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周四(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44 日審訊,在辯方第二日覆問後,黎完成 52 日作供。
辯方在提問尾聲指,若法庭沒有其他問題,「這就是黎先生的『史詩式』證供(epic evidence)」。黎其後在證人台除下耳機,向控辯方、法官輕輕揮手說「Thank you」,在懲教人員押解下返回被告欄。
控方遂讀出 WhatsApp 專家證人供詞及 2019 至 2020 年合法遊行集會的日子。辯方另欲呈其他媒體報道,以助證黎的供詞,法官指與案無關,最終拒絕。案件押至周五(7 日),待辯方修訂承認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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