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名私家醫生疑濫發「免針紙」被警方調查,當中 76 歲男醫生戴港盛被指以每張 4,000 元簽發「免針紙」,涉及至少 3,000 名病人。他被控 3 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案件周一(13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 控方透露,在接觸約 50 名證人後,當中 4 人決定提供證人供詞,希望把案件再押後處理。辯方則申請更改保釋條件,希望容許被告短暫離境。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拒絕辯方申請,押後案件至 6 月 13 日再訊,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7 名私家醫生疑濫發「免針紙」被警方調查,當中 76 歲男醫生戴港盛被指以每張 4,000 元簽發「免針紙」,涉及至少 3,000 名病人。他被控 3 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案件周一(13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 控方透露,在接觸約 50 名證人後,當中 4 人決定提供證人供詞,希望把案件再押後處理。辯方則申請更改保釋條件,希望容許被告短暫離境。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拒絕辯方申請,押後案件至 6 月 13 日再訊,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全國政協副主席、前行政長官梁振英 2018 年入稟高等法院,控告理大前助理教授鍾劍華及《立場新聞》誹謗。鍾劍華在 2023 年 3 月初在社交網站上發布「澄清啟事」,宣布撤回涉事文章,同意向梁振英支付 10 萬元和解金,指對方接受澄清,並同意不再追究。 案件周一(13 日)在高等法院進行審訊前審核,梁振英一方申請無限期終止聆訊。法官歐陽桂如指,《立場》所屬公司董事鍾沛權已辭職,創辦人蔡東豪則被警方通緝,加上涉案文章已下架,認為頒令本案永久終止聆訊較適合,撤銷原訂審期,並不作訟費命令。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第五周審訊完成,《法庭線》整理一周文字及影像報道,讓讀者更易掌握審訊進展。 周一(6/3),第 20 日審訊: 區諾軒供稱一直相信初選合法,直至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警告,他「法律上信任戴耀廷觀點,政治上則開始響起問號」。及至中聯辦於投票日後發聲明指初選非法,區決定退出並「盡我全力解散整個初選」,又指盼退出的情節能為整體同案覓得求情及從輕發落的基礎。 周三(8/3),第 21 日審訊: 區供稱,辦初選的「初心」是不應該綑綁否決預算案的立場,但戴耀廷陸續發布數篇「攬炒」文章,「令到初選有質性上面嘅變化」。區又稱戴〈真攬炒〉一文提及「要攬住中共,跳出懸崖」,指該文「挑動咗國家嘅情緒,我認為係過份咗喇。」 周四(9/3),第 22 日審訊: 辯方透露鄒家成、林卓廷,黃碧雲及施德來有意作供。法官認為需審至聖誕。另區確認,「五大訴求」包括撤回逃犯條例草案等 5 項,亦有人提出時任特首林鄭月娥下台等,定義不一。法官問是否只要不去定義就能取悅所有人?區答稱「當時嘅公眾討論的確係咁嘅情況 」。 周五(10/3),第 23 日審訊: 再多 6 被告完成對區的盤問。當中,區供稱楊雪盈於初選落敗後參選立法會,有違「35+」共識、「唔排除」自己記錯劉偉聰有出席九龍西協調會議。區又同意〈墨落無悔〉聲明後,民主黨不否決預算案的立場沒受動搖;又供稱從沒視「李伯盧」(吳政亨)為組織者。
支聯會 3 常委鄒幸彤、鄧岳君、徐漢光,2021 年未按警方國安處發出的通知書,提交成立至今所有職員資料、2014 年起在港舉辦活動資料,會議紀錄及收支紀錄等,上周六(4 日)被裁定罪成。3 人周六(11 日)同被判囚 4 個半月。
《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指,國家安全尤關重要,判刑須確保反映到法律維護國安的決心。羅又指,本案屬新法例下首案,判刑上沒案例參考,最終以判囚 4.5 月為量刑起點,而 3 人並沒減刑因素。
判刑前,代表鄧、徐求情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指,被告被指控為「外國代理人」,但在未知是何者代理人的情況下被定罪,是他擔任大律師 40 年來從未見。親自抗辯的鄒幸彤則重申,支聯會並非「外國代理人」,認為法庭判決「懲教守護真相的人」。
3 名被告申請保釋等候上訴。控方反對,提出增加條件及報道限制,均被羅德泉駁回。羅最終准鄧、徐以原有條件保釋,並撤銷保釋程序的報道限制。鄒幸彤則再次指保釋條件有礙表達自由並拒絕接受,將會服刑。
支聯會 3 常委鄒幸彤、鄧岳君、徐漢光,2021 年未按警方國安處發出的通知書,提交成立至今所有職員資料、2014 年起在港舉辦活動資料,會議紀錄及收支紀錄等,上周六(4 日)被裁定罪成。3 人周六(1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同被判囚 4 個半月(見另稿)。 判刑前,親自抗辯的鄒幸彤陳情重申,支聯會並非「外國代理人」,形容法庭的判決「懲罰守護真相的人」。鄒指,支聯會 30 多年來一直守護「天安門大屠殺真相」,亦支援過眾多因講真話而入獄、受騷擾、遭羞辱的人,早已預備承受代價。鄒續指,政府指控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是要支聯會背棄理念,接受國家的絕對權力以得享安逸,而支聯會絕不妥協,因為欠缺公義的安逸絕非安逸。 《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數度打斷鄒,指陳詞要與控罪有關;主控張卓勤亦引述鄒部分發言,指不適合在法庭發表。鄒反指本案尤關政治,除非法庭不打算聆聽她的陳情。羅其後向鄒指,法庭不是鄒藉以發表意見的後門,並一度警告將中止鄒的陳詞。
支聯會 3 常委鄒幸彤、鄧岳君、徐漢光,2021 年未按警方國安處發出的通知書,提交成立至今所有職員資料、2014 年起在港舉辦活動資料,會議紀錄及收支紀錄等,上周六(4 日)被裁定罪成。3 人周六(11 日)同被判囚 4 個半月。 《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指,國家安全尤關重要,判刑須確保反映到法律維護國安的決心。羅又指,本案屬新法例下首案,判刑上沒案例參考,最終以判囚 4.5 月為量刑起點,而 3 人並沒減刑因素。 判刑前,代表鄧、徐求情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指,被告被指控為「外國代理人」,但在未知是何者代理人的情況下被定罪,是他擔任大律師 40 年來從未見。親自抗辯的鄒幸彤則重申,支聯會並非「外國代理人」,認為法庭判決「懲教守護真相的人」(見另稿)。 3 名被告申請保釋等候上訴。控方反對,提出增加條件及報道限制,均被羅德泉駁回。羅最終准鄧、徐以原有條件保釋,並撤銷保釋程序的報道限制。鄒幸彤則再次指保釋條件有礙表達自由並拒絕接受,將會服刑。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大內的示威者,213 人涉在油麻地「圍魏救趙」被控暴動。其中 11 名男子的案件經審訊後,全部被裁罪成。暫委法官徐綺薇周六(11 日)在區域法院(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判被告監禁 51 個月至 55 個月。
法官判刑時指,案發時香港社會出現幾乎無日無之的大型暴力示威活動,須從嚴處理,判處阻嚇性刑罰,遠高於更生的考慮。而本案暴動參與人數眾多,對比警方 200 警力,人數懸殊。有人組成人鏈傳物資,可見他們有組織、計劃周詳。11 名被告在場支持鼓勵,身穿深黑色衣物,助長示威者氣焰,肆意妄為挑戰警方。
其中被判囚 51 個月的被告,案發時 34 歲,法官引述辯方求情指他生於破碎家庭,不時捱餓受虐打,引致他 19 歲患急性腎衰竭,現時須隔天洗血。法官考慮其身體情況,法外施仁,酌情減刑 3 個月。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封理工大學,大批人士於油尖旺區聚集,213 人涉在油麻地「圍魏救趙」被控暴動。其中 9 人不認罪受審後裁定罪成,周六( 11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61 至 64 個月。同案另一 19 歲女子開審前認罪,判入教導所。 暫委法官鄭紀航表示,示威者進退攻守有一定組織,暢順溝通和純熟排陣。警方多番警告下,示威者仍未有收斂,本案暴動在短時間內結束只因警方「智取圍捕」。他指街道滿目瘡痍,形容現場恍如小型戰場,斥被告公然向警方作惡意挑釁和攻擊,沒有受到以往案例的阻嚇,必須重判以示破壞法治和秩序的沉重代價。 鄭紀航指,本案其中 2 名被告管有縮骨遮和望遠鏡,參與程度較其他被告高,判囚 64 個月。翻查報道,此為「11.18 油麻地」同類暴動案中最長刑期。判刑後,旁聽人士向被告揮手道別,有家屬相擁而泣,有人抱頭痛哭。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五展開第 23 天審訊,再多 6 名被告確認完成對區諾軒的盤問(區作供重點見內文表)。當中,區供稱楊雪盈於初選落敗後參選立法會,有違「35+」共識,指因她非指定的替補人選。 出選九西、自辯的劉偉聰,盤問時指自己沒如區早前供稱,有出席提及過否決預算案的一次地區協調會議,區稱「唔排除」是自己記錯。區接受同屬九西的何啟明代表大狀盤問時,供稱該次會議戴耀廷「單向介紹」否決權,而九西的 4 項共識,均與否決預算案無關。 至於民主黨的黃碧雲及林卓廷,區盤問下同意〈墨落無悔〉聲明發布後,該黨不否決預算案的立場沒受動搖,他亦不知悉黃、林有否收到九西、新東的共同綱領文件。區又供稱,從沒視「李伯盧」(吳政亨)為初選組織者。審訊下周二(14 日)續。 周五實時報道: 【實時更新】47人案|第23日審訊 楊雪盈、劉偉聰等6被告完成盤問
一名 19 歲學生涉於 2022 年 3 月,與不知名人士串謀欺詐一名六旬老翁,包括上門自稱香港輔警,兼出示虛假委任證,要求老翁轉帳逾 44 萬港元至其他銀行戶口。該學生早前承認串謀以欺騙手段獲得財產罪、冒充公職人員 2 罪,還押至周五(10 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被判入勞教中心,另須向事主支付 10 萬元賠償金,即裁判法院最高賠償金額。 案情指,事主曾收到一名自稱公安男子來電,指事主涉於內地「洗黑錢」,須接受調查。被告被捕後,供稱自己同樣受騙,指該名自稱公安男子,同指被告於內地涉刑事案,須付款方可除名,否則須按其指示行騙。被告稱自己沒有錢,最後選擇後者。 辯方引述報告指,被告適合判入勞教中心。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一度質疑,勞教中心拘留時間僅 6 個月,與控罪一般以年計的監禁刑罰不相稱,又強調受騙非藉口。惟最後考慮事主年齡、認罪,故優先考慮監禁以外選項,終判入勞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