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拒交資料案」鄒幸彤等 3 人,以及「快必煽動案」的終極上訴,終審法院將在周四(6 日)早上 10 時開庭,一併宣讀兩案的判決,5 名法官都將出席。兩案均在今年 1 月初完成聆訊,距今不足 2 個月。
在「支聯會拒交資料案」,鄒幸彤、鄧岳君、徐漢光原審被裁定沒遵從「遞交資料通知書」罪成,判囚 4.5 個月,他們提出終極上訴,爭議控罪元素,例如若被告並不是「外國代理人」,還可否構成定罪;同時亦會處理,案中控方據公眾利益豁免權,遮蓋警方國安處調查支聯會報告等文件的程度等,有否構成審訊不公。
至於「快必煽動案」,譚得志原審被裁定 11 項《刑事罪行條例》下的煽動罪成(舊煽動罪),譚提出終極上訴,爭議煽動罪是否屬「可公訴罪行」、須否交付至高院由陪審團審理等。現時有煽動案亦正押後,待譚案終極上訴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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