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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村繪本案判詞解讀 法官判詞釐清了甚麼界線?留下了甚麼疑問?

《立場新聞》被指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周一將在區域法院開審,是數十年來首宗開審的傳媒被控煽動罪案件。所涉的「煽動刊物」罪,被政府先後引用,控告「羊村繪本案」的 5 名前言總理事、黎智英及《蘋果日報》多名高層等人。

「羊村案」今年 9 月審結,區院《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裁定 5 人罪成,判囚 19 個月。辯方力陳控罪模糊、過分限制言論自由,以及繪本不涉煽動暴力等,郭一一反駁。郭亦不同意控方所指,毋須證明被告具有煽動意圖就能入罪的說法;亦在判詞闡述對香港形勢的判斷。

「立場案」開審前,《法庭線》與法律評論員黃啟暘對談,了解法官在「羊村案」判詞對煽動罪所作的裁斷、釐清的界線,以及留下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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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村案5人刑滿出獄 1997年後首宗煽動刑物經審訊罪成案 終院採納國安罪保釋門檻

羊村案 5 人刑滿出獄 1997 年後首宗煽動刑物經審訊罪成案 終院採納國安罪保釋門檻
已被撤銷登記的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 5 名前理事包括主席黎雯齡、副主席楊逸意、秘書伍巧怡、司庫陳源森及委員方梓皓,被指發布 3 本「羊村」系列兒童繪本,被裁定「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判囚 19 個月。5 人周一(10 日)刑滿獲釋。

本案為 1997 年以來首宗被控煽動刊物罪、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的案件。《法庭線》整合案件起訴、定罪至刑滿一年多來的重點,包括伍巧怡就被拒保釋向終院申上訴許可,3 名大法官裁定煽動刊物罪屬於危害國安罪行,應採納《國安法》較嚴格的保釋門檻。

區院法官郭偉健裁決時,認為現今謠言、假資訊更有效癱瘓政府、令其下台,故普通法下煽動意圖必須包括煽動暴力不再適用,又指香港政治形勢不穩,為保國安限制言論等自由屬必要。至求情階段,黎雯齡、楊逸意提及「有限制嘅自由係咪自由呢?」等,被法官和控方打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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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丫海難| 家屬是如何走過十年追討之路?

南丫海難| 家屬是如何走過十年追討之路?
2012 年 10 月 1 日國慶日晚上 8 時許,124 名港燈員工及家屬乘搭「南丫四號」,從南丫島出發準備到維港欣賞煙花。惟客船啟航不久即被港九小輪「海泰號」撞穿船身,船尾於 118 秒內直插海床,造成 39 人死亡,與家人從此陰陽相隔。

政府曾於 2014 年公布有 17 名海事處人員涉行為不當,但基於私隱等理由,至今拒交代相關人士身分及紀律程序結果。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於 2018 年,決定不再跟進海難調查。律政司 2020 年 11 月表明不再有檢控,死因裁判官同月決定毋須召開研訊。(另見報道) 

十年間,家屬曾耐心靜候調查,亦曾經歷憤怒、徬徨、無助。多年心結未解,有人安慰「放下」、有人勸告「向前看」,但他們都未有放棄,為的只是能於逝去摯親墓前,交代完整真相。

究竟他們是如何走過這十年追討之路?由其中 3 位家屬親自剖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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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丫海難|家屬為「最後拼圖」苦候十年 追尋真相之路10月揭盅

南丫海難|遇難者家屬為「最後拼圖」苦候 10 年 追尋真相之路 10 月揭盅
2012 年 10 月 1 日國慶日,124 名港燈員工及家屬乘搭「南丫四號」,從南丫島出發準備到維港欣賞煙花。惟客船啟航不久即被港九小輪「海泰號」撞穿船身,船尾於 118 秒內直插海床,造成 39 人死亡。

政府在海難發生後,高調宣布會徹查事件,時任特首梁振英承諾「絕不姑息」、當年的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亦表明,內部調查報告「不可能不公開」。惟事件擾攘 10 年,經歷 3 屆政府,特首、司局長等官員相繼換人,報告仍未完全公開。

政府於 2014 年公布有 17 名海事處人員涉行為不當,但基於私隱等理由,至今拒交代相關人士身分及紀律程序結果。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於 2018 年,決定不再跟進海難調查。律政司 2020 年 11 月表明不再有檢控,死因裁判官同月決定毋須召開研訊。

追尋真相之路看似走盡,惟家屬沒有放棄。他們於 2021 年取得警方呈交死因庭的 2,000 頁死亡調查報告,發現多人口供矛盾,又發現警方曾於 2015 年建議召開死因研訊,逐於今年 6 月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下令召開死因研訊。高院將於 10 月 31 日或之前頒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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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顧者慘劇近10年至少8案 3被告曾稱盼有「安樂死」 醫衞局:無計劃檢討

照顧者慘劇近 10 年至少 8 案 3 被告曾稱盼有「安樂死」 醫衞局:無計劃檢討
現年 58 歲男電工郭偉賢前年在睡房燒炭,殺死已婚近 30 年、患末期肺癌的妻子。他早前承認一項誤殺罪,還押逾 2 年後,周三(7 日)被判感化 12 個月。案情透露,被告太太臨終前曾向家人稱感到極度痛苦,希望香港有「安樂死」。(見另稿)

類似的倫常慘劇並非個別事件,過去 10 年間至少有 8 宗。前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曾接觸其中 3 案的照顧者。他指 3 人都曾經向他提出「香港係咪應該要有安樂死」,認為社會是時候正視照顧者的聲音,不論支持與否,都應該就「安樂死」認真展開討論。有社工則促請政府,加快落實以照顧者為本的支援政策,「省卻照顧者周圍搵服務嘅過程」,從而減輕他們的壓力。

醫務衞生局回覆查詢指,安樂死在大部分先進國家為非法行為,亦不符合醫護人員的專業守則,政府現時並無計劃就安樂死合法化進行檢討。社署則重申,一直透過不同單位提供服務,盡早識別有需要人士及家庭,提供適切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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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前區議員朱江瑋《幻愛》放映會 逾 40 人收限聚告票終獲撤控 公眾及私人處所如何界定?

特稿|前區議員朱江瑋《幻愛》放映會 逾 40 人收限聚告票終獲撤控 公眾及私人處所如何界定?
時任油尖旺區議員朱江瑋  2021 年 8 月,在其旺角辦事處舉行電影《幻愛》的放映會,當時 599G 限聚令規定,公眾地方不得多於 4 人聚集。朱稱為免墮法網,以私人方式舉辦活動:安排在議辦關門後進行、事前需報名,亦不作公開宣傳。

不過當晚食環署與警方 20 多人採聯合行動,指派人「放蛇」發現未經報名的公眾人士都可入場,遂票控在場逾 40 人違反限聚令;又指朱涉嫌違反 599F 的指定處所防疫規定。朱批評執法人員侵犯私人場域,造成恐慌,令不少同類活動因而取消。

事隔近一年,警方撤回罰款通知書,食環署指沒提檢控,但兩部門均未解釋具體原因。律政司則指「證據未能支持合理機會達致定罪」,但亦未詳細解釋。

事件引發連串疑問,例如公眾地方及私人處所如何界定?公眾地方在特定時間是否可被視為私人處所?《法庭線》訪問朱江瑋,詳細了解事發經過,並與兩名大律師探討事件背後的法律爭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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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水清潔工疑遭掟磚誤殺案 17天聆訊總結:官改控誤殺、控方引共同原則、警否認威嚇

上水清潔工疑遭掟磚誤殺案 17 天聆訊總結:官改控誤殺、控方引共同原則、警否認威嚇
上水七旬清潔工在 2019 年 11 月疑遭掟磚誤殺案,5 女 2 男陪審團周二(12 日)退庭商議 7 小時後,裁定兩名案發時未成年被告,誤殺和有意圖而傷人罪不成立,暴動罪則罪成(見另稿)。有被告聞裁決後雙眼泛紅及啜泣。

這案歷 17 日聆訊,《法庭線》整理重點,包括法官裁定謀殺罪證據不足,改控誤殺。控方依賴案中傷者認人,以及次被告招認,主張按「共同犯罪」原則,兩被告負有罪責;辯方爭議次被告招認時狀態,又指首被告為保護他人始動武,應免刑責。

案中另一焦點,在於次被告家人供稱警員曾威嚇,不過警員作供時一一否認;辯方的精神科專科醫生證人認為次被告因受嚇,驚恐症發作,控方專家證人則不同意病發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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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丫海難|死因官不開研訊 家屬直接入稟高院求召開 首提海泰號船頭鋼片新疑點

南丫海難|死因官不開研訊 家屬直接入稟高院求召開 首提海泰號船頭鋼片新疑點
2012 年國慶煙花匯演,發生了香港歷史上重大的海難事故,奪去 39 條人命。警方追查近 8 年,律政司於 2020 年底表明不會再有檢控,死因裁判官亦認為毋須召開死因研訊。惟事故距今近 10 年,成因、責任仍未完全釐清。

家屬其後取得警方提交死因庭的 2000 頁調查報告,多份口供揭露海事處、船廠在造船驗船上連環疏忽,又發現警方曾於 2015 年建議召開死因庭。3 名海難家屬,周一(20 日)直接入稟高等法院原訟庭,指 39 名乘客的死因仍有多個疑團未解,要求法官下令召開死因研訊。

家屬這次入稟提出 5 大疑問,其中首度提及港九小輪「海泰號」船頭用了鋼片加固,又發現「南丫四號」船艙圍板高度不達標,懷疑都是導致「南丫四號」迅速下沉的原因。他們又指,有部分證人曾拒絕警方邀請助查,相信必須透過死因庭運用傳召權,才能查清真相。

死者家屬梁小姐接受《法庭線》訪問,慨嘆 10 年間,家屬追尋真相之路已走盡,今次是最後機會,「行到嚟呢一步,已經係無路可走,你可以揀唔走落去,或者係行埋呢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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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三周年|反修例暴動案數據分析 814人被控 逾一成人案發時未成年

6.12 三周年|反修例暴動案數據分析 814 人被控 逾一成人案發時未成年
2019 年 6 月 12 日,引起廣泛爭議的《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原定在立法會恢復二讀,警方嚴密佈防,大批示威者佔據金鐘夏慤道一帶,並向警方投擲雜物,警方以催淚彈、橡膠子彈及布袋彈等武器清場。當日是反修例運動首場警民衝突,亦拉開及後連串衝突的序幕。

政府先後以「騷亂」、「暴動」形容 6.12 衝突,特首林鄭月娥一度澄清「從無作出暴動定性」,惟前民陣召集人岑子杰向傳媒展示警方發出的《禁止集會通知書》,提及當日警方將金鐘一帶的集會定性為暴動。

不論政府如何定性,反修例首宗暴動案事發於 6.12——21 歲青年冼嘉豪被指將鐵馬撞向警方,被控參與暴動,他於 2020 年 5 月承認控罪,被判監 4 年。

反修例運動是 1997 年以來規模最大、最多人被控暴動的社運事件。據《法庭線》統計,截至 2022 年 6 月 12 日,共 814 人被控暴動罪,當中 86 人案發時 18 歲以下;部分人被控多於一項暴動罪,共涉 839 人次,而目前只有約 27% 的案件審結。

元朗 721 白衣人鄧懷琛就兩項暴動罪,合共被判囚 7 年,監禁刑期最長;其次為 11.18 理大衝突中,被指在加士居道投擲汽油彈的蔡潤庭,被判囚 5 年 8 個月。

數百人目前就暴動控罪面對漫長等候,有被告獲判無罪,律政司提出上訴;有人事隔逾兩年,今年被捕,而部分案件延至 2023 年 11 月才開審。

《國安法》下,政府指社會「由亂轉治」,而警方和律政司針對反修例衝突的調查及檢控仍在繼續。6.12 三周年之際,《法庭線》整理和分析暴動案件數字,將現況「定格」,讓社會透過數據,回顧衝突規模,以及掌握檢控情況和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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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你倉大火6年.3|消防加強規管 業界指過嚴提司法覆核 前線指不能降標準

迷你倉大火 6 年.3|消防加強規管 業界指過嚴提司法覆核 前線指不能降標準

(編按:報道刊出後,儲存易迷你倉集團主席陳啟豪方面來信,強調陳雖然認為 2.4 米闊走廊為嚴格標準,但從未質疑需保留足夠闊通道讓消防員通過;他的集團已增設閉路電視系統,用作防止租客存放危險物品。此外,陳認為要符合消防處的規定,成本會大幅上升,但從不認為消防員的安全應被犧牲,而他多年來一直與消防處緊密合作,探討和推行提升迷你倉防火安全的可行措施。)

2016 年牛頭角時昌迷你倉四級火,兩名消防員不幸殉職。6 年來,消防處制訂迷你倉防火新標準,業界先後提出 3 宗司法覆核指規管不合理。消防處的檢控程序因司法覆核延長,以致部分迷你倉至今仍在潛在火警危險下營運。

儲存易迷你倉集團主席陳啟豪指,消防處新標準中,以每組倉之間須設一條 2.4 米闊走廊最嚴厲,令倉儲空間減少,營運商「根本係無 profit(盈利)」,預計需加租一倍才能維持營運,憂慮租客難接受,生意大受影響。

消防處職工總會主席聶元風指,6 年前大火揭出狹窄環境對救火造成困難,指 2.4 米闊走廊的標準「關乎生命」,如為保業界生存而降低,「我相信前線無一個同事會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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