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歲退休男子被指 2024 年至 2025 年,在 Facebook 發布 53 則帖文,內容涉及提倡港獨和非法行為。他去年 11 月被捕,兩個月後被控「23 條」下新煽動罪。案件周三(4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
辯方指已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但他「希望有時間考慮答辯」。主任裁判官蘇文隆遂應要求,押後至 4 月 30 日答辯,期間被告續還押。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61 歲退休男子被指 2024 年至 2025 年,在 Facebook 發布 53 則帖文,內容涉及提倡港獨和非法行為。他去年 11 月被捕,兩個月後被控「23 條」下新煽動罪。案件周三(4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
辯方指已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但他「希望有時間考慮答辯」。主任裁判官蘇文隆遂應要求,押後至 4 月 30 日答辯,期間被告續還押。
蔡玉玲案後,運輸署就車牌查冊實施新安排,要求傳媒查冊須書面申請等,香港記者協會(記協)提出司法覆核,指做法與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原則不一致,要求裁定違憲。司法機構網頁顯示,高院法官高浩文將於周五(6 日)早上頒判決。
案件 2024 年聆訊時,運輸署一方指記者無權取個人資料,而署方有責任為車主資料把關,又指多間新聞機構於新措施生效同日申請查車牌,記者是刻意同步測試新機制,並非認真查冊,並解釋署方拒絕數宗申請的原因。
巴基斯坦裔男子去年 8 月在葵涌廣場與警員爭執,被控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襲警兩罪,案件周三(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
辯方再次申請押後,指近期才代表被告,以及尚未收到控方載有錄影會面、閉路電視等片段的 USB,暫未能確認答辯。裁判官熊雪如批准押後至 3 月 20 日再訊,但指本案已多次押後,下次聆訊須答辯,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政府計劃收回粉嶺高球場部分用地興建公屋,香港哥爾夫球會就環評報告提司法覆核勝訴,高院裁定環保署需重新諮詢公眾。環保署提出上訴,上訴庭周二(3 日)開始聆訊。
環保署一方力陳,雖然有權就土拓署補交的資料重新諮詢公眾,但並無法律責任這樣做,又指修訂《環評條例》後本案淪學術討論,球會的覆核申請應予駁回,惟上訴庭兩法官質疑其說法。
球會一方則指,環保署未能指出原審法官在法律原則上出錯,強調原審官是在充分考慮所有資料後,認為署方試圖以施加「條件」繞過法定要求,但實質上環評報告並未達標。聆訊周三續。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上訴庭 2 月駁回全數被告的上訴。據悉截至周二(3 日),至少 8 名定罪上訴失敗的被告,包括鄒家成、余慧明、林卓廷、梁國雄、何啟明、黃碧雲、 鄭達鴻及陳志全,已向上訴庭提出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許可證明書。
按規定,若以「判決涉及重大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論點」為由申請終極上訴,須在上訴判決下達的 7 天內提出,該期限昨日屆滿。
時任富衛保險代理涉向客戶收取報酬,協助偽造永久定居非洲、中國的證明文件,以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MPF),他與一名客戶否認串謀詐騙、使用虛假文書罪,案件周二(3 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六日審訊。
以 BNO 移英、獲免起訴的客戶供稱,代理曾經要求支付每人 9,000 元的「律師費」作宣誓之用,但她詢問需否「遙距宣誓」時,代理稱不需要。而她受代理的訊息「trigger」,與對方討論以訛稱移民內地的方法申請提早提取 MPF。
第五日審訊|免起訴客戶庭上認出代理被告
深水埗獨立書店「一拳書館」去年 6 月舉辦棟篤笑舞台表演,店長龐一鳴及相關公司被指無牌在書店進行舞台表演,各被票控一項「無牌公眾娛樂場所」罪。案件周二(3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
龐代表自己及公司否認控罪,控方透露將有 3 名證人,辯方代表劉偉聰則指,本案不涉警誡供詞,有信心控辯可同意絕大部分案情,料只需 1 天審訊。裁判官吳卓樺遂排期 5 月 5 日以中文審訊。
2022 年牛頭角上邨發生命案,有思覺失調的 25 歲男子涉嫌於單位內殺害 50 歲母親,並藏屍床底數日,被控謀殺及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現年 28 歲的被告周二(3 日)以「減責神志失常」為基礎承認誤殺罪,官押後至 4 月 13 日判刑。
承認案情指,警方在被告睡房床底的儲物空間發現已開始腐敗的母親屍體。被告在警誡會面不時語意不詳,一度稱在家中多處發現血跡,但一直找不到母親,亦不知為何她的屍體會在床下底,其後又稱不認識死者及聽到聲音催促他殺害母親。
醫生評估被告因思覺失調病情復發,出現幻聽、被害妄想等症狀,實質損害其精神法律責任能力。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力、煽動 3 罪成,上月被判囚 20 年。《蘋果》前主筆馮偉光承認串謀勾結外力罪,被判囚 10 年。官指,本案精心策劃、早有預謀,屬「罪行重大」,而馮偉光等 3 名沒作供被告,只能因認罪減刑三分一,已屬法例所訂最低刑罰。
高院資料顯示,馮偉光於周一(2 日)提出刑期上訴,案件暫未排期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