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撒粉案|區倬僖等2人非法集結罪名不成立 官:衣物不具獨特性、非現場被捕

中大撒粉案|區倬僖等2人獲判無罪 官:衣物不具獨特性、非現場被捕
2021 年 1 月 11 日,即中大第二學期的開課日,有人在大學出入口保安檢測站,呼籲其他學生進入校園時不必出示學生證,期間涉向保安撒粉及推倒保安站欄杆。前中大學生會會長區倬僖及 2 名學生否認一項「非法集結」罪,其中 1 被告早前獲判表證不成立,其餘 2 人周五(24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區另申請訟費獲批。

裁判官朱文瀚指,雖然警員稱有片段拍到 2 被告曾拍卡進出宿舍,但相關片段沒有連貫性,未能拍到 2 名被告從一地點前往另一地點,控方亦未提供證據證明拍卡紀錄真確性。裁判官又指,區倬僖當天身穿的紅色上衣、現場檢獲的膠袋沒有獨特性,另一學生在案發現場外拍攝,亦不等於有參與搗亂行為,加上他們並非在現場被捕,難以在毫無合理疑點下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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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油麻地|14人否認暴動 控方引案例指無清白無辜者會停留現場 辯方指案例不適用

11.18油麻地|14人否認暴動 控方引案例指無清白無辜者會停留現場 辯方指案例不適用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封理工大學,大批人士於油尖旺區聚集,213 人被控在油麻地「圍魏救趙」參與暴動,分拆成多宗案件審理。其中一案 15 名被告案發時年齡介乎 14 至 24 歲,周五(24 日)在區域法院結案陳詞。

控方引述案例指,不認為有清白無辜人士會停留在案發現場,又指若辯方可解釋「滿身裝備」的被告為何身處暴動現場,被告必須作供。辯方指,本案部分被告非「滿身裝備」,其中有被告攜帶急救物品,另有被告充其量身穿深黑衣著,無證據顯示曾逃跑或激烈掙扎,強調案例並不適用於本案。

暫委法官劉綺雲押後案件至 4 月 22 日作進一步陳詞,要求辯方列明就控方結案陳詞的爭議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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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李雪菁被指騙逾72萬租津 准保釋區院答辯

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李雪菁被指騙逾72萬租津 准保釋區院答辯
港大法律學系副教授李雪菁,被指於 2019 年至 2021 年間詐騙港大租屋津貼,報稱住在九龍區一單位,事實上與父母在新界另一物業居住,騙取合共逾 72 萬元津貼。廉政公署接獲投訴後,落案起訴她 1 項詐騙罪,案件周五( 24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提堂。

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 4 月 13 日再訊,待轉介至區域法院答辯,獲裁判官林子勤批准。被告准以 5 萬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離港、如改變居住地址須通知廉署、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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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區諾軒:初選停止各人不再受約束 曾為袁嘉蔚助選非認同其抗爭意念

47人案|區諾軒:初選停止後各人不再受約束 曾為袁嘉蔚助選但非認同其抗爭意念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四(23 日)展開第 30 天審訊。區諾軒作供時同意「35+」計劃停止後,參加者不再受聲明或共同綱領約束,法官問初選落敗的楊雪盈是否因此報名參選立法會?區稱,「大會唔再運作,大家跟住做嘅決定係自主嘅」。

區又確認曾為參與港島初選的袁嘉蔚助選。法官問區是否支持其抗爭意念?區否認,稱當時答應為所有港島參選人助選,「我無話特別支持邊個理念」。被問及知否袁有簽〈墨落無悔〉聲明?區稱,無關心任何人簽署;其後又指〈墨〉出現令他對「35+」計劃能否成功生疑。

另區在鄒家成代表大狀盤問下,同意戴耀廷在協議會議明顯未達共識下,仍把否決權列在文件上。法官問到此舉是否帶點「硬銷」意味?區其後答道,「咁你可以睇到佢不斷寫文,開會又講,咁都係幾硬銷嘅。」案件周五續審。

周四實時報道:
【實時更新】47人案|第30日審訊 區諾軒:曾預期黃之鋒難通過政府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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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指《立場》已下架文章 質疑「警察上門冇咩值得驚」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指《立場》已下架文章 質疑「警察上門冇咩值得驚」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周四(23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 46 日審訊。控方指鍾沛權 2021 年 12 月被捕,《立場》同年 6 月已下架部分文章,「安全係數應該好高,警察上門冇咩值得驚?」鍾反問「佢都上門,點會唔驚?」,又指在警署看到涉案文章感驚訝及憤怒,「咁都可以攞出嚟做罪證,針對一間傳媒,香港傳媒仲有咩生存空間?」

控方又提到,鍾被捕後在錄影會面中,確認涉案 15 篇文章由他審批,問鍾是否一心將 15 篇文章「攬哂上身」。鍾沛權指,他作為總編輯要對所有內容負責,就算沒參與審批,文章內容「出事」,總編輯仍然責無旁貸。他又指,律師建議他保持緘默,但就新聞編輯工作,他不會迴避、隱瞞,「唔想因為保持緘默,警方再拘捕其他同事⋯寧願我講晒畀你哋聽,你唔好搞其他人啦」。控方又問鍾為何被控後不申請保釋,鍾兩度質疑「係咪真係要講?」,其後指當時不申請因希望盡快獲釋、照顧太太。案件下周一(27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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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指煽動案|鍾沛權指控方推論匪夷所思 官指控方「盡緊責任」

《立場》被指煽動案|鍾沛權指控方推論匪夷所思 官指控方「盡緊責任」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周四(23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 46 日審訊。控方質疑鍾沛權辭任總編輯時,未有與第三被告林紹桐特別交接,因「你會繼續 mon(監控)住佢哋」。鍾否認,指控方推論匪夷所思,「你點可以用我哋冇做某啲嘢,去推斷我哋動機、原因」。法官郭偉健打斷指,控方可基於證據作出推論,又指「佢用字好小心,係put畀你、suggest,所以佢盡緊佢責任」。

另外,控方引《BBC 編採守則》盤問鍾沛權期間,將其中一項守則「fairly represent opposing viewpoints when included」,譯作「公平地包括相反聲音」。鍾聞言謂:「佢英文意思唔係咁,係如果文章包含反對觀點,表述反對觀點時要公平」,指控方「英文咁好,點解要刻意曲解呢句英文」。兩人一度爭論,法官郭偉健調停稱「大家唔好再問落去」。案件下周一(27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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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旺角|被指管萬用刀罪成判囚 時任消防員上訴得直 官撤銷定罪及判刑

10.31 旺角|被指管萬用刀罪成判囚 時任消防員上訴得直 官撤銷定罪及判刑
2019 年 10 月 31 日,網民在旺角發起「毋忘 831 恐襲太子悼念會」,案發時 29 歲休班消防員被指向警員「批肘」,其後被搜出萬用刀,早前被裁定襲警罪名不成立,「管有非法用途工具」則罪成,判囚 3 個月。他不服定罪提出上訴,周三(22 日)在高等法院處理。

律政司要求法庭考慮修改控罪為「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並維持定罪或下令發環重審。惟法官張慧玲指現在才改控,對上訴人不公,認為若控方一早表明爭議傷人意圖,上訴人或會有其他抗辯方向。

法官又認為,在  2019 年的社會事件中,示威者用刀傷人情況罕見,案中亦沒有足夠證據支持,上訴人管有萬用刀意圖傷人是唯一合理推論,最終裁定男子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判刑,兼獲訟費,稍後將頒布書面判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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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問鍾沛權是否黃營、反建制 鍾:「我係追求自由主義嘅香港公民」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問鍾沛權是否黃營、反建制 鍾:「我係追求自由主義嘅香港公民」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周三(22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 45 日審訊。鍾沛權供稱曾心存僥倖,認為傳媒不會被《國安法》針對,但經歷《蘋果》案後,「我太太都俾人拉埋」,認為《國安法》下紅線模糊,「你問擔憂《國安法》啲乜,正正係唔知擔憂乜,好含糊」。

他又提及 2021 年下旬,持續收到針對《立場》的風聲,同時陸續有公民組織解散,壓力越來越大,加上妻子還押期間,他每天探望、未能兼顧工作,曾打算結束《立場》。後來收到新風聲,令他抱有一絲希望,覺得《立場》可生存,於是物色「街外人」接手,但不成功,終由被告林紹桐任署理總編輯。鍾直言不想連累對方,這決定亦對林不公平,「《立場》能唔能夠生存嘅壓力去咗林紹桐度」。

控方又問及鍾的政治立場,包括他是否和理非、「黃營」及反建制派。鍾質疑控方追問沒完沒了,指自己是追求自由主義的香港公民,「你抌 10 個標籤畀我,一回咩事呀呢個係?你做思想審查冇所謂,我會全面交代思想係咩一回事」。案件周四(23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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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俊仁被指保釋期間違反條件 官撤銷保釋即時還押

何俊仁被指保釋期間違反條件 官撤銷保釋即時還押
2021 年 9 月,現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一項「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71 歲的何俊仁就另案服刑完畢後,於 2022 年 8 月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批。惟何被指違反保釋條件,周二(21 日)早上被警方國安處再次拘捕,扣查一日後,周三(22 日)由警車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由總裁判官蘇惠德處理。

控方指,何俊仁保釋期間涉嫌違反保釋條件,反對他繼續保釋。辯方則希望何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裁判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最終撤銷何俊仁保釋,須即時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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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更新】47人案|第29日審訊 區諾軒稱憂〈墨落無悔〉增 DQ 風險

【實時更新】47人案|第29日審訊 區諾軒稱憂〈墨落無悔〉致入閘者被 DQ
【實時更新報道】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三(22 日)展開第 29 天審訊,何桂藍的大狀 Trevor Beel 展示〈墨落無悔〉聲明,區諾軒同意內容沒提無差別否決預算案,又指當時最擔心的是帖文的第一段,並設想簽署者入閘時,會被政府問及運用否決權的目的。

區周一作供時被法官問及,戴耀廷是否推動民主,但「行為上不民主」。區回答時舉例指新界西協調文件使用「會運用」否決權的字眼,直言「我到而家都係後知後覺」,難接受過程可稱民主。區又稱,初選整體記者會到文件,沒提及要政府停擺,而文件及新聞稿亦無提及要特首林鄭月娥下台。

全日綜合稿:
47人案|區諾軒:立會奪半為取政治籌碼 稱攬炒派表達絕望、用盡手段爭破局
周一報道:
47人案|區諾軒指戴耀廷協調過程難稱民主 另指初選後期似變「一派拉倒一派」

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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