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213 人涉在油麻地「圍魏救趙」。其中一宗涉及 19 人的案件,1 男 1 女暴動罪成分別判囚 3 年 10 月及 4 年 1 月。他們不服定罪提上訴,周三(26 日)被上訴庭即日駁回申請,6 個月內頒布判詞。
上訴方稱,原審誤指男被告案發時「一身黑色裝束」,但他其實穿有明顯特徵的白衣,可見他沒隱藏身分;又指原審沒考慮被告「打機」照片,認為相片可削弱法庭推論。官反問,「唔可以又打機又去暴動嘅?暴動完又上去打機食嘢,再落嚟都得㗎?」,又指穿白衣非不能參與暴動,重申法庭要考慮證據疊加效應。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