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FP》法庭記者被跟蹤 警方調查 記協指有男子區院記者室外徘徊

《HKFP》法庭記者被跟蹤 警方調查 記協指有男子區院記者室外徘徊
英文網媒《Hong Kong Free Press》上周報道,該媒體一名法庭記者上周三(22 日)被兩名戴免提耳機的男子跟蹤,該記者由住所到辦公室,期間乘搭地鐵,被尾隨超過一小時。據《HKFP》發布片段,涉事記者向其中一名尾隨的男子查詢,男子拒回應,又一度走入男廁。《HKFP》就事件報案,指警方回應正進行調查。

香港記者協會周一(27 日)發聲明,指除了《HKFP》外,有多家傳媒的記者反映,上周有兩名男子在區域法院的記者室外徘徊,其中一人守候逾一小時,有記者指該人曾試圖跟隨記者離開法院。

記協指,相關事件均涉及負責報道法庭審訊的記者,對有關記者被跟蹤的情況非常憂慮,指新聞工作者,特別是法庭記者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和壓力,會令社會大眾擔心採訪權利受損,對本港新聞自由百害而無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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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指若林紹桐無辜 鍾應向警及律政司交代 官指問法危險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指若林紹桐無辜 鍾應向警及律政司交代 官指問法危險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周一(27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 47 日審訊。控方問及鍾被捕後、錄取證人口供時,若知林紹桐無辜,為何不向律政司及警方交代詳情,「幫助林紹桐開脫」。辯方反對提問,反問若鍾於宣誓下交代所有情況,控方是否就會接受林與涉案 15 篇文章無關。法官郭偉健亦兩度指「問法危險」,被告有權保持緘默,問題對控方沒有幫助。

控方完成 26 日盤問,遂由辯方余若薇覆問。她指控方新呈近 300 篇文件,因此提問較多,「留返非常具挑戰性任務畀我」。其中提到《立場》在 2021 年 6 月發出下架公告,余指記協的《新聞從業員專業操守守則》,提及「不應因政治壓力而自我審查」,問鍾下架決定「違反咗守則啦喎?」鍾同意,指下架文章是一個政治判斷,為了保護機構、同事及作者,「如非必要好唔願意做。」至於控方指《立場》故意刊出北愛爾蘭抗爭文章,鍾重申是技術性失誤,亦毋須就《大公報》等「上綱上線」的批評作澄清。案件周二(28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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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更新】47人案|第32日審訊 辯方完成盤問 區諾軒接受控方覆問

47人案-第32日審訊
【實時更新報道】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一(27 日)展開第 32 天審訊。彭卓棋代表大狀盧敏儀就控方文件,補充盤問區諾軒,然後辯方完成盤問。由主控周天行,向區諾軒作出覆問。周問及區組織者退出初選時,有沒有作出宣布指「35+」會暫停?區指,只有自己、趙家賢及戴耀廷的 FB 宣布,「無再進一步嘅聲明或者資訊。」

上周五續審時,主控萬德豪料本周可傳召另一認罪被告趙家賢作供。鄒家成的代表大狀引用〈墨落無悔〉聲明盤問。法官問及〈墨〉提及「共識」,但區供稱新東會議就否決權有爭議。區回答時提及「喺當日嘅協調會議後係咪有一個『黑盒』,就係有一個過程...導致到共同綱領,或者鄒家成係認為會用『會』(字眼)嘅。」

全日稿:
47人案|區諾軒承認宣布退初選後仍開會 趙家賢閱畢涉案文件、料周二將作供
上周報道:
47人案|控方料下周傳趙家賢 區諾軒指〈墨〉不符協調共識 問「係咪有黑盒」
47人案|第七周審訊 文字及影像報道整合

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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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拒交資料案整合|成立32年、收警信一個月解散 官裁控方毋須證外國代理人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整合|成立32年、一個月解散 官裁定警索資料毋須證「外國代理人」
1989 年民運期間成立、每年在維園申辦六四燭光晚會的支聯會,在《港區國安法》生效翌年,接獲香港警方國安處發出的「遞交資料通知書」,被要求兩周內交出自成立起所有職員和 2014 年起在港所辦活動、共同組織者的資料,以及資產和收支等紀錄。

副主席鄒幸彤等 5 名常委公開否認是「外國代理人」,質疑警方沒合法基礎索取資料,表明拒交。5 人隨後被捕、被控,警方並搜查「六四紀念館」,帶走展板、圖片等物品。支聯會在接獲警方信件一個月宣布解散。鄒等 3 名常委不認罪受審;另兩名常委認罪。

法庭裁定控方毋須證明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而控方亦以避免妨礙調查為由,申請以「公眾利益豁免權」(PII)遮蓋呈堂證據,包括國安處對支聯會調查報告的部分內容,獲得批准。國安處一名警司證人,亦獲准自行決定是否回答辯方盤問的相關問題。

本案為《國安法》下「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的首案,2023 年 3 月在裁判法院審結;支聯會一方敗訴,5 人分別判囚 3 及 4.5 個月。《法庭線》整合聆訊重點,包括控辯和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的裁斷、部分呈堂證據在 PII 下被遮蓋的審訊情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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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拒交資料案|呈堂國安處調查報告及文件曝光 多頁有遮蓋 簡短交代六四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呈堂國安處調查報告及文件曝光 多頁有遮蓋 簡短交代六四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 2023 年 3 月在裁判法院審結,前副主席鄒幸彤、前常委鄧岳君和徐漢光 3 人罪成,判囚 4.5 個月。《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頒下裁決理由書,以附件方式披露 3 份呈堂證物的複印本,令國安處調查支聯會報告首度曝光。

審訊期間,控方獲法庭批准以公眾利益豁免權(PII)為由,遮蓋報告的部分內容,並以代號標示相關組織及人士。曝光的報告顯示,28 頁中 22 頁有塗黑,部分是整頁塗黑。

調查報告亦顯示,國安處分析支聯會背景及綱領,包括六四晚會等在港活動及講者發言,並指出其屬「外國代理人」。報告亦簡短交代六四,稱中央政府「安排清場」、「四二六社論有效定性」,而劉曉波等 4 人發布的〈六二絕食宣言〉「煽動他人加入絕食行動」等。

案件整合: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整合|成立32年、收警信一個月解散 官裁控方毋須證外國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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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金鐘|12人暴動罪成囚4年至5年3月 官:現場如小型戰場 挑戰政府昭然若揭

2019 年 9 月 29 日「全球反極權遊行」期間,金鐘爆發警民衝突,共 96 人被控暴動。其中一宗涉 12 人的案件,其中 10 人認罪,包括一名急症室醫生,另外 2 人受審後被裁定罪成,周六(25 日)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監 4 年至 5 年 3 個月。

暫委法官鄭紀航判刑時指,案發當日現場如「小型戰場」,有人投擲汽油彈、硬物、設「傘陣」,暴動雖僅歷時 20 多分鐘,但直至警方衝出政府總部驅散前,暴動毫無收斂跡象。法官指,政總是政府運作的核心,示威者挑戰政府的意味昭然若揭。

至於辯方稱被告身上僅為防護性物品,法官指被告戴備手套、雨傘、行山仗等物品,均可用作攻擊,故被告身處現場不止壯大聲勢,指他們沒參與暴力行為,是「脫離現實,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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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第七周審訊 文字及影像報道整合

初選47人案 - 法庭線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第七周審訊完成,《法庭線》整理一周文字及影像報道,讓讀者更易掌握審訊進展。

周一(20/3),第 28 日審訊:
法官問及戴耀廷是否推動民主,但「行為上不民主」?區諾軒舉例指新西協調文件使用「會運用」否決權的字眼,直言「我到而家都係後知後覺」,難接受過程可稱民主。區又提及初選後期「似乎變成一派拉倒一派」,反問組織者「難道唔係要做一個中立仲裁人咩?」

周三(22/3),第 29 日審訊:
區諾軒盤問下確認,即使立法會第一次否決預算案,是否解散立會的權力乃是在特首手中。區又提到對於「攬炒」派的理解,指「佢哋其實係表達緊一種絕望...所以要用盡佢哋抗爭嘅手段,去爭取一個破局,可能亦有一種意思就係,置諸死地而後生嘅意思。」

周四(23/3),第 30 日審訊:
區諾軒同意「35+」計劃停止後,參加者不再受聲明或共同綱領約束,法官問初選落敗的楊雪盈是否因此報名參選立法會?區稱,「大會唔再運作,大家跟住做嘅決定係自主嘅」。區又確認曾為袁嘉蔚助選,但否認支持其抗爭意念,稱當時答應為所有港島參選人助選。

周五(24/3),第 31 日審訊:
法官問及〈墨落無悔〉聲明提及「共識」,但區諾軒供稱新東會議就否決權有爭議。區回答時提及「喺當日嘅協調會議後係咪有一個『黑盒』,就係有一個過程...導致到共同綱領,或者鄒家成係認為會用『會』(字眼)嘅。」另外,控方料下周將可傳召趙家賢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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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101|法庭旁聽 FAQ

法律101 | 法庭旁聽 FAQ

「想去法庭旁聽,點部署?(急,在線等)」

不知道有多少讀者曾到法庭旁聽?《法庭線》每天在法庭現場報道,希望讓大眾更瞭解法庭每天的動態。但如果各位有時間及心力,想親身前往法庭旁聽,行使公眾知情權,體現公開司法精神,固然更好。

本期《法律101》簡單介紹各種法庭程序、如何查找案件時間表,及在法庭內的旁聽禮儀等,希望能幫助有興趣旁聽案件的讀者踏出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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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控方料下周傳趙家賢 區諾軒指〈墨〉不符協調共識 問「係咪有黑盒」

47人案|控方料下周傳趙家賢作供 區諾軒指〈墨〉不符協調共識 問「係咪有黑盒?」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五(24 日)展開第 31 天審訊,首名控方證人、認罪被告區諾軒在出庭 26 日後將完成作供;主控萬德豪庭上稱,料下周將可傳召另一認罪被告趙家賢作供。

庭上引用初選提名表格,有條款要求參加者聲明不曾被政府 DQ,區諾軒在法官提問下承認,大會知悉部分人曾被政府 DQ,稱「不過我哋作為初選嘅舉辦人,都可以叫打開門口做生意」,指沒想過要取消相關人士參與民主派初選的資格。

鄒家成的代表大狀引用〈墨落無悔〉聲明盤問。法官問及〈墨〉提及「共識」,但區供稱新東會議就否決權有爭議。區回答時提及「喺當日嘅協調會議後係咪有一個『黑盒』,就係有一個過程...導致到共同綱領,或者鄒家成係認為會用『會』(字眼)嘅。」案件下周一續審。

周五實時報道:
【實時更新】47人案|第31日審訊 區諾軒:不想將攬炒與解散立會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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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大興行動基地|3人認非法集結 官拒納同事件另案作求情

10.30 大興行動基地|3人認非法集結 官拒納同事件另案作求情
2019 年 10 月 30 日,屯門疑有不明氣體洩漏,區內居民前往警方大興行動基地抗議,多人被捕。其中 3 人早前承認非法集結,法官謝沈智慧周五(24 日)在灣仔區域法院聽取求情後,決定將 3 人還押至 4 月 13 日判刑,以待為當中未成年被告索勞教中心和教導所報告。

辯方求情時,引同一事件的另一案例,指該案判詞指是次示威無掟磚等行為、無阻附近行車,對公眾地方未構成嚴重威脅。但謝沈智慧不接納,指該案法官未考慮示威者對執法作出挑戰,指本案「示威者挑戰緊警方執法 ... 佢係挑戰緊 law and order(法律與秩序)吖嘛」,而針對警方的話,性質則較嚴重。

她又指,就算被告無其他行為,但選擇留在案發現場,已等於鼓勵此等行為,「人哋做嘅嘢佢哋都要負責」,故此非減刑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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