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力量前副主席、「快必」譚得志,被指 2020 年擺街站時,發表「黑警死全家」、「光時」等言論,經審訊後被裁定「發表煽動文字」等 11 罪成,判囚 40 個月。譚不服定罪及刑罰提上訴,司法機構網頁顯示,上訴庭將於本周四(7 日)上午頒下判詞。
本案爭議點之一,是控方須否證煽暴意圖,「立場案」亦因應押後裁決。法官郭偉健早前指,會在「快必案」有上訴結果後一個月內,就「立場案」再作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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