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的支聯會及三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今( 31 日)作第三次提訊日,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應鄒幸彤要求,定於 8 月 10 日進行「初級偵訊」。其餘 3 名被告,即支聯會、李卓人及何俊仁,則押後至 6 月 24 日再提訊。(另見報道)
案中三人除面對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控罪,早前已因多宗集結案被裁定罪成判囚,總刑期由 18 至 22 個月不等。 其中李卓人、何俊仁服刑逾 1 年,鄒幸彤則服刑約半年。
另外,鄒幸彤亦因支聯會拒交資料,與另外 4 名常委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下「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其中 3 人包括鄒不認罪,案件排期 7 月 13 日開審。(另見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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