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被剔除公司註冊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與兩名前常委鄧岳君、徐漢光,就違反「遞交資料通知書」的定罪及刑期上訴,由高院原訟庭法官黎婉姫審理。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已排期在下周四(14 日)宣讀判詞,料需時 15 分鐘。
綜合上訴聆訊內容,鄒幸彤等 3 人認為,警方發出「通知書」須達到確認支聯會「是代理人」的門檻,而非「懷疑是」;又指因原審容許國安處警司證人選擇不答問題,未獲公平審訊。答辯方律政司則認為,毋須證明被告是誰的「外國代理人」,因不屬控罪元素。
鄒等 3 人原審被判囚 4.5 個月,鄒拒接受條件而放棄保釋;鄧、徐兩人則獲准保釋等候上訴結果。《法庭線》支聯會拒交資料案原審 16 天聆訊整合,請見另稿。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