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 22 歲男子及一名 33 歲女子,被指 2022 年至 2023 年期間,八度「起底」,被控 8 項「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22 歲男子另被控阻差辦公,周三(17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判刑。
案情指,案發當日一位休班警員,在柴灣發現男被告在多個交通燈上張貼傳單,警員其後上前向男被告出示委任證,期間捉著男被告的右手,以防他逃跑,惟男被告不斷掙扎,兩人失去平衡並跌倒在地。警方調查時,發現女被告於 2022 年 11 月起,發送印有個人資料的傳單相片予男被告,並指示其到特定地方張貼,事成會給予港幣 550 元作報酬。
主任裁判官蘇文隆考慮後接納報告建議,判男被告 240 小時社會服務令,女被告則判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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