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業主稱因誤信賣樓廣告,買樓後發現單位僅可作商用,未能入住,周三(9 日)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證監會主席失職,而任由地產公司刊登詐騙廣告,並要求證監會賠償損失。申請人稱因相信香港是「法治之都」,「證監會必不准人在香港刊出詐騙廣告」才購入單位,後來發現單位不能入住而「受騙了」。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大灣區業主稱因誤信賣樓廣告,買樓後發現單位僅可作商用,未能入住,周三(9 日)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證監會主席失職,而任由地產公司刊登詐騙廣告,並要求證監會賠償損失。申請人稱因相信香港是「法治之都」,「證監會必不准人在香港刊出詐騙廣告」才購入單位,後來發現單位不能入住而「受騙了」。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獲法庭批准,聘用英國御用大狀 Tim Owen 來港抗辯。全國人大常委會其後應港府提請,就《國安法》第 14 及 47 條釋法,指在危害國安案件批准聘任海外律師前,應先取得特首發出的證明書。 黎智英早前分別入稟高院及提司法覆核,要求律政司宣布,人大釋法不影響法院早前批准 Tim Owen 來港為其抗辯的決定,又指國安委建議入境處拒絕向他批出簽證,僭越《國安法》權力。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今年 5 月,一併駁回司法覆核許可申請及黎的傳票入稟。 法官潘兆初周四(3 日)就訟費頒下判詞,指黎智英的司法覆核申請完全沒有勝訴機會(wholly unmeritorious),《國安法》已列明國安委的決定不受挑戰,本港法院無權監督,不應提出申請,下令黎以彌償基準支付訟費。
律政司申《願榮光》禁令 高院駁回 律政司就《願榮光歸香港》申請禁制令案,禁止公眾播放或彈奏歌曲《願榮光》,高等法院法官陳健強周五(28 日)頒下判詞,拒絕批出臨時禁制令。法官指,律政司的申請有正當目的,但現時《國安法》的刑罰可達到終身監禁,遠比藐視法庭刑罰嚴厲,不信納禁制令有真正功用,對根深蒂固的違法者而言,亦不太可能被額外的禁令阻嚇。 法官又指,考慮申請時須顧及言論自由,但若非禁制令與《國安法》等法律有衝突, 即使會產生「寒蟬效應」,基於國家安全都應批出禁制令。 南丫海難難屬得直 上訴庭下令開死因研訊 2012 年造成 39 人死亡的南丫海難,死因庭 2020 年決定不召開研訊,直接裁斷遇難者「非法被殺」。兩名死者家屬認為事件成因、責任未完全釐清,要求高院下令召開死因研訊,2022 年 11 月被高院駁回,不服再提上訴。上訴庭周三(26 日)裁定難屬得直,下令就兩名遇難者召開死因研訊。 原審法官高浩文早前指召開死因研訊不符公眾利益,駁回難屬的申請。但上訴庭認為,召開死因研訊符合公眾利益,而原審法官評估公眾利益時,採用過於狹隘的定義(too restrictive ),裁斷有錯。判詞又指,家屬一方發現的新證據,包括「南丫四號」圍板高度不達標、「海泰號」船頭以鋼片加固等,都未曾在獨立調查委員會被審視,有需要透過公開聆訊,包括公開審問涉事海事處人員,才可查找處方監管及審批制度,是否有更深層次的系統不足。 上訴庭最後指,雖然死因研訊「遺憾地姍姍來遲」,但希望對家屬而言,可令事件告一段落(closure to all of them)。有遇離者家屬指,得悉結果一刻心情激動,「咁多年唯一一次可以喺鏡頭面前笑」。 哥球會司法覆核高球場環評報告 獲批許可 政府計劃 2023 年 9 月收回粉嶺高球場部分用地建屋,香港哥爾夫球會上周五(21 日)入稟高等法院,就粉嶺高爾夫球場用地發展的環評報告,向環保署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環保署批准報告的決定,並擱置決定至司法覆核有結果。 入稟狀指,公眾參與是環境評估的重要一環,惟環保署沒有就土木工程署所補交的資料,向公眾諮詢意見,認為環保署越權或程序不公。球會另聘請專家分析補充資料,發現資料計少飛蛾和蝙蝠的數量、品種等,惟意見不獲環保署考慮。球會形容環評報告數據有誤、不科學、不符《環評條例》要求,「嚴重損害香港環評制度的信譽」。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暫未排期聆訊。 高院原訟庭法官高浩文周二(25 日)頒下書面判詞,批准哥球會的司法覆核許可申請,並下令臨時擱置環保署決定,待案件進行聆訊。聆訊暫定於 8 月中進行,待訴訟各方確實日期。 47人案 何桂藍完成主問作供 何桂藍本周完成主問下作供,她解釋其參選宣言,指很多港人幻想能維持現狀,但認為不會因想留住「建立喺浮沙上面嘅 privilege 同自由」,而接受香港表面繁榮但實際不斷被破壞的現狀。 何又稱,形容中共是極權是「學界共識」,其後指關鍵是香港人不想活在「方方面面受到政權控制之下」。她不同意區諾軒早前稱「攬炒」是絕望,指說法「抹殺咗 2019(運動)嘅創造性」。 就岑敖暉、王百羽於抗爭派記者會提及否決預算案,何指記者會沒正式發言人,而事前亦沒討論過兩人發言的內容。何又稱,認為《國安法》「架空」《基本法》。何否認意圖顛覆國家政權,又稱法庭不應接受 大陸邏輯,否則「係攬炒緊普通法」。何周五開始接受控方盤問。 男子認發「台灣是獨立國家」等帖煽動被判囚 63 歲詠春拳館創辦人,2023 年 6 月被指在社交媒體上,發布 20 則具煽動意圖的陳述及相片,內容包括煽動仇恨港府、鼓吹「港獨」和「台獨」等,其後一直還押至今。他周三(26 日)承認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周四(2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 3 … Read more
政府計劃 2023 年 9 月,收回粉嶺高球場部分用地建屋,香港哥爾夫球會上周五(21 日)入稟高等法院,就粉嶺高爾夫球場用地發展的環評報告,向環保署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環保署批准報告的決定,並擱置決定至司法覆核有結果。 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高浩文周二(25 日)頒下書面判詞,批准哥球會的司法覆核許可申請,並下令臨時擱置環保署決定,待案件進行聆訊。聆訊暫定於 8 月中進行,待訴訟各方確實日期。
政府計劃 2023 年 9 月收回粉嶺高球場部分用地建屋,香港哥爾夫球會上周五(21 日)入稟高等法院,就粉嶺高爾夫球場用地發展的環評報告,向環保署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環保署批准報告的決定,並擱置決定至司法覆核有結果。 入稟狀指,公眾參與是環境評估的重要一環,惟環保署沒有就土木工程署所補交的資料,向公眾諮詢意見,認為環保署越權或程序不公。球會另聘請專家分析補充資料,發現資料計少飛蛾和蝙蝠的數量、品種等,惟意見不獲環保署考慮。球會形容環評報告數據有誤、不科學、不符《環評條例》要求,「嚴重損害香港環評制度的信譽」。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暫未排期聆訊。
74 歲九龍城寨前業主指他於政府清拆九龍城寨時,選擇以「補償金」方式作賠償,而放棄入住公屋,其後他一直租住劏房等單位,近年失業而成為無家者。他之後在社工協助下申請公屋及綜援,但由於他曾在清拆九龍城寨時領取補償金,不符資格申請公屋。前業主質疑有關政策屬歧視及違憲,違法《基本法》及《人權法》下的平等權,上周五(7 日)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撤銷現有政策及房委會的決定,指示房委會處理其公屋申請。
「彩虹行動」成員、前民陣召集人岑子杰,早前就香港法律不承認海外同性婚姻提司法覆核敗訴。他不服判決提出上訴被駁回,遂再提終極上訴。案件周四(29 日)於終審法院續審。 上訴方強調,除了在法律上認可同性伴侶的關係,亦希望可保障他們的「核心權利」,並向法庭提供「核心權利」列表,認為法庭不單要指出現行政策的過錯(what done wrong),亦要指出必須要做的事(what must be done)。律政司一方批評,「核心權利」的概念太模糊不清、不確定,毫無疑問將來會引起更多爭議。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林文瀚、非常任法官祈顯義聽畢雙方陳詞,擇日頒下判詞。
高院 2019 年就「楊柱永司法覆核案」,裁定 4 項「男男」性罪行法例違憲,並對另外 3 項作「補救性詮釋」,其中「與年齡在 16 歲以下的男子作出肛交」罪,刑責與同年紀女子非法性交罪看齊,當中與 13 至 16 歲男女童非法性交,限最高判囚 5 年。 曾承認該罪被判囚的男子,周一(12 日)入稟區院向港府索償,指他在「楊柱永案」前承認 9 項該控罪(當時控罪為 21 歲以下男子),而在 2014 年連同其他控罪共被判囚 10 年,指當年判刑「帶歧視」,認為若按「楊案」裁決,他最高應被判囚 6 年 8 個月。 入稟狀提到,男子於「楊案」裁決後的兩個月,去信時任特首(林鄭月娥)要求減刑或重新判刑,而特首相隔 44 日後行使《基本法》權力減刑令他即日獲釋。他認為自己多服共 802 日刑期。
一名前警長早前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警務處針對他的紀律聆訊涉程序不當,要求法庭裁定無效,並下令警務處立即向他發放退休金及長俸。高院法官楊家雄周五(9 日)頒下判詞,拒絕其許可申請,又指即使批出許可,亦會拒絕實質申請。 判詞詳列事發經過,指警方為通知警長紀律聆訊事宜,曾造訪其住所逾 30 次,但無人應門,並在門外留下文件及多次致電通知。法官認為,警方紀律程序並無違法,亦無不公。 法官又稱,申請人為一名經驗豐富的警員,「理應有能力了解事情源(原)委,並全面、客觀地在其誓章中羅列」,但他無解釋如何處理警方留下的文件等,終下令申請人須付訟費。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2022 年 10 月獲高等法院批准,聘用英國御用大狀 Tim Owen 來港抗辯。律政司不服提上訴,先後被上訴庭、終審法院駁回。全國人大常委會其後應港府提請,就《國安法》釋法,指在危害國安案件批准聘任海外律師前,應先取得特首發出的證明書。 黎智英早前申請司法覆核許可,指國安委建議入境處拒絕向 Tim Owen 批出簽證,僭越《國安法》權力,最終被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駁回。黎智英不服判決,上周四(1 日)提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案件尚未有聆訊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