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貿辦職員情報案|英庭審同樣有報道限制 審前法律爭議、嚴重罪案預審不可報

經貿辦職員情報案|英庭審同樣有報道限制 審前法律爭議、嚴重罪案預審不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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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支聯會拒交資料案|鄒幸彤、徐漢光、鄧岳君同判囚4.5月 回顧被捕至開審、控辯爭議及呈堂國安處調查報告

支聯會 3 常委鄒幸彤、鄧岳君、徐漢光,2021 年未按警方國安處發出的通知書,提交成立支聯會相關資料,早前被裁定罪成,周六(11 日)同被判囚 4 個半月。鄧、徐獲准保釋等候上訴,鄒亦表明上訴,但拒絕接受保釋條件﹐將開始服刑。 判刑前,代表鄧、徐求情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指,被告被指控為「外國代理人」,但在未知是何者代理人的情況下被定罪,是他擔任大律師 40 年來從未見。 親自陳情的鄒幸彤則認為,法庭的判決是「懲教守護真相的人」,又指支聯會 30 多年來,一直守護天安門大屠殺真相,也支援過不少因說真話,而入獄的人。鄒指,早已預備承受這些代價,會一如以往以真相對抗謊言、以尊嚴抵抗屈辱,「邊到有唔公義﹐我哋就去邊到迎戰」。 《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數度打斷鄒,指陳詞要與控罪有關,更一度警告將中止鄒的陳詞,最後鄒斷斷續續下讀畢陳詞。 文字報道:支聯會拒交資料案|鄒幸彤、鄧岳君、徐漢光判囚4.5月 官准保釋、撤報道限制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鄒幸彤、鄧岳君、徐漢光判囚4.5月 官准保釋、撤報道限制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鄒幸彤、鄧岳君、徐漢光同判囚4.5月 官批准保釋、撤報道限制
支聯會 3 常委鄒幸彤、鄧岳君、徐漢光,2021 年未按警方國安處發出的通知書,提交成立至今所有職員資料、2014 年起在港舉辦活動資料,會議紀錄及收支紀錄等,上周六(4 日)被裁定罪成。3 人周六(11 日)同被判囚 4 個半月。

《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指,國家安全尤關重要,判刑須確保反映到法律維護國安的決心。羅又指,本案屬新法例下首案,判刑上沒案例參考,最終以判囚 4.5 月為量刑起點,而 3 人並沒減刑因素。

判刑前,代表鄧、徐求情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指,被告被指控為「外國代理人」,但在未知是何者代理人的情況下被定罪,是他擔任大律師 40 年來從未見。親自抗辯的鄒幸彤則重申,支聯會並非「外國代理人」,認為法庭判決「懲教守護真相的人」(見另稿)。

3 名被告申請保釋等候上訴。控方反對,提出增加條件及報道限制,均被羅德泉駁回。羅最終准鄧、徐以原有條件保釋,並撤銷保釋程序的報道限制。鄒幸彤則再次指保釋條件有礙表達自由並拒絕接受,將會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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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吳政亨自行陳詞 首向高院申保釋、解除報道限制 官押 9.14 宣判

47 人案|吳政亨自行陳詞 首向高院申保釋、解除報道限制 官押 9.14 宣判
47 名民主派人士涉嫌組織及參與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還押一年半、沒律師代表的吳政亨擬不認罪,原於 8 月底首度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惟當日他表示需時準備,押至周五(9 日)處理。

甫開庭,吳政亨申請解除《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 9P 條傳媒報道限制的內容,《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聽畢控辯雙方的報道限制及保釋陳詞,表示需參考法官李運騰就一宗放寬報道限制的司法覆核案件判詞,押至 9 月 14 日宣判結果,並提醒傳媒仍未解除報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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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2.8.14-20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2.8.14-20
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案 羅德泉撤交付程序報道限制 初級偵訊將公開進行

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周三(17 日)按高等法院命令,下令撤銷《裁判官條例》第 87A 條的交付程序報道限制。

至於鄒幸彤要求召開的初級偵訊,控方要求閉門進行,指擔心輿論影響公平審訊。羅官認為,控方「過份擔心及謹慎」,亦「有點妄斷」,質疑若容許傳媒報道,但不准公眾旁聽,會否變成奇怪現象。

羅官強調,香港乃法治之地,法治發展穩健,法官及獲恰當引導的陪審團,不會受輿論影響,終下令初級偵訊公開進行。他又指,若期間出現任何問題,裁判官可行使酌情權,改為閉門進行、或限制人入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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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47人案|交付報道限制解除 29人擬認罪 18人擬不認罪

47 名民主派人士涉組織及參與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 4 名被告包括何桂藍等,申請解除交付程序的報道限制,周四(18 日)獲《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下令解除,成為《國安法》下第二宗案件獲解除限制。 47 名被告於今年 7 月完成交付程,並已初步表達答辯意向,其中 29 人擬認罪,包括被指為初選組織者的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其餘 18 人則擬不認罪,包括何桂藍、余慧明、黃碧雲、鄒家成等。 文字報道:47 人案|何桂藍等 4 人申解除報道限制 羅德泉下令解除 為國安法第二案獲解限制47 人案|29 人擬認罪 18 人擬不認罪 區諾軒、趙家賢致歉 劉頴匡:案情係歷史印記47 人案|控方案情:被告參與四大戰線 涵議會、國際、街頭及工會

47人案|何桂藍等4人申解除報道限制 羅德泉下令解除 為國安法第二案獲解限制

47 人案|何桂藍等 4 人申解除報道限制 羅德泉下令解除 為國安法第二案獲解限制
47 名民主派人士涉組織及參與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由檢控起計至今逾 1 年半,今年 7 月完成交付高院程序。4 名被告包括何桂藍、袁嘉蔚、劉頴匡及吳政亨,早前申請解除交付程序的報道限制,周四(18 日)獲《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下令解除,時效由案件首次提訊日起計,是繼本周三支聯會案後,第二宗國安法案件獲解除有關限制。

吳政亨在庭上詢問能否公開早前閉門的初級偵訊內容,羅德泉表示他需徵詢法律意見,「我做唔到,超越咗我嘅能力」。

何桂藍質疑法庭未有釋除公眾疑慮,「全香港冇人答到呢個問題,官又答唔到,鄧炳強又答唔到...... 有人攞咗份嘢報道,他日有記者畀人拉,你嗰陣係咪仲話唔知道呀?」羅德泉打斷表示「今日審訊到此為止」。何桂藍追問:「我見你點咗頭㗎,係咪嘢都唔畀我講呀依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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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案 羅德泉按高院命令撤報道限制

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一案,《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周三(17 日)按高等法院命令,撤銷交付高院程序的報道限制,並下令鄒幸彤的初級偵訊,以公開形式進行。 對於控方指初級偵訊內容被公開,或令法庭受壓影響公平審訊,羅官認為,控方「過份擔心及謹慎」,亦「有點妄斷」,強調香港乃法治之地,法治發展相當穩健,法官及獲恰當引導的陪審團,均不會受輿論影響。 文字報道: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案 羅德泉撤交付程序報道限制 初級偵訊將公開進行

挑戰裁判官拒撤報道限制 鄒幸彤司法覆核勝訴 官:裁判官無權拒絕 下令撤限

挑戰裁判官拒撤報道限制 鄒幸彤司法覆核勝訴 官:無酌情權,即使有亦錯誤行使
已解散的支聯會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案,被告之一前副主席鄒幸彤,早前根據《裁判官條例》第 87A 條,提出撤銷交付高院程序的報道限制,被《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駁回。
 
鄒早前入稟提出司法覆核挑戰羅德泉的決定。 《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周二(2 日)裁定鄒勝訴。李官認同鄒一方所指,根據條文字眼,當被告提出申請,裁判官便「須」解除限制,沒有任何酌情權拒絕申請。因此,裁‍判‍官聲言行使的酌情權並不存在,有關決定屬越權。他又形容,律政司聲稱控方證人或因沒有報道限制而不敢出庭作供,說法是「揣測」、「誇張」及「站不住腳」。
 
法官亦指,即使假設有酌情權,羅德泉亦未能展示報道限制在本案是「絕對必要」,有關決定仍然有缺失。
 
李官下令廢除羅德泉拒絕撤限的決定,並下令案件下次再提訊時,羅必須根據第 87A (2) 條撤銷報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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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2.7.17-23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2.7.17-23
羊村繪本案結案陳詞 控方指證明煽動意圖及明知發布可入罪

首宗不認罪的發布煽動刊物案——羊村繪本案,本周分別進行控方及辯方的結案陳詞。

控方指涉案繪本含「反華情緒、破壞一國兩制的底線」,認為只需證明刊物有煽動意圖,而被告明知該意圖仍發布,便足以入罪,又強調煽動罪是否合憲,法庭應考慮《國安法》及《基本法》第 23 條的立法背景,指立法維護國家安全,是港府的憲制責任。

辯方則指, 3 繪本「完全沒有煽動性字句」,而控罪本身「憎恨」、「離叛」等字定義模糊,也造成寒蟬效應,對言論自由施加不合比例限制,多國已相繼廢除煽動罪。案件押後至 7 月 30 日續審,繼續由辯方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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