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9 月 29 日,網民發起「全球反極權」遊行,96 人被控在金鐘暴動,其中一案 11 名被告全部罪成, 9 人被判囚 3 年半,2 人判入教導所。其中一名學生不服定罪提上訴,周四(20 日)於高院上訴庭審理。
上訴方指,原審大律師嚴重失職,沒清楚告知上訴人「一定要畀證供」,令她失去勝算機會。法官彭偉昌質疑,如被告作供但說法牽強,舉例指「到長洲買糯米糍」,「講句好俗嘅廣東話,講咗仲衰多兩錢重」。
律政司一方則指,上訴人曾表示自己口齒不伶俐,又擔心盤問下會動搖及被羞辱,故不打算出庭作供,認為原審大律師沒嚴重失職。3 名法官聽取陳詞後,駁回上訴人的上訴申請,指「完全冇勝訴嘅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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