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歲男子,因失戀、失業倍感壓力,借酒消愁。酒後在石峽尾邨用一塊約兩公斤的石頭襲擊一名路人頭部,並連番拳打腳踢。傷者被送院後,昏迷危殆,需進行開顱手術,留醫 14 日。
男子周五(20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有意圖而傷人罪,被判處 34 月監禁。暫委法官黃國輝觸摸涉案石頭後指,石頭大而堅硬、凹凸不平,可見案件情節嚴重,官續指「人生梗有高高低低」,可以借酒減壓,而非犯案,不能因此減刑。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47 歲男子,因失戀、失業倍感壓力,借酒消愁。酒後在石峽尾邨用一塊約兩公斤的石頭襲擊一名路人頭部,並連番拳打腳踢。傷者被送院後,昏迷危殆,需進行開顱手術,留醫 14 日。
男子周五(20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有意圖而傷人罪,被判處 34 月監禁。暫委法官黃國輝觸摸涉案石頭後指,石頭大而堅硬、凹凸不平,可見案件情節嚴重,官續指「人生梗有高高低低」,可以借酒減壓,而非犯案,不能因此減刑。
牽涉安達臣道房協地盤天秤倒塌 3 死 6 傷事故的承建商「精進建築有限公司」,周四(20 日)被建材公司入稟區域法院,追討 70 萬元工程欠款、利息及訟費。
牽涉安達臣道房協地盤天秤倒塌 3 死 6 傷事故的承建商「精進建築有限公司」,今年 5 月被政府拒絕續牌,將於本周五被除牌。「精進建築」向高院提出上訴,並要求在上訴期間,暫緩執行屋宇署的除牌令,周三獲批。
法官鄭蕙心周四(19 日)頒判詞,引精進一方指,如除牌將致無法收到工程費,亦需賠償估計達 3.36 億元的違約金;精進現時的資金,亦不足夠支付分包商等的款項。除牌會影響近 600 員工生計、其聲譽和地位,即使精進最後上訴得直,也無法向屋宇署追討賠償。
官又指,必須考慮精進 2023 年已申請續牌,亦完成面試,但屋宇署今年才決定除牌,「反映決定非緊急」。她認為精進繼續工程沒逼切安全風險,惟強調暫緩除牌令,「不應被理解為對上訴方的表現或往續的評價」。
的士司機陳輝旺 2012 年和乘客爭執,被警員拘捕時疑被「箍頸」,其後頸椎移位致全身癱瘓,留醫一個月後死亡。死因庭周四(19 日)進行第 12 日研訊。
時任救護員黃仲健供稱,曾目睹死者身處的警車搖動,認為代表車內可能有反抗或掙扎,故通知身旁的隊目,「睇吓會唔會有機會有人受傷」,惟對方稱「唔好理呢啲嘢」。對於陳被搬上擔架床時的狀態。黃稱「我淨係可以用一個字形容,『謝』。」
家屬方代表引述黃於 2013 年 1 月的口供,提及黃在救護車上時,提到有警員稱「你唔好再郁,再唔合作就拉你」,當死者上警車後,黃再聽到有人大叫「哎呀,好痛呀」,黃均確認。黃又指,陳上救護車後稱「好痛」、「警察打人」,又同意因手銬壓住手腕感不適,故與隊目二人把陳「反轉」由躺臥轉為俯臥,其後陳自行以「頭仰高、下巴貼床」的姿勢趴下。
第 11 日研訊|救護員同意陳或於開車時已俯臥 醫生指「無理由由佢趴喺度」
2021 年 10 月,一名患思覺失調的男子,在荔景住所用兩把水果刀斬殺當時 78 歲的父親,被控謀殺罪。被告周四( 19 日)在高等法院否認謀殺罪,承認誤殺。控方讀出承認事實,指被告 2016 年被診斷患妄想型精神分裂症,腦海不時有聲音叫他殺害全家。被告父親送院後被發現身上有 80 多處刀傷。
法官郭啟安問被告是否同意案情時,被告以英語回答,「due to my mental illness, I kill my father(我因為精神病殺父親)⋯⋯」。法官打斷指,被告如有其他意見,應由大律師傳話,並指會閱讀辯方求情陳詞,著被告不用擔心。案件押至 9 月 25 日判刑,待索兩份精神科報告,被告繼續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47 歲男警,涉在 2019 年 7 月,向俗稱「遮仔會」的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隱暪逾 50 萬元債務,詐騙遮仔會批出 5.7 萬元貸款,被廉政公署控告欺詐罪。被告不認罪,周四(1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
辯方在結案陳詞提到,被告一直誤解,申請書上「總額」一欄上,填的是其他貸款的每月實際還款,而非每月應償還的金額,而財務公司一直容許被告,以較低款額每月還款。辯方引伸指,若被告在本案中填寫的是實際還款額而非「零」,仍不超過被拒貸款的門檻。辯方認為,可從而推論到被告沒有欺詐動機。
裁判官王證瑜則認為辯方論點基礎不足,並與辯方一度就此辯論。官最後稱「拒絕浪費時間」,要求辯方提交書面結案陳詞,以便法庭理解其主張。官押後聆訊至 7 月 14 日,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
2012 年造成 39 人死亡的南丫海難,死因庭周四(19 日)展開第 33 日研訊。船舶工程專家 Robert Vart 出庭作供,確認南丫四號的圖則有矛盾,沒清晰標示船艙之間的通道口須否裝水密門。他認為海事處審批圖則時,有責任向財利船廠釐清疑問。
對於有驗船督察稱進入船艙時沒留意該通道口,專家直斥「那是無稽之談(that’s nonsense),那裏有個很明顯的通道口」,不可能沒發現。但他認為在新船落成後,負責年檢的督察,很可能會以為原定設計沒有水密門,合理相信新船檢驗時已處理,故要求督察在年檢提出疑問「是有點嚴苛」。
就財利董事羅愕瑩供稱,早於南丫四號設計階段已決定不裝水密門,專家則指,如不打算作水密設計,船廠理應使用更便宜物料,毋須建造昂貴艙壁,他認為是財利出錯、漏裝水密門。研訊周五續。
8 名食環署首席小販管理主任,涉嫌在「2019 年助理小販管理主任招聘」中,事前傳閱相熟的應徵者資料,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被判處社會服務令。法官指被告受到部門「自己人」文化、不良風氣影響而犯案。
食環署指,會諮詢公務員事務局的意見,探討因應定罪的跟進行動,包括是否根據法例,考慮取消、暫停支付或扣減退休金利益。此外,會調整招聘委員會內相關職系人員的比例,安排監督人員不定時旁聽面試過程。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指,可根據法例及公務員公積金計劃的條款,處理退休福利,又指人員須確保遴選過程公平公正,食環署已檢視招聘程序及監察機制,局方會適時提供協助。
七旬保安被指於 2022 年 3 月凌晨,疑不堪患精神病、同住的 32 歲女兒襲擊、騷擾,徒手勒斃對方。他否認一項謀殺罪受審,周四(19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六日審訊。陪審團早上退庭不足一小時,一致裁定被告謀殺無罪,另一致裁定基於「激怒」的誤殺罪成(可參看「法律 101」)。
被告戴口罩、聞裁決時神情平靜。法官胡雅文押至 8 月 6 日判刑,候索取精神科報告。
1999 年 ,女報販何慧霞疑因與報紙分銷商糾紛,在深水埗街頭被人斬死。事後 5 人被裁定謀殺罪成,判囚終身。案中負責「睇水」的被告盧漢興早前提司法覆核,指長期監禁刑罰覆核委員會,自 2013 年一直以相同理由拒絕覆核其刑期,要求法庭推翻委員會決定。案件於周三(18 日)在高等法院開庭處理。
盧親自陳詞指,委員會多年來均以他「已服的刑期不足」為由拒絕申請,未有考慮條例訂明的其他因素,又指自 2018 年獲懲教署評定行為良好,並曾協助執法機構將案中兩名幕後主腦繩之於法,委員會雖確認其貢獻,卻沒予以實質考慮。
委員會一方則指,囚犯已服刑期是否足夠為首要考慮條件,如未能滿足這條件,考慮其他因素亦是徒然(futile),又指委員會有酌情權就各因素給予不同比重,亦已列出有利盧提早獲釋的因素,例如他在案中並非主謀、在獄中曾制止囚友間的肢體衝突等。法官聽畢雙方陳詞,擇日頒布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