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周五(22 日)刊憲公布,警務處相信近 300 個社團已停止存在,除非相關社團在 3 個月內向警方證明其仍存在,否則會在社團名冊將其除名。
名單之中,包括「人民力量」、「學民思潮」、「天水圍民生關注平台」、「沙田社區網絡」、「九龍城大小事」及「將軍澳青年力量」。翻查資料,這 6 個社團涉及民主派背景,部分成員為民主派 47 人案的被告。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政府周五(22 日)刊憲公布,警務處相信近 300 個社團已停止存在,除非相關社團在 3 個月內向警方證明其仍存在,否則會在社團名冊將其除名。
名單之中,包括「人民力量」、「學民思潮」、「天水圍民生關注平台」、「沙田社區網絡」、「九龍城大小事」及「將軍澳青年力量」。翻查資料,這 6 個社團涉及民主派背景,部分成員為民主派 47 人案的被告。
被懸紅通緝的前法政匯思召集人、律師任建峰被吊銷執業資格。政府周五(22 日)刊憲公布,律師紀律審裁組指任曾請求美國政府,對參與香港國安或政治案件的法官或檢控官實施制裁,其行為與律師身份不符等,裁定針對任的申訴證明屬實,下令將任除名,任並需支付逾 81 萬元相關費用。
任建峰在 Facebook稱「感受百感交集」, 他發布英文聲明稱事情源於律師會接獲投訴,而投訴人包括律政司司長,又指儘管已確認在香港司法及政治環境下,自覺沒犯錯亦不會抗辯,仍被索取律師會一方延聘兩名資深大狀等大筆法律及調查費用。
任又指,拒絕任何指稱其作為不符律師身分的指控,又感謝過去的合夥人、合作的律師及客戶等。他指縱使不再屬於香港法律專業,它仍是他人生的一部分。
一名非洲男子被控 2020 年入境香港時鞋內藏 806 克可卡因,他否認販毒罪受審,陪審團商議逾 1 日未能達有效裁決,原審法官根據陪審團的提問,認為他們未能掌握案中要點,遂解散並重選陪審團。男子重審後被裁定罪成,判監 22 年 3 個月,其後爭議原審官錯誤解散原有陪審團,構成不公,提定罪及刑罰上訴。
上訴庭周三(20 日)頒判詞維持定罪裁決,指陪審團非法律專業人士,法庭應理解他們提問時,在語言或表達上或有限制。判詞認為原審官的擔憂,不構成解散陪審團的理由,但重選陪審團後的第二次審訊,沒令上訴人承受不公,故沒理由推翻該次裁決。至於刑罰上訴,判詞指因應上訴庭今年 3 月在另一宗販毒案下達新量刑指引,故下調本案刑期至監禁 19 年 3 個月。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四(2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51 日審訊,辯方第二日結案陳詞。
辯方質疑,控方希望法庭先假設黎有罪,再逆向思考證據,舉例指控方列出黎與外國嘉賓的訪談內容,又指黎聯絡華府有影響力人士,指行為屬請求制裁或敵對行動。辯方認為,黎與這些人屬多年朋友,大家談論香港及國際事務,「就像我們飲茶談論法律一樣」。法官杜麗冰則指,「如有人建議我們認定被告有罪,再倒推理由,我們任何人都會嚴正拒絕。」
就控方引黎 Twitter 帖文、節目指他請求制裁,辯方指黎僅評論、紙上談兵,又指即使內心盼制裁,如沒行動便不構成犯罪。至於黎建議取消香港特殊地位,辯方強調取消只不過是恢復正常狀態,不算敵對行為,「不做朋友和成為敵人有天淵之別」。案件周五續。
周三報道:
黎智英案|控方結案:黎利用《蘋果》背叛國家利益 《蘋果》立場與港人核心價值毫無關係
黎智英案|辯方結案:支持人權、言論自由不是錯 涉案161文章不足以證串謀煽動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三(2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50 日審訊,控方完成結案陳詞,由辯方開始結案。
辯方指,支持言論自由、人權不是錯,不愛國也不是犯罪,質疑控方「似乎貶低了這些概念」。法官杜麗冰打斷指,不愛政府並非犯罪,但控方是指當有行為違反國家利益、採取「邪惡手段」則屬錯誤。
至於 161 篇《蘋果》文章被指煽動,辯方引最後頭版等 3 篇報道,指內容僅報道事實,亦只佔案發時期 0.39% 內容,「平均每 5 日不到一篇」,認為此數量不足以推論串謀。惟官質疑審訊「不是在玩數學遊戲」﹐指另有 WhatsApp 訊息、飯盒會等佐證。案件周四續。
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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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新冠疫情期間,醫生蔡淑梅被指以「疫苗恐懼症」為由,濫發逾萬張「免針紙」,與丈夫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及洗黑錢等 24 罪,周三(20 日)踏入第 18 日審訊。
蔡淑梅繼續作供,指診症時需要填寫電子病歷系統、紙本病歷紀錄、在衞生署「醫健通」系統輸入資料發出「免針紙」,需時 1 至 2 分鐘,同時她會觀察病人的神情、詢問其病徵,迅速判斷病人有疫苗恐懼症。
控方引病人證人個案,質疑蔡僅花 17 秒至約 2 分鐘診症便發出「免針紙」,不足夠了解病情、完成「免針紙」程序及輸入病歷等。蔡不同意,稱「我認為夠,我做到呀,你睇我牌板就知我做到啦」,又否認不清楚病人是否有恐懼症便濫發「免針紙」。審訊周四續。
第 17 日審訊|蔡供稱病人現巨大身心壓力 據衞生署指引發免針紙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三(20 日)於高院踏入第 154 天審訊。法官陳仲衡繼續引導陪審團,總結警員證供。
官指拘捕第一被告何卓為的 O 記警員均提及,何被捕後沒有被「打、嚇、氹」,而何曾指胸口不適,救護車亦曾到警署,何及後表示無需送院。何完成 5 次錄影會面後要求去醫院,期間亦沒向值日官解釋不適的原因。官指不能因被告沒回覆警員,而作出對他不利的推測。
官亦指,制服第二被告李嘉濱的警員指,李在旺角離開一輛私家車後,他全程跟著李。而李被捕後向警員提供錯誤的住址,警員帶李到該處搜屋。及後李在警誡下確認實際住在另一單位,警員後來帶李到該單位,檢取化學物品。審訊周四續。
第 153 天審訊|官續引導陪審團:需考慮TG訊息是否一定會付諸實行 抑或僅「吹水」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三(2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50 日審訊,續由控方結案陳詞。針對黎與重光團隊(SWHK)串謀勾結的指控,控方指,本案有壓倒性證據,證明黎以「主腦(Mastermind)」身份參與協議,不但沒阻止其他串謀者進行非法行為,更鼓勵他們繼續結合街頭、議會及國際力量,進行國際遊說。
控方又形容,黎的供詞不可靠,指他一方面承認《蘋果》是反共及反對派報紙、持「黃色陣營」觀點,一方面將《蘋果》描繪成「香港核心價值的中立捍衛者」(a neutral defender of Hong Kong’s core values),可見其說法是完全誤導,《蘋果》立場與港人核心價值毫無關係,但黎試圖將自己的觀點與社會觀點混為一談。而黎利用《蘋果》尋求外國勢力懲罰中國,顯然是背叛國家利益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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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2 月,46 歲患精神分裂女子疑出現妄想、幻聽,認為必需傷害女兒才能救兒子,以切肉叉刺傷約 24 歲女兒,女兒送院不治。母親原被控謀殺罪,後以「減責神志失常」為基礎承認誤殺罪,周三(20 日)在高等法院被判無限期醫院令。
法官郭啟安引述辯方求情指,被告在監獄還押期間一直接受精神治療,病情得以好轉,對本案亦深感悔意,餘生將在悲痛中度過,望官判處監禁而非醫院令。官亦引述兩份精神科報告,指被告有暴力傾向及沒有病識感,為了社會及大眾的安全建議判處無限期醫院令。
官指,考慮案情、證據、報告內容等,認為被告的精神狀況仍需接受監察及治療,目前最合適的判處是採納報告建議。
2022 年新冠疫情期間,醫生蔡淑梅被指以「疫苗恐懼症」為由,濫發逾萬張「免針紙」,與丈夫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及洗黑錢等 24 罪,周二(19 日)踏入第 17 日審訊。區院暫委法官勞潔儀裁定表證成立,辯方需要答辯。
蔡淑梅選擇出庭作供,稱一向對疫苗的效用有保留,但亦不會阻止病人打針,認為病人應自行決定,又指在案發期間,開始有病人因懼怕打針求診,稱有頭痛、胸痛、失眠、抑鬱等症狀,影響生活,她判斷為「疫苗恐懼症」,即打針對病人身心構成巨大壓力,遠超於打針的利處,而根據衞生署的《暫擬指引》,可以發出「免針紙」。
對於控方精神科醫生專家證人質疑以兩、三分鐘診症,不足以診斷恐懼症,蔡直指不同意,認為單憑病人的眼神、語氣、呼吸,已可判斷其心理狀態,可以迅速斷症,「唔係用幾多時間先可以斷一個症,呢個我覺得好荒謬」。審訊周三續。
第 16 日審訊|蔡曾於2016年節目懷疑疫苗效用 官准呈堂指與案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