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5 月,環保署署長有條件批准新田/落馬洲發展樞紐環評報告,守護大嶼聯盟召集人謝世傑以個人身分,周四(1 日)入稟高等法院提司法覆核,指違反《環評條例》,又指政府擴充發展範圍無再諮詢,涉程序不公,要求推翻環保署長的決定。
環保署周一晚發稿指,將詳細研究申請書內容,並按照法定程序處理相關司法覆核申請,現階段不宜作出進一步評論。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正就支聯會案還押的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指其母親今年初嘗試送入記協出版的《人民不會忘記:八九民運實錄》、作者陳慧所著小說《弟弟》、已故民主黨元老司徒華回憶錄《大江東去》及佔中發起人朱耀明回憶錄《敲鐘者言》,惟 4 本書遭懲教署以「對社會事件存在偏頗描述」、引起在囚者「萌生對抗管治嘅意識」等理由扣起。
鄒幸彤向懲教署提出上訴亦遭駁回。她周二(30 日)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挑戰懲教署的決定不合憲、不合理,侵害她受《基本法》保障的表達自由,令她蒙受與外界資訊「完全隔絕」的風險,要求法庭推翻署方決定,批准她在收押所收取該 4 本書。
入稟狀強調,相關書籍僅描述當代政治事件、歷史等,在香港亦非「禁書」,即使有部分內容挑戰政治秩序,「在一個民主社會,應給予機會表達,以和平方式挑戰現行政治秩序的政治理念」。
政府計劃收回粉嶺高球場部分用地興建公屋,香港哥爾夫球會 2023 年 7 月入稟高等法院,就粉嶺高爾夫球場用地發展的環評報告,向環保署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環保署接納報告的決定,並擱置決定至司法覆核有結果。高院早前批准暫緩執行環評程序。
司法覆核聆訊周二(9 日)在高院進入第 5 日。球會一方陳詞指,《環評條例》立法原意包括確保發展計劃的透明度,讓公眾有充份機會發表意見,質疑環保署繞過公眾諮詢,無視了球會遞交的報告,便接納環評報告。
法官高浩文聽罷陳詞,押後 9 月 11 日或之前頒下書面判詞。
政府計劃收回粉嶺高球場部分用地興建公屋,香港哥爾夫球會 2023 年 7 月入稟高等法院,就粉嶺高爾夫球場用地發展的環評報告,向環保署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環保署批准報告的決定,並擱置決定至司法覆核有結果。高院早前批准暫緩執行環評程序。
司法覆核聆訊周一(8 日)在高院進入第 4 日。環保署一方陳詞指,環評諮詢程序在立法階段,已平衡了工程展開的效率和環境保育,而環保署依循程序,展開 30 天公眾諮詢,法庭只須判斷署方在程序上有否出錯,毋須考慮最終高球場用地如何發展。
綽號「第二代美國隊長」的馬俊文,被指多次叫喊港獨口號、展示港獨標語,「煽動分裂國家」罪成判囚 5 年。馬原定今年 3 月在行為良好減刑下提早獲釋,惟在《維護國安條例》(下稱「23 條」)新安排下,他未能提早釋放,最遲延至 2025 年 11 月刑滿。
馬俊文周五(21 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質疑「23 條」的新安排不合法、有追溯力、越權,侵害人權法保障的人身自由等權利,變相非法拘禁,令他感到極度痛苦和沮喪,遭受「具惡意、殘忍」的對待,要求法庭宣告新安排不合法,重新詮釋有關安排及即時釋放他,並向懲教署索償。
入稟狀透露,懲教署今年 2 月通知馬可提早獲釋,當時「23 條」尚未生效。惟在原定獲釋日前兩天,署方稱已推翻決定,他最快要在 1 年後獲釋。其後署方提供由「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在囚人士評審委員會」撰寫的便箋,指基於無資料顯示,提早釋放馬「不會不利於」國安,因此拒絕釋放他。
官校女教師被指 2019 年反修例運動期間,在 Facebook 發表不當言論,經紀律聆訊後被裁定行為不當,遭公務員事務局革職。她今年 4 月司法覆核得直,法官撤銷局方的革職決定,並獲頒訟費。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法庭線》查詢時確認,已於上訴期限屆滿前,向上訴庭提出動議,申請撤銷判決。局方又指,由於涉及司法程序,現階段不適宜公開評論。
局方重申,政府非常重視公務員的紀律和操守,對違法或違紀的公務員零容忍,會按公務員紀律機制公平、公正及嚴謹處理紀律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