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立會|王宗堯等6人否認暴動 押11.11結案陳詞 料明年2月裁決

7.1立會|王宗堯等6人否認暴動 押11.11結案陳詞 料明年2月裁決
七一立法會暴動案,周五(2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踏入第 33 天審訊。暫委法官李志豪押後案件至 11 月 11 日結案陳詞,暫排期明年 2 月 1 日裁決和求情。

「47 人初選案」被告劉頴匡、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等 6 名認罪被告續還押,另一認罪被告續准保釋候判,其中劉頴匡表示已解僱代表大狀,將自行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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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更新】47人案|第94日審訊 何桂藍開始接受控方盤問

【實時更新】47人案|第94日審訊 何桂藍開始接受各被告方盤問
【實時更新報道】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五(28 日)展開第 94 日審訊。何桂藍第九日作供,並開始接受控方盤問。主控萬德豪引用《立場新聞》文章,問何是否《立場》記者所寫的報道,何稱不是,解釋該文有「文:李伯盧」字眼,並指如屬報道,不可能用〈【初選聯署】立會有初選啦!但有無約束力?睇你簽唔簽名〉這種標題。

何早上亦接受林卓廷、黃碧雲代表大狀沈士文盤問,稱新東會議有共識,會在提名表格附加「共同綱領」,惟提名表格在網上公開時並沒附上綱領。法官追問會議上有否討論如達協議應否公開?何稱有討論,有人用「公開」字眼,亦有人用「同選民交代」的字眼。

周四審訊時,辯方引述岑敖暉、王百羽於抗爭派記者會,提及否決預算案,何指記者會沒正式發言人,而事前亦沒討論過兩人發言的內容。另何作供時提到,選舉主任指她反對《國安法》而取消其參選資格,「但係一個正常睇完(國安法)嘅人會覺得,成份《基本法》係(被)架空咗囉」,法官其後打斷,指她已回答不同意選舉主任的決定,毋須再深究。

全日綜合報道:
47人案|何桂藍稱預算案必然後反映「五大訴求」 不論內容都否決「係講唔通」
周四報道:
47人案|何桂藍完成主問 指抗爭派記者會沒發言人、普通法法庭不應接受大陸邏輯

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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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立會|辯方醫生稱患思覺失調被告或因幻聽入立會 控方醫生質疑報告準確性

7.1立會|辯方醫生稱患思覺失調被告或因幻聽入立會 控方醫生質疑報告準確性
七一立法會暴動案,周四(2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踏入第 32 天審訊。辯方傳召精神科醫生作供,指案發時 21 歲、患自閉和思覺失調等症的男生,或受幻聽影響而進入立法會。醫生供稱,被告於案發前停服鎮靜劑,他或因長期服用後停藥,出現「戒斷」情況而產生幻覺。

控方指,醫生於事發近 4 年後始撰寫報告,而臨近審訊或令被告的精神狀態變差;醫生同意,但指已測試其說法有否作假,又指幻聽有不同形式,不能作估計,且控方專家亦沒否認被告有幻聽情況。

控方醫生專家,案發前為被告主診的醫生,作供時質疑辯方報告只能依賴被告的說法,影響準確性,不能確認是否屬實。惟他在盤問下同意,不能排除被告說實話,及案發時受幻聽影響。案件周五(27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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拳館東主認發「台灣是獨立國家」等20則煽動帖文囚3月 官:內容尖銳但嚴重性偏低

拳館東主認發「台灣是獨立國家」等20則煽動帖文囚3月 官:內容尖銳但嚴重性偏低
63 歲詠春拳館創辦人,今年 6 月被指在社交媒體上,發布 20 則具煽動意圖的陳述及相片,內容包括煽動仇恨港府、鼓吹「港獨」和「台獨」等,其後一直還押至今。他周三(26 日)承認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周四(2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 3 個月。

《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指,帖文提及國家疫情後通關、維吾爾族學生在港失蹤等近期社會事件,內容尖銳、偏激、屬發洩式,並帶有憎恨性,挑起志同道合者的情緒,遠超一般的批評。但裁判官亦表示,考慮到被告沒有鼓吹他人使用暴力,或採取進一步行動,加上閱讀人數及反應不多,認為本案嚴重性偏低,潛在風險不算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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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更新】47人案|第93日審訊 何桂藍:抗爭派記者會沒正式發言人

【實時更新】47人案|第93日審訊 何桂藍:抗爭派記者會沒正式發言人
【實時更新報道】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四(27 日)展開第 93 日審訊。何桂藍第八日作供,辯方引 2020 年 7 月 15 日,即初選結果出爐後,抗爭派發布的「抗爭派立法會參選人立場聲明」及記者會提問。何供稱,出席者是為了方便而與曾一起拉票的候選人一同見記者,難說記者會是由誰組織。

何又稱,沒印象出席者在記者會前曾討論否決預算案,而自己在記者會上沒承諾會否決預算案,逼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辯方大狀引岑敖暉當時的發言,指他似乎稱會集體行事,提及「無論乜嘢內容都會否決《財政預算案》」這一句。何其後答稱,記者會沒有正式的發言人,當岑敖暉發言時,「事前係無同我哋討論過嘅,我當時亦都唔知道佢會咁樣講。」

周三審訊時,何桂藍稱曾估計北京或港府會大規模 DQ 民主派候選人,「無異於宣稱香港嘅選舉係同伊朗無乜分別」,造成合法性危機。另庭上播放何於初選首日投票的街站片段,她提及「抗爭開啟真正歷史性變革嘅可能性」。何解釋是指港人 2019 年後有意識追求民主不可能永遠安全,亦不能迴避無法維持現狀及要自己落場,指人心改變「先至真正令到變革有可能發生。」

全日綜合報道:
47人案|何桂藍完成主問 指抗爭派記者會沒發言人、普通法法庭不應接受大陸邏輯
周三報道:
47人案|何桂藍稱曾估計政府會大規模DQ 初選61萬港人投票是事前無人能想像

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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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闖入、襲擊葵涌甜品店「Hk9cake」店員 38歲無業男認「傷人17」囚2年

涉闖入、襲擊葵涌甜品店「Hk9cake」店員 38歲無業男認「傷人17」囚2年
葵涌廣場甜品店「Hk9cake」於 2022 年 2 月,遭 5 名男子闖入,並用棍襲擊店員,其中一名涉施襲男子當場被制伏。該男子周四(27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俗稱「傷人17」的「有意圖而傷人」罪。

案情指,被告連同另 4 人進入「Hk9cake」店舖,其中一人手持膠棒,襲擊受害人 1 至 2 分鐘。被告當場被捕,另 4 人則逃去;醫療報告顯示,受害人頭部多處受傷。法官李俊文判刑時指,受害人工作時突遭多人施襲,即使傷勢較輕,但當時必然受到驚嚇,故判囚 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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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油麻地|6人暴動罪成還押9.22求情 官稱從衣著、裝備可達唯一不可抗拒推論

11.18油麻地|6人暴動罪成還押9.22求情 官稱從衣著、裝備可達唯一不可抗拒推論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213 人涉在油麻地「圍魏救趙」被控暴動,分成多案審理。當中一宗涉及 9 人的案件,除 3 人開審前認罪,餘下 6 人經審訊後,周三(26 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暴動罪成。當中一人被控「管有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則不成立,各人還押至 9 月 22 日求情。

法官謝沈智慧裁決時,逐一反駁被告及辯方證人供詞,批評他們謊話連篇。她指,案發時為「槍林彈雨」,沒有人會步向示威者所在的地方。而被告以深色衣物作標記,與示威者標記吻合,唯一不可抗拒推論是,6 人穿著深色衣物、裝備身處現場,是故意鼓勵及參與暴動,裁定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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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油麻地|4人暴動罪成還押9.18候判 官斥供詞不實、被困窄巷可推論是被追捕

11.18油麻地|4人暴動罪成還押9.18候判 官斥供詞不實、被困窄巷可推論是被追捕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213 人涉在油麻地「圍魏救趙」,被控暴動,分成多案審理。當中一宗涉及 6 人的案件,4 人經審訊後,周三(26 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與開審前認罪的 2 人,一同還押至 9 月 18 日判刑。被告親友向犯人欄高呼「保重呀自己!」、「阿樂!等你!」。

暫委法官陳慧敏指,不接納各被告及辯方證人稱,到場晚膳、等車等說法,批評他們的供詞不盡不實。就有被告案發時並非穿著黑衣,法官稱「不會就任何人的衣服顏色,而自動把他標籖為某一類人」。官表示,考慮所有環境證供,包括被告在窄巷被困等,唯一合理推論是,他們是遭警方追捕,而走入窄巷的暴動者之一,並壯大其他暴動者聲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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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何桂藍稱曾估計政府會大規模DQ 初選61萬港人投票是事前無人能想像

47人案|何桂藍稱曾估計政府會大規模DQ 初選61萬港人投票是事前無人能想像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三(26 日)展開第 92 天審訊,何桂藍第七日作供,就 2020 年 7 月在 Facebook 提及「利用立法會選舉,觸發憲政危機」,何稱當時估計北京或港府會大規模 DQ 民主派候選人,「無異於宣稱香港嘅選舉係同伊朗無乜分別」,造成合法性危機。

庭上播放何於初選首日投票的街站片段,她提及「抗爭開啟真正歷史性變革嘅可能性」。何解釋是指港人 2019 年後有意識追求民主不可能永遠安全,亦不能迴避無法維持現狀及要自己落場,指人心改變「先至真正令到變革有可能發生。」

何又主動供稱,就既然認為立法會無用為何仍要參選的問題,自己當時回答不到,直至看到初選有 61 萬港人投票,指是無人能想像的局面,又稱政治行動有別於「好清楚咁有結果有原因有場所有動機」的法律場合,是在進行後才有可能找到意義。審訊周四續。

周三實時報道:
【實時更新】47人案|第92日審訊 何桂藍:在議會應用盡書面質詢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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拳館東主認發布「台灣是獨立國家」等20則煽動帖文 求情稱願向年輕人分享教訓

拳館創辦人認發布「台灣是獨立國家」等20則煽動帖文 求情稱願向年輕人分享教訓
警方國安處今年 6 月,拘捕一名 63 歲詠春拳館創辦人,指他涉在社交媒體上,多次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帖文及相片,包括煽動仇恨港府、鼓吹「港獨」和「台獨」等。被告周三(2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周四(27 日)判刑。

案情指,被告涉於 Facebook 個人帳戶上,發布 20 段具煽動性的陳述及相片,內容包括指「好撚討厭共產黨」、「共產主義者是惡魔」、「香港已經係一個極權統治嘅地區」、「台灣是獨立的國家」等,亦發布可有「香港獨立」意思的歌曲《願榮光歸香港》。

辯方求情指,本案案情較輕微,沒有煽惑使用暴力,被告知悉帖文已越界,其言論大多屬情緒宣洩,表達對政府的不滿。辯方指,被告創立詠春拳館,具有一定影響力,但他沒以此作出煽動行為,亦願在出獄後聯絡「國安教育機構」,向年輕人分享他因愚昧無知犯錯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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