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指沙田行人隧道貼文宣 不服拒捕等罪成提上訴 官押後頒判詞

男子被指沙田行人隧道貼文宣 不服拒捕等罪成提上訴 官押後頒判詞
2020 年 3 月,一休班警稱發現陸姓男子在沙田一行人隧道內貼示威文宣、上前制服時遭對方踢傷。陸否認刑事損壞及拒捕罪,翌年 12 月經審訊後在裁判法院被裁定兩罪罪成,判囚 4 周、向政府賠償 2,800 元。

陸不服定罪提出上訴,法官黎婉姫周二(25 日)在高等法院聽取雙方陳詞後指,將在 3 個月內頒下判詞。據庭上透露,上訴人已完成服刑。

上訴方提出 4 項理據,指原審錯誤接納休班警、拒納上訴人及辯方證人的口供,另辨認被告身份時又沒將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律政司一方則指,休班警說法獲另一控方證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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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洪門宴」後涉隱瞞行蹤 茶行太子女王詩雅不認罪 辯方尋專家證肺炎影響記憶力

赴「洪門宴」後涉隱瞞行蹤 茶行太子女王詩雅不認罪 辯方尋專家證肺炎影響記憶力
2022 年初曾出席港區人大代表洪為民生日派對的「榮源茶行」太子女王詩雅,涉嫌多番向衛生署隱暪潛伏期行蹤,包括反覆更改前往赴會的時間,又聲稱前往銅鑼灣一火鍋店純粹「Say 個 Hi」。

王被票控「明知提供假資料」等 8 罪,周二(25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辯方甫開庭稱,王要求代表律師代為答辯,被暫委裁判官陳安婷拒絕。其後王親自答辯,並否認全部 8 項控罪。

辯方又指,正尋找醫學專家證明新冠肺炎影響記憶力,並會「盡量爭取」在審前覆核前準備好,被裁判官斥「PTR(審前覆核)乜都未 ready ,咁返來做咩?」官並拒辯方押後 3 個月再訊的要求,決定於 12 月 20 日作審前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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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將軍澳|兩男縱火、刑毀東海堂罪不成立 官:警證供無法完全排除是捏造

8.7 將軍澳|兩男縱火、刑毀東海堂罪不成立 官:警證供無法完全排除是捏造
2020 年 8 月將軍澳廣場「東海堂」疑遭大肆破壞,收銀機、餐枱及地板等遭毀壞,需花約 4 萬元清潔及維修。5 名青年被控縱火和刑毀等罪,其中 2 人否認控罪,經審訊後周一(24 日)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暫委法官許肇強指,負責作拘捕的警員在事隔 7 個月後,單憑影片聲音便一下子確定其中一名被告的身份,「實在是匪夷所思」,又質疑他在庭上主動談及與被告接觸的經歷,卻沒有文字紀錄支持,「無法完全排除是捏造」。

法官又指,雖然被告的髮色及髮型與犯案者相似,但有關片段質素參差,難以斷定被告有參與本案,最終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原則下,裁定兩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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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世瑜刑期上訴 律政司引內地刑法解釋國安法 官質疑「外地法律」不適用

呂世瑜刑期上訴 律政司引內地刑法解釋國安法 官質疑「外地法律」不適用
理大男生呂世瑜,被指 2020 年在 TG 頻道煽動港獨及售武煽暴,2022 年 4 月承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原獲法庭由判囚 5 年半減刑至 3 年 8 個月。惟控方指,判刑受《國安法》罪行的最低刑期所限,情節嚴重者須「處 5 年以上」,法官胡雅文改判被告監禁 5 年。

被告不服刑罰申請上訴許可,周一(24 日)在高等法院續審。律政司一方引用內地刑法解釋《國安法》,首席法官潘兆初質疑,香港在一國兩制下沿用普通法,內地法律是「外地法律」(foreign law),不能直接引用,又指終審法院的案例,都沒有提及可參考內地刑法解釋《國安法》。

3 名上訴庭法官聽畢陳詞,將於 3 個月內裁決。另外,「羊村繪本案」被告陳源森到庭旁聽,呂世瑜舉手向他示意,陳源森點頭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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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企董事及前會計文員串謀欺詐 4 銀行逾一億元貸款等罪成 判囚約 34、36 個月

私企董事及前會計文員串謀欺詐 4 銀行逾一億元貸款等罪成 判囚約 34、36 個月
廉署早前起訴一間中小企的一名董事和前會計文員,涉串謀欺詐 4 間銀行合共逾 1 億 200 萬元貸款,及其中 3 間銀行融資共 3,100 萬元。董事早前認罪,前會計文員經審訊後裁定罪成。

兩人周一(24 日)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囚 33 月 24 日,以及 36 個月。董事因認罪和以控方證人身份作供,獲扣減逾半刑期。暫委法官勞潔儀強調,法庭須發出明確信息,有關的商業欺詐行為「絕不可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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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逼 15 歲少女當「性奴」否則公開裸照 23 歲男認勒索、刑恐等還押候判

涉逼 15 歲少女當「性奴」否則公開裸照 23 歲男認勒索、刑恐等還押候判
23 歲陸姓男子被指 2019 年 6 月經手機遊戲認識 15 歲少女並交往,分手後拒絕刪去少女傳給他的裸照,先後勒索她 9,000 至 1.5 萬元,威脅須每月性交、當他性奴,又強逼少女口交,否則公開照片。

陸周一(24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刑事恐嚇、猥褻侵犯、勒索等 5 罪,還押至 11 月 7 日判刑,期間索取事主創傷報告、被告精神科報告。

暫委法官勞潔儀指,事主年輕,被告卻進一步威脅,不僅對她提出性要求,又要求她付錢,更不斷更改要求,形容案件性質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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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 太子旺角|3 男擬否認非法集結、暴動等 7 罪 1 人染疫押後 11.7 正式開審

8.31 太子旺角|3 男擬否認非法集結、暴動等 7 罪 1 人染疫押後 11.7 正式開審
2019 年 8 月 31 日晚,港鐵旺角及太子站內發生衝突,港鐵宣布有「緊急事故」封站,防暴警員進站用警棍等制服、拘捕多人。3 名被指是示威者男子,擬否認當日有份參與非法集結或暴動,或襲擊、搶劫市民等 7 項控罪。

案件原定周一(24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惟當中 1 男染疫須隔離至 11 月初。區院暫委法官徐綺薇指,顧及控方案情完整性,及考慮辯方不反對、審訊時間充裕,押後至 11 月 7 日正式開審。被告續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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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等 5 人被指用假「安心出行」 被控侵入灣仔入境大樓單位 3 人不認罪明年審

公務員等 5 人被指用假「安心出行」 被控侵入灣仔入境大樓單位 3 人不認罪明年審
政府規定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凡進入政府處所均須掃描「安心出行」,5 人包括 3 名公務員於措施生效當日被捕,涉嫌在灣仔入境事務大樓使用虛假「安心出行」,被控一項「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

案件周一(24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批准分拆案件處理。其中 3 人否認控罪,案件分別排期至 2023 年 2 月至 3 月開審。辯方透露,將爭議在事實和法律上是否構成「侵入」,以及被告是否知道其使用虛假「安心出行」。餘下 2 名被告押後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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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賢學思政」王逸戰等 4 人判囚 30 至 36 月、入教導所 官:情節輕微但偏嚴重

「賢學思政」王逸戰等 4 人判囚 30 至 36 月、入教導所 官:情節輕微但偏近嚴重一端
前「賢學思政」召集人王逸戰、前秘書長陳枳森、前發言人黃沅琳和朱慧盈,被指擺街站,籲「揭竿而起」、喊「光時口號」,2022 年 7 月承認「串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王、陳及朱 3 人周六(22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30 至 36 月;黃被判入教導所。

法官判刑時指,肯定 4 人知道「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意思,是「煽動公眾推翻中央,成立所謂香港民族政權」,認為他們是蓄意挑戰《國安法》。法官又指,基於 4 人公開發言少於「馬俊文案」,也沒用社交媒體煽動,裁定本案屬情節輕微類別,但偏近較嚴重一端。

4 人早上步入法庭,多名旁聽者站起向他們揮手,黃沅琳頻探頭望親友。《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宣讀判詞時,王、陳、朱一直望向法官,黃則多望旁聽或記者席。在讀至陳的背景、其母在他還押期間的困難時,家屬席傳出泣聲。判刑後,有男子大叫「黃沅琳我愛你呀,我等你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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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尖沙咀|9 人暴動罪成 判囚 35 至 48 月 官引籲人遠離毒品歌曲寄語被告醒覺

11.19 尖沙咀|9 人暴動罪成 判囚 35 至 48 月 官引籲人遠離毒品歌曲寄語被告醒覺
警方 2019 年 11 月圍堵理工大學,大批巿民聲援被困校內的示威者,事後多人在尖沙咀一帶被捕。其中一宗涉及 10 人的暴動案件,16 歲少女早前認罪判入教導所;餘下 8 名不認罪被告被裁定罪成,連同認罪 1 男生,周六(22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 35 至 48 個月。

法官李慶年指,眾被告本性善良,「可惜對社會事務過份熱心,被激情駕馭理智」,希望他們激情過後、靜思未來。他又以歌手陳秋霞的歌曲《珍惜好年華》寄語眾人,「莫以青春來做代價,為了前途醒覺吧!將快樂,將溫暖,築起溫馨一個家!」。

該首歌曲另一歌詞為「你應該珍惜遠離邪惡 罌粟花放開吧」,籲人遠離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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