第 37 日審訊。趙家賢在法官提問下,同意自己與區諾軒成功游說戴耀廷,令初選參選人毋須簽署文件。 趙修訂上周證供,稱自己沒出席 2020 年 5 月 5 日新東會議。法官追問指,趙上周供稱鄒家成曾就否決權發表意見,並批評傳統民主黨,而趙現稱沒出席 5 月 5 日的新東會議,即鄒的言論是在 4 月 14 日新東第一次會議上發表?趙確認。在被告席的鄒家成則眼望向上方。 控方上周五展示戴耀廷〈香港攬炒大對決〉一文,當中提及「民主派的策略是以『攬炒』去迫使中共及特區政府就『反送中』所提出的五大訴求作讓步」等。趙家賢指庭上首次閱讀該文,「但係我有一啲補充」,形容文章「煽動性、預言家」,又指戴在初選協調會議討論否決權、未達共識期間發表該文,「我睇到呢啲(文中)字眼,我係好火滾嘅」,斥戴「好似係民主派全港唯一領導人」。 全日綜合報道: 47人案|控方展示趙家賢代表出席新東會議WhatsApp筆記 有鄒家成等發言紀錄 上周報道: 47人案|第八周審訊 文字及影像報道整合 47人案|趙家賢稱首次讀戴耀廷文章感「火滾」 斥戴如「民主派全港唯一領導人」 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第八周審訊完成,《法庭線》整理一周文字及影像報道,讓讀者更易掌握審訊進展。 周一(27/3),第 32 日審訊: 區諾軒確認曾出席 2020 年 7 月 17 日的港島協調會議,法官質疑兩日前宣布退出,但事實上沒有完全退出參與。區完成作供。主控周天行首度確認,控方視曾參與初選九龍東協調的觀塘區議會前主席蔡澤鴻為案中共謀者之一。 周二(28/3),第 33 日審訊: 第二名控方證人、認罪被告趙家賢原定開始作供。不過法官陳仲衡身體不適,故未能開庭。 周三(29/3),第 34 日審訊: 趙家賢開始作供,指稱戴耀廷於佔中後,成為「帶領者」角色,2018 年提出「風雲計劃」,「引領咗好多本土呀抗爭派呢係出選」,以取區議會過半,影響地區撥款甚或取得特首選舉的區議會選委,「著手營造憲制抗爭概念」。 周四(30/3),第 35 日審訊: 趙家賢指自己曾要求戴承諾由「民主動力」全權處理初選,而戴當時「口輕輕答係無問題」,惟事後有變異,然後稱「我知道主控之後會帶領我去講出」。趙又提及,資深傳媒人蕭若元曾贊助選民登記活動。 周五(31/3),第 36 日審訊: 趙家賢指庭上首次閱讀戴耀廷所撰〈香港攬炒大對決〉,形容文章「煽動性」,指戴在初選協調會議討論否決權、未達共識期間發表該文,「我睇到呢啲(文中)字眼,我係好火滾嘅」,又稱若有細看其文章、發言,「好深信」不會同意承辦初選。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第二名控方證人趙家賢周三(29 日)起開始作供,指稱戴耀廷於佔中後成為「帶領者」角色,2018 年提出「風雲計劃」,「引領咗好多本土呀抗爭派呢係出選」,以取區議會過半,影響地區撥款甚或取得特首選舉的區議會選委,「著手營造憲制抗爭概念」。趙又形容戴耀廷為「大學者、大文豪、大思想家」,指戴在媒體撰文,評論及倡議政局發展,把區議會勝選的「民意、民氣」延續至立法會選舉。
控方展示 2020 年 4 月發布、戴耀廷所撰〈香港攬炒大對決〉一文,指提及「民主派的策略是以『攬炒』去迫使中共及特區政府就『反送中』所提出的五大訴求作讓步」。趙家賢在庭上指首次閱讀該文,「但係我有一啲補充」,形容文章「煽動性、預言家」,又指戴在初選協調會議討論否決權、未達共識期間發表該文,「我睇到呢啲(文中)字眼,我係好火滾嘅」,斥戴「好似係民主派全港唯一領導人」。
趙說,初選的初心並非用「攬炒」字眼迫使中共、特區政府作出讓步,又稱若自己與「民動」職員「有仔細睇返清楚戴耀廷咁多嘅文章同埋發言,咁我好深信,我同民主動力都不會同意承辦初選。」案件周一(4 月 3 日)續審。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五(31 日)展開第 36 天審訊,控方展示 2020 年 4 月發布、戴耀廷所撰〈香港攬炒大對決〉一文,指提及「民主派的策略是以『攬炒』去迫使中共及特區政府就『反送中』所提出的五大訴求作讓步」。 趙家賢作供時指庭上首次閱讀該文,「但係我有一啲補充」,形容文章「煽動性、預言家」,又指戴在初選協調會議討論否決權、未達共識期間發表該文,「我睇到呢啲(文中)字眼,我係好火滾嘅」,斥戴「好似係民主派全港唯一領導人」。 趙說,初選的初心並非用「攬炒」字眼迫使中共、特區政府作出讓步,又稱若自己與「民動」職員「有仔細睇返清楚戴耀廷咁多嘅文章同埋發言,咁我好深信,我同民主動力都不會同意承辦初選。」案件下周一(4 月 3 日)續審。 周五實時報道: 【實時更新】47人案|第36日審訊 趙家賢指戴耀廷寫「煽動性」文章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接獲一名市民投訴,指「信諾環球保險有限公司」於 2019 年至 2020 年間,在未經同意下,將其個人資料用作直接促銷。該公司被票控後否認控罪,裁判官劉淑嫻周五( 31 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裁定其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指,接納事主所指,本來僅同意被告將其個人資料用作與財務、保險和投資相關的促銷,案發時卻收到由被告發出、與上述範疇無關的促銷電郵,內容包括「女士喺度做運動」的圖像。 不過,官指事主從未主動按相關電郵上提供的方法,以聯絡被告,表示自己欲退訂電郵,強調被告確實有提供退訂的選項,故不能排除被告可能錯誤地認為事主同意收到相關電郵,被告沒有違反「謹慎責任」。
41 歲男貨車司機被指於 2021 年 3 月參加聚會喝酒後,欲駕車離開,其 27 歲友人嘗試勸止不果,司機兩度輾過友人,一度拒絕自首,友人最終身亡。司機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醉駕及肇事後不顧而去 3 罪,被判囚 22 個月。律政司不服刑罰過輕,提出刑期覆核,上訴庭 3 名法官早前批准律政司申請,改判司機監禁 3 年。 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法官薛偉成及潘敏琦周五(31 日)頒下裁決理由書,批評司機案發時駕駛方式不負責任,導致事主失去生命,他不顧友人提醒及勸阻,沒有在事故後立即停下,及時自首,此等行為加重其罪責。原審官以監禁 2 年 9 個月為量刑起點明顯不足,改以 5 年作量刑起點。
55 歲退休警司龍少泉於 2016 年,訛稱單位供父母居住,借取政府房屋福利貸款約 200 萬元,及銀行按揭貸款 390 萬元,購入愉景灣一單位後實際將其租出,於 2021 年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兩項欺詐罪成,判囚 1 年半,他去年 11 月底已刑滿出獄。龍不服定罪提上訴,周五(31 日)於高等法院上訴庭處理案件。3 名法官聽畢雙方陳詞後,即日拒批許可申請,並駁回其定罪上訴,將於半年內頒下書面判詞。 律政司強調,龍少泉隱瞞打算出租單位,騙取房屋津貼及按揭貸款,除了與賣家簽訂的補充協議外,另有相關 WhatsApp 對話,顯示租客隨後有商討及落實租約。原審官裁決時已解釋為何不接納龍的辯解。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周五(31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 50 日審訊。鍾沛權在辯方覆問下,否認何桂藍、鄒家成等專訪有危害國家的實際風險,又指警方在 2021 年 6 月下載《立場》文章前,未曾提及文章內容不實,質疑警方在《國安法》生效、《蘋果》停運後,「因為我哋係《立場新聞》,有理冇理下載咗⋯最後揀咗 500 幾篇,喺裡面嘗試搵啲證據去檢控我哋」。 辯方又呈上鄒家成 FB 帖文,當中提到「大中華膠」,法官郭偉健聞言稱:「『膠』係咪一定負面?唔會褒獎?」鍾稱初時有人以此自嘲,亦有人不介意告訴他人「我係大中華膠、左膠」。辯方指,政治光譜廣闊,並非如控方所形容只有「黃藍」二分;鍾認為,在年輕政治人物中,不同派系對某些標籤的應用,「我只可以講係睇脈絡、前文後理」。案件下周一(4 月 3 日)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