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 歲的士司機涉於上周三( 13 日),在牛頭角彩霞道休憩處入口,撞斃兩名女子及撞傷兩名途人,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等 4 罪。司機周四(21 日)戴腰封、坐輪椅到觀塘裁判法院應訊。
控方呈上修訂控罪,另要求將案件押後至 8 月 13 日再訊,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均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接納。官批准被告以 5 萬元等條件保釋,他亦需交出駕駛執照,保釋期間不可駕駛任何車輛。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70 歲的士司機涉於上周三( 13 日),在牛頭角彩霞道休憩處入口,撞斃兩名女子及撞傷兩名途人,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等 4 罪。司機周四(21 日)戴腰封、坐輪椅到觀塘裁判法院應訊。
控方呈上修訂控罪,另要求將案件押後至 8 月 13 日再訊,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均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接納。官批准被告以 5 萬元等條件保釋,他亦需交出駕駛執照,保釋期間不可駕駛任何車輛。
司法機構公布,高院原訟庭法官楊家雄周四(21 日)起獲委任為上訴庭法官,該任命由特首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而作出。楊擁資深大狀資格,曾任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至 2019 年加入司法機構成為法官。
楊升任後,上訴庭共有 12 名法官,連同首席法官潘兆初,將有 13 人可參與審案,當中至少有兩名法官已屆法定退休年齡,以延任方式繼續留任。近年楊已以原訟庭法官身分,參與審理部分上訴庭案件,包括 7.1 立法會暴動案等。
39 歲駐青衣分區男警,被指去年 8 月休班時在港鐵荔景站偷拍女子裙底,事隔逾半年被落案起訴偷拍罪。案件周四(21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訊,被告仍沒有法律代表,親自應訊,表示擬不認罪。裁判官彭亮廷把案件押後至 6 月 17 日再訊,被告續准保釋。
大埔宏福苑 7 幢受災大廈的居民,周四(21 日)起第二輪上樓,以收拾個人物品。第二輪首批上樓的是宏仁、宏新、宏泰的災民。
其中住在宏仁閣的居民尹先生,批評政府擬用捐款收購業權,是從災民身上「搵著數」,「政府攞捐款當自己嘢,去買災民嘅業權,呢個真係全世界笑話」。
44 歲報稱為食環署助理管理小販主任的男子,被指於今年 5 月 4 日,在旺角港鐵站梯間偷拍兩名女子的私密部位,被控兩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案件周三( 2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提堂。裁判官陳慧敏應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 8 月 11 日再訊,待被告索取法律意見。被告可以 5,000 元等條件保釋。
一男子被指在荔枝角收押所還押時,向兩名還押人士提議,自編自導藏械及藏毒案,待兩人向警方提供情報以換取減刑。該男子與 3 名同伙早前承認「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等罪,案件周三原定( 2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域法院)判刑。
暫委法官李志豪指,他不能數清楚資金流向,關注各被告曾收取或處理多少錢,又關注各被告在案中的角色及行動。控方澄清後,官指需時考慮判刑,將案件押後至 5 月 29 日,期間 4 名被告須還押。
前中大學生會會長蘇浚鋒於 2021 年立法會選舉中,轉載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倡投白票帖文,被控煽惑投白票罪。蘇在裁判官裁定控罪合憲後改為認罪,被判緩刑。他提上訴被高院駁回後,再申終極上訴。案件周三(20 日)於終院處理。終院法官聽畢雙方陳詞,押後頒下判決。
上訴方指條例限制市民表達自由及接收不同資訊的權利,又指市民投廢票或不投票,本身並不違法,亦屬參與選舉制度的其中一個方式。律政司一方則指,立法源於 2019 年社會情況,當局要採取強硬行動,以防選舉制度被削弱。
宏福苑法團管理人合安,周三(20 日)舉行第二場網上簡介會,內容與首場相若,居民則關注退款安排。合安代表指,最快 6 月 10 日退還大維修集資基金結餘;若居民向政府出售業權,不影響退款,會由政府承擔財產全險索償權,責任保則不受業權轉讓影響。
另外,有居民問及宏志閣 3,000 萬元修復費細項、由誰承擔。合安未有交代費用如何計算,但指涉及大廈公用部分,按公契應由所有業戶分擔,正徵詢法律意見,又指如落實復修,必須公開招標聘請承建商及顧問,強調會公平、公正、公開,讓業主了解後再決定。
律政司周三(20 日)宣布,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將於周四起,接替楊美琪出任刑事檢控專員,而服務律政司逾 32 年的楊將同日開始退休前休假。
律政司長林定國稱歡迎任命,形容周天行是經驗豐富、致力追求公義的律師,「深信他能帶領刑事檢控科迎接未來挑戰,並繼續以最專業的態度履行職責」。他另感謝楊美琪盡忠職守,在任內作出重大貢獻。
周天行在今年 2 月獲認許為大律師,近年擔任多宗《國安法》案件的檢控官,包括唐英傑案、呂世瑜案、黎智英案、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等。
21 歲補習老師涉在上門補習期間,多次要求一名 7 歲男童替其口交、吞精。兒子告訴母親,惟她未即時報警。父母其後設置閉路電視,終揭發歷時約 4 個月的性侵事件。被告早前認罪,還押至 5 月 27 日判刑。
辯方周三(20 日)引述心理報告指,被告有「無意識行為」及自閉症,他 5 歲時曾遭幼稚園男老師性侵,導致他會透過控制他人及違反規則得到成就感,他已對本案感到後悔,將積極尋求治療,避免重犯,惟報告指出被告患有戀童癖,重犯機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