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人被指組織或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所有被告已完成交付至高等法院的程序,正待排期審理。其中已還押逾 1 年 4 個月的「天水連線」前元朗區議員伍健偉,6 月初向高院申請保釋遭拒。 法官杜麗冰周四(14 日)頒下判詞指,2021 年撤銷伍的保釋時,庭內叫喊聲此起彼落,伍當時亦有所回應,考慮到他現時仍擁有社交平台 Facebook 及 Patreon 帳戶,沒有充足理由相信他不會繼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最終拒絕讓其保釋。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47 人被指組織或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所有被告已完成交付至高等法院的程序,正待排期審理。其中已還押逾 1 年 4 個月的「天水連線」前元朗區議員伍健偉,6 月初向高院申請保釋遭拒。 法官杜麗冰周四(14 日)頒下判詞指,2021 年撤銷伍的保釋時,庭內叫喊聲此起彼落,伍當時亦有所回應,考慮到他現時仍擁有社交平台 Facebook 及 Patreon 帳戶,沒有充足理由相信他不會繼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最終拒絕讓其保釋。
警方國安處 2021 年指稱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7 常委拒絕向警方交出資料,前副主席鄒幸彤等 5 人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鄒幸彤、鄧岳君及徐漢光不認罪,周四(1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 控辯雙方昨指有兩項爭議,望法庭於開審前先釐清,包括辯方是否有權挑戰通知書的合法性,及控方需否證明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 鄒幸彤今陳詞,批評控方的解讀漠視人權保障、引致荒謬結果。她以男性服兵役為例,指控方立場猶如賦予警方權力,向女性或小童發兵役令。即使這些兵役令不合法,他們拒絕都可被判監。 控方則重申,《國安法》沒要求警方先證明調查目標是「外國代理人」,又指控方的解讀純屬法律觀點,並沒有擴大警權。
警方國安處 2021 年指稱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7 常委拒絕向警方交出資料,前副主席鄒幸彤等 5 人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鄒幸彤、鄧岳君及徐漢光不認罪,周三(1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 雙方開審前提出兩個「初步爭論點」(preliminary issue),希望法庭開審前先釐清法律觀點,包括辯方是否有權挑戰通知書的合法性、及控方需否證明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 控方認為,國安法立法原意是防範危害國家行為,只要警方有合理懷疑便可調查,質疑辯方要求警方證明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是違背立法目的,並阻礙警方調查工作。 辯方反駁指,「拒交資料罪」明顯是針對「外國代理人」,若控方不先證明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本案被告不可能干犯「拒交資料罪」。法律爭議未完,押後周四繼續。
美國國會周二(12 日)發表研究報告,指香港自 2019 年反修例事件至今,有逾一萬人因政治或示威相關案件被捕,質疑香港的檢控部門在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時,有否受政治干預。 報告指,若律政司檢控官有效運用酌情權,作出獨立裁斷,被「政治起訴」及「任意拘留」的人數可能大減。報告又點名提到剛上任的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並首度提及 15 名律政司檢控官,表明若香港法治及人權狀況進一步被侵蝕,美國政府及國際社會應加強合作實施制裁。 特區政府強烈譴責委員會散播不符事實的詆毀,並嘗試「以所謂『制裁』恫嚇香港特區政府檢控人員」,批評屬卑劣的霸凌行為。發言人又指,委員會「嘗試把謊言重覆一百次,假做成真理,只反映其小人之心、下流行為。」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則重申,不擔心被制裁,稱「我們無所畏懼」,而他將竭盡所能確保律政司同事毫無憂慮履行職務。
警方國安處 2021 年指稱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7 常委拒絕向警方交出資料,前副主席鄒幸彤等 5 人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鄒幸彤、鄧岳君及徐漢光不認罪,周三(1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 控辯雙方在開審前,提出兩個「初步爭論點」(preliminary issue),希望法庭先釐清法律觀點,包括辯方在審訊階段可否挑戰通知書的合法性、以及控方需否證明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 控方陳詞指,國安法立法原意是防範危害國家行為,只要警方有合理懷疑便可調查,質疑辯方要求警方證明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是違背立法目的,並阻礙警方調查工作。
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被告之一的鄒幸彤提出撤銷交付高院程序的報道限制,被主任裁判官羅德泉駁回,她入稟司法覆核挑戰其決定,周二(12 日)在高院開審。 鄒一方指,按法例裁判官無酌情權拒撤限,即使有權,拒撤限亦忽略了「司法公開」原則。律政司則指,法庭有權拒申請,而撤限將影響證人利益。 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質疑,若律政司邏輯成立,則交付程序以外的其他法庭程序,亦應限制報道,又指法庭可頒匿名令保護證人。法官押後 9 月 1 日或之前頒下判決。按早前排期,被指煽動顛覆案將於 9 月 14 日再處理交付程序。 散庭時,旁聽人士向鄒幸彤揮手,並高喊:「加油」、「聽日見」。
尖沙嘴一間武館的男教練,被指在 Facebook 發布海報,倡建「港獨武裝力量」,與女助手另疑管有弩、開山刀等,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無牌管有槍械等 5 罪。 案件周二(1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 控方指案中 7 把弩的總拉力為 13 至 17 公斤,超過法例訂明的最高合法火器拉力,要求將案件押後至 8 月 31 日,以準備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隨即批准,下令將兩被告還押至 8 月 31 日再訊。 武術教練步入羈留室前向公眾鞠躬,親友見狀嚷道:「過兩日搵你呀!」
社運老將、患第四期直腸癌的古思堯,被指計劃於 2022 年 2 月 4 日北京冬奧開幕日,抬自製棺材到中聯辦抗議,未出發即被國安處拘捕,被控一項「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雙方周一(11 日)早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作結案陳詞。 辯方爭議「煽動罪」本身違憲;控方則強調,古的作為顯示他企圖煽動他人推翻憲制。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押後案件至周二(12 日)早上 10 時半裁決。
人民力量前副主席「快必」譚得志,被指 2020 年擺街站時屢發表「黑警死全家」等言論,今年 4 月經審訊後裁定發表煽動文字等 11 項罪名成立,判囚 40 個月、罰款 5000 元。他判刑後明言會提出上訴。 高等法院資料顯示,譚得志已於今年 5 月 18 日,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
理大男學生呂世瑜,被指 2020 年 6 至 9 月,在公開頻道煽動港獨及售武煽暴,今年 4 月承認違犯《香港國安法》下「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本獲法庭由判囚 5 年半減刑至 3 年 8 個月。但控方指判刑受《國安法》罪行的最低刑期所限,情節嚴重者須「處五年以上」,結果法官胡雅文改判被告監禁 5 年。 高等法院資料顯示,呂世瑜已於 5 月 17 日就刑期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