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原定上周開始結案陳詞,惟因黑雨及黎出現心悸,押後至周一(1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48 日審訊。黎智英配戴心電圖監測儀應訊,開庭前有旁聽人士向黎揮手遭警告。
控方結案陳詞指,案中被告在《國安法》後持續勾結外國,屬串謀犯案,而控方毋須證被告全盤知道協議內容,只須證明各方依循協議行事。至於辯方爭議勾結罪的字眼,控方指提出「請求」已構成犯罪,毋須證明獲對方接收,而「制裁」對象不限於國家,亦包括官員。
就辯方引前中聯辦主任張曉明發言,指可證「勾結」須有秘密協議。控方庭上引用同一發言,反指「勾結」毋須證明協議存在。法官李運騰關注,張並非《國安法》起草者,質疑其說法能否用作詮釋條文。案件周二(19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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