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取4長者資料借貸40筆 圖還30萬元賭債 民政署助理文書主任囚15個月

認取4長者資料借貸40筆 圖還30萬元賭債 民政署助理文書主任囚15個月
民政事務署助理文書主任涉於 2018 年,乘工作之便擅取 4 名長者的個人資料借貸,以償還約 30 萬元的賭債,事主其後多次收到追債的恐嚇電話及訊息,最終揭發事件。他周四(18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被判囚 15 個月。

暫委法官鍾偉強批評,被告刻意挑選與其父母同姓的市民作對象,可見他並非一時魯莽,而是有周詳計劃,又斥其行為自私,對市民所帶來的困擾令人不敢想像,亦會令市民對政府產生負面印象,故他或因本案失去公積金,實屬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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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中環|3人開審前認暴動罪 案情指逃跑時置地廣場外被捕 另5人不認罪受審

11.12中環|3人開審前認暴動罪 案情指逃跑時置地廣場外被捕 另5人不認罪受審
2019 年 11 月 12 日的中環「和你 Lunch」,28 人原被控非法集結,其後被改控暴動。涉及 ViuTV 演員、教師和社工等 8 被告的案件,周一(15 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開審。其中 3 人開審前承認暴動罪,撤銷擔保,還押至 6 月 27 日提訊。

案情指,當日示威者在中環架設路障和燃起火堆,破壞「元氣壽司」及「吉野家」,以及向警方投擲磚塊等,警方其後施放催淚煙驅散,被告分別逃跑至置地廣場緊急出口外空地和中庭玻璃門外,被警員截停。

同案 5 人不認罪受審,辯方要求控方釐清暴動範圍,以及各被告在何時參與暴動。暫委法官彭亮廷要求雙方書面釐清相關問題,並將案件押後至周二(16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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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月女嬰倒斃睡房、父母稱助驅鬼認虐兒囚3月 官同意屬家庭悲劇、受宗教影響

14月女嬰倒斃睡房、父母稱助驅鬼認虐兒囚3月 官同意屬家庭悲劇、受宗教影響
2022 年 6 月 3 日,14 月大女嬰被發現倒斃於錦田住所的睡房角落,女童母親警誡下稱「我只係幫佢驅咗鬼,想令佢復活」。她的父母原被控謀殺罪,後被改控 1 項虐兒罪。兩人早前認罪,周四(11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囚 3 個月。

署理主任裁判官黃士翔指本案屬「家庭悲劇」,被告愛錫女兒,惟「不幸受精神問題和宗教的錯誤影響」,另無證據顯示其行為導致女童死亡,被告僅沒有帶患病女兒就醫,而是希望藉祈禱驅鬼。

官再指,男被告接受藥物治療後精神穩定,兩人同獲教會及家人支持,具改過自新的決心。鑑於兩人原被控謀殺罪,男被告已還押了 335 日,女被告雖獲保釋、但早前還押 271 日,官指被告已接受刑罰,決定判處少於還押日數的刑罰,即 4 個半月監禁,經全數認罪扣減為 3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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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認當值期間偷拍2女 53歲重案組警員判囚4周 官斥違公眾信任

承認當值期間偷拍2女 53歲重案組警員判囚4周 官斥違公眾信任
53 歲駐守大埔警區重案組的警員,涉於 2022 年 5 月以便衣當值期間,在大埔接連偷拍兩名女子。他早前承認「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及「遊蕩導致他人擔心」2 罪,准保釋至周五(5 日)在粉嶺法院被判監禁 4 星期。

署理主任裁判官黃士翔指,本案嚴重之處在於被告在當值期間犯案,而警察理應保護市民,令市民信賴,但被告卻「完全違反公眾對警方的信任,影響警隊聲譽」。

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即將面對紀律聆訊,相信很大機會會失去職位,已得到很大的教訓。官最後指,雖然報告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但認為需判處具阻嚇性刑罰,故即時監禁是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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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樂居|27歲前職員認9項虐兒 包括摔落地、膝壓等 求情:任何刑罰亦心存感謝

童樂居|27歲前職員認9項虐兒 包括摔落地、膝壓等 求情:任何刑罰亦心存感謝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院舍「童樂居」爆出虐兒醜聞,累計 34 名職員被起訴。其中一名 27 歲前職員周四(4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 9 項虐兒罪,還押至 5 月 23 日判刑,期間索背景報告。

案情指,被告以不同方式虐待 9 名兒童,包括重摔地上、導致其面著地,以及跪在男童身上,和以右膝壓其大腿。被告又在同日早上的約一小時內,一連虐待 4 名兒童,包括強行張開兒童大腿,兒童大哭惟不獲理會。

被告親撰的求情信指,自小性格內向,「唯有與小朋友相處我才感到自在、快樂」,亦被「無比純潔的嬰兒」治癒心靈。但及後因被調至照顧幼童,在新環境感力不從心,為得到同事認同,「懵懂地向捷徑走去」。被告指本案為當頭棒喝,「任何形式的刑罰我也會心存感謝、引以為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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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樂居|54歲職員認虐兒囚4周 官指等同教導武力解決事情 惟不排除一時用錯方法

童樂居|54歲女職員認虐兒囚4周 官指等同教導武力解決事情 惟不排除一時用錯方法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院舍「童樂居」爆出虐兒醜聞,累計 34 名職員被起訴。其中一名 54 歲幼兒工作者早前承認 1 項虐兒罪,還押至周三(3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 4 周。

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指,此案暴力程度「不至於相當高」、非長時間襲擊,但強調對 2 歲兒童來說,等於「教導兒童從今以武力解決事情」。不過,官考慮當時被告為糾正男童行為,才用力拍其頭部,及後亦沒有其他虐兒行為,加上她已在童樂居工作 10 年,期間不曾虐兒,故不排除僅一時用錯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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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哥認4次猥褻侵犯表妹 藉代玩手機遊戲換碰胸 判240小時社服令

表哥認4次猥褻侵犯表妹 判240小時社服令 案情指藉代玩手機遊戲換碰胸
22 歲貨倉工人涉在 2014 至 2019 年間,4 度觸碰及舔表妹的胸部和私處。他早前承認 4 項「猥褻侵犯」罪,周五(28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處 240 小時社會服務令。案情指,被告起初與表妹達成協議,藉代玩手機遊戲換取觸碰其胸部。

裁判官黃國輝指,本案案情嚴重,但首兩項控罪發生於多年前,當時被告年約 15 歲,考慮他認罪及有悔意,加上他於等候報告期間已被還押約 1 個月,故採納報告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官又指,曾為被告索取勞教中心報告,惟他身體狀況不適宜。

案中另一被告、事主胞兄早前亦承認猥褻侵犯等 4 罪,被判處 220 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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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歲家庭主婦涉FB、Twitter發布65則煽動訊息 包括「香港獨立」等 認罪囚4月

48歲家庭主婦涉FB、Twitter發布65則煽動訊息 包括「香港獨立」等 認罪囚4月
48 歲家庭主婦涉在 Facebook 及 Twitter 轉發或發布煽動訊息,包括「願三萬黑警墊屍底」、「香港獨立」、「各省獨立,全民滅共,獨立建國」等 65 則陳述、相片等,被控一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她周四(2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

辯方求情稱,被告獨力撫養 4 名子女,並患抑鬱症,現已深感後悔,且她重犯機會低;辯方又引述被告 12 歲兒子的求情信,信中提到「媽媽已不在家一個月了,請你(法官)放我媽媽回家,多謝你」,冀法庭輕判。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稱,被告有計劃地挑起他人情緒、帖文的目標對象是志同道合者,犯案歷時十個月,風險並非憑空想像,而煽動罪是防範性的罪行,一旦防範失效,會令社會受嚴重嚴響,故要遏止此類罪行。考慮本案規模不大、被告影響力有限等,判囚 4 個月。被告聞判時一直低頭,步入羈留室時向親友、兒子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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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屯門|3人認非法集結2男囚9月 官為案發時14歲青年另索更生中心報告

10.30屯門|3人認非法集結2男囚9月 官為案發時14歲青年另索更生中心報告
2019 年 10 月 30 日,屯門疑有不明氣體洩漏,區內居民前往警方大興行動基地抗議,多人被捕。其中 3 人承認非法集結,其中兩名被告被判囚 9 個月。法官謝沈智慧早前拒納同一事件為案例,指該案法官未考慮示威者對執法作出挑戰,惟她周四(13 日)改稱會「睇齊」該案的判刑。

法官指,本案屬早有預謀,嚴重之處在於示威者公開挑戰警方的執法權力,被告有備而來,攜帶裝備,支持及鼓勵在場示威者。法官同意本案沒有使用汽油彈等攻擊性較強武器,願給予「最寬大」的認罪扣減。

法官早前為案發時 14 歲青年索取勞教中心和教導所報告,惟他只適合到教導所服刑,該院所關押期最長可達 3 年。法官認為,將他判入教導所屬過重刑罰,「變咗佢係最細,但判刑最重,令我呢幾日坐立不安」,遂要求另行索取更生中心報告,押後至 4 月 20 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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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油麻地|兩男女開審前認暴動還押 不認罪另4人押周二續審

11.18理大|兩男女開審前認油麻地暴動還押 不認罪另4人押周二續審
2019 年 11 月理大校園被警方包圍,大批市民在理工大學外圍聲援被困者,逾 200 人被控暴動罪。當中涉及 6 人的案件周一(3 日)於區域法院開審,其中兩男女開審前改為承認暴動罪,案情提及二人當晚被捕後,分別被送往醫院治理。

暫委法官陳慧敏把案件押後至周二(4 日)續審,料處理 4 名不認罪被告承認事實及開審陳詞。期間 4 人續准保釋。兩名認罪被告則暫定於 5 月 11 日求情,期間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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