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 29 歲的地產經紀,涉於 2019 年與兩名當時分別 14 及 15 歲女童到酒店開房吸食大麻,期間兩度在沒使用安全套下強姦 14 歲女童,其中一次在女童體內射精。該男子經審訊後被裁定 2 項強姦罪成,連同他承認的販毒罪,周三(30 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囚 8 年半。
法官郭啟安指,事主創傷報告顯示,她患有嚴重抑鬱和焦慮,晚上經常重現被性侵景象,對被告感到極憤怒和憎恨。官指,被告攜帶「震蛋」,以酒精和大麻誘使兩名事主到酒店,反映他處心積慮,有意圖性侵事主。
官又稱,被告無視事主哀求自己是處女,視她為發洩性慾的工具,對事主造成永久和不可磨滅的烙印,加上被告對強姦事件沒絲毫悔意或向事主致歉,故將部分刑期分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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