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12.15-21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12.15-12.21

PODCAST: 上周焦點: 47人案|辯方提上訴限期屆滿 截至周四高院紀錄、律政司確認共14人提出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45 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的被告被判囚 4 年 2 個月至 10 年。辯方提出定罪及刑罰上訴的限期,本周二(17 日)屆滿。 截至周四,高院資料顯示共 14 名被告提出上訴,包括不認罪 12 人鄒家成、吳政亨、何桂藍、余慧明、黃碧雲、林卓廷、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陳志全、鄭達鴻、梁國雄,他們提出定罪及刑罰上訴;以及認罪 2 人即譚得志、黃子悅,他們提出刑期上訴。 律政司周四傍晚回覆《法庭線》,確認收到上述 14 人的上訴許可申請通知書,分別就定罪及或刑罰提出上訴。司法機構網頁暫未顯示上訴的聆訊日期。 黎智英案|節目提「警察社會」 黎稱意指警方可凌駕法律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踏入第 113 日審訊。黎智英於 2020 年 8 月 10 日首度被捕,兩日後獲釋,他接受《蘋果》專訪,提到「將來瞓喺監獄,whatever,我都係會揀呢條路」,又指「《蘋果》一定撐落去」。黎庭上指,「呢條路」是指自六四事件後,參加爭取自由運動的路,而他當時認為不論多困難,《蘋果》都會繼續營運,直至結束為止,但須因應《國安法》謹慎行事。 黎另在訪談節目提到「如果我們不能改變中國,中國如此強大,將會改變我們」,法官杜麗冰質疑,情況猶如要求穆斯林改變信仰?黎指,一直希望中國價值融入世界,並非認為中國要完全放棄其價值,但融入時總要互相遷就。 至於他於節目提及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等因 7.21 事件被捕,「說明這地方完全沒有法治」,又指「現在這裡是警察社會」。黎庭上解釋,「警察社會」意指當一個地方失去法治,就會成為「警察社會」。法官杜麗冰問,黎指當香港是「警察社會」時,警察可為所欲為?黎稱不是,他是指警察有權凌駕法律。案件明年 1 月 6 日續審。 反恐第二案|辯方指警搜屋時「放下物品」、要求次被告認管有硝酸鉀等 警否認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案件於高等法院續審。 辯方指,在警員帶次被告李嘉濱,到大角咀涉案單位搜查時,有自稱律師的人希望接觸李,但遭警方阻擋。負責押解李的警員否認,指當時由上級處理該批人,事後上級表示:「係律師,已經處理咗。」他供稱「處理」是指已經回答律師的查詢。 辯方又指,警員要求李承認虛報地址,以免警方發現單位內的硝酸鉀、金屬粉等物,李當時稱「(單位)入面冇啲咁嘅嘢」,警員則表示「我哋會搞㗎喇」,並在搜屋時,把一些物品放入單位內一個膠袋,之後在錄影會面時,指膠袋內有硝酸鉀、金屬粉、硫磺。警員一概否認。 另一警員作供時提到,從 CCTV 片段認出次被告李嘉濱,稱從其步姿、外貌、眉、衣著、背囊確認,形容李的「眉頭至中間比較深色」、「感覺上會呈 … Read more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12.8-12.14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12.8-12.14

PODCAST: 一周法庭線報|721案非白衣人罪成;47人案律政司不提刑罰覆核;黎智英續作供 本周焦點: 721林卓廷等7人暴動罪成 官指林煽風點火、抽油水 元朗 721 事件至今逾 5 年,林卓廷等 7 名非白衣人周四(12 日)被區院法官陳廣池裁定參與元朗站大堂暴動罪成,令罪成非白衣人增至 8 人,罪成白衣人則為 9 人(見文末)。裁決後,林續就 47 人案服刑,其餘 6 人即時還押,他們向旁聽人士揮手道別,林亦笑著揮手。有家屬散庭後痛哭,以紙巾拭淚,囚車離開法院時,數人揮手。案件押至明年 1 月求情,2 月判刑。 法官在判詞總結指,認為閘內人士的暴動並不是一早在 721 之前預計籌劃出來,事件的偶然性是林卓廷在內的一群人,分別到元朗站抗衡白衣人兼蒐證,因雙方對峙、對駡及衝擊而使到暴動必然發生。 7 名被告均有出庭出供,官逐一反駁,指林在 FB 發帖會引人入元朗,亦渲染有黑社會介入,他閘內籲不要退後等是煽風點火,而讓助手直播是「明顯地是有『抽政治油水』的念頭」。至於其餘 6 人,官全不信納擲物、射水等是為了阻止白衣人,指被告自圓其說,是暴動的參與者。 47人案|何啟明、陳志全、鄭達鴻、譚得志提上訴 至今共12人提出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45 名罪成被告在 11 月被判囚 4 年 2 個月至 10 年。本周五(13 日)高院資料顯示,再多 4 名被告即何啟明、陳志全、鄭達鴻、譚得志提出上訴。譚為首名認罪被告提出刑期上訴,而他暫自行提出上訴,沒律師代表。其餘 3 人則為不認罪被告。 計及上述 4 人,暫時共有 12 名被告提出上訴,其餘 … Read more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12.1-12.7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12.1-7

PODCAST: 一周法庭線報|黎智英續作供;23條首宗司法覆核;47人案再有人上訴 上周焦點: 23條首宗司法覆核|馬俊文指行為良好不獲提早釋放 官裁敗訴 綽號「第二代美國隊長」的馬俊文,被指多次叫喊港獨口號,「煽動分裂國家」罪成判囚 5 年。馬原定今年 3 月在行為良好減刑下提早獲釋,惟在「23 條」新安排下,未能提早釋放,最遲延至 2025 年 11 月刑滿。他不滿安排入稟申請司法覆核,周五(6 日)被裁定敗訴,須繼續服刑。 高院法官李運騰在判詞指,國安罪犯與三合會罪犯相似,具重犯風險,「23 條」下的減刑安排,顯然就國安罪犯能否提前釋放,提出更嚴格條件。而涉案有關監管釋囚的條文非模糊、恣意,相反,法官認為足以讓囚犯明白,在監獄裡應如何表現才能提前獲釋。 法官又指,即使囚犯有「合理期望」因行為良好可獲減刑,申請方未能解釋與國安評估有何關係,重點是即使個案不獲轉介至委員會考慮減刑,囚犯的刑期都不會長於法院判處的刑期,不屬額外懲罰,甚至有助更生。至於提早釋放馬俊文會否危害國安,判詞認為,應充分考慮國安委的意見,法院亦應「遵從」行政機關的判斷。 蘋果案黎智英供稱《國安法》後沒再提制裁 從沒邀員工一同抗爭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五(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踏入第 104 日審訊,黎第 12 日作供,在辯方提問下確認,他曾撰寫一封「獄中信」,打算一旦入獄透過《華爾街日報》刊出,但最後打消念頭。 庭上顯示信件提到「當你閱讀這篇文章時,這意味我已入獄了,這是由中共司法所賜⋯當當權者視捍衛真理和法治為犯罪時,誠實的人還能在哪裡?」,又提到「香港人沒試圖推翻北京政府…毀掉一切的是北京」。 黎另確認,在《國安法》實施後已很小心,沒再請求制裁,因條文嚴苛及模糊,「這樣等同自殺」。他又提到當時若他願意,會有其他方法離港,包括違法的方式,但他「從不想這樣做」。而他從沒邀請員工與他一同抗爭,「因為他們的人生比《蘋果》更重要」,《蘋果》高層間亦沒共識要抗爭到底。 另外,辯方播放黎 2020 年 6 月受訪片段,提到「坐監嘅犧牲」。法官問,只有違法才會坐牢?黎庭上指「我不認為我做了任何違法的事,但我已經坐牢 4 年了」。 47人案|林卓廷、吳政亨、彭卓棋提上訴 累計8被告提上訴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於 11 月 19 日判刑,45 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的被告被判囚 4 年 2 個月至 10 年。本周四(12 月 5 日)高院資料顯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的林卓廷、吳政亨、彭卓棋亦提出定罪及刑期上訴,暫未顯示他們有否律師代表。 連同上述 3 人,至今共 … Read more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11.17-23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11.17-23

PODCAST: 上周焦點: 47人案|港首宗顛覆案判刑 戴耀廷囚10年 官裁4人屬首要分子、三級罰則不完全適用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周二(19 日)判刑,高院 3 名指定法官裁定戴耀廷等 4 人屬於「首要分子」,以判囚 12 至 15 年為量刑起點,在認罪及協助控方減刑後,戴被判囚 10 年,成為《國安法》在港實施至今刑期最重的被告,官指戴「實質上是提倡一場革命」;區諾軒、趙家賢的刑期分別為 6 年 9 個月及 7 年。 本案是香港首宗顛覆案,法官部分接納辯方立場,指被告面對的是串謀控罪,顛覆罪條文下的刑期分級有參考價值,但非完全適用。官另反駁辯方稱謀劃不可能實現,指謀劃不是注定失敗,「61 萬名市民也不認為如此」,但接納部分被告對法律無知而給予減刑。 罪成被告分別判囚 4 年 2 個月至 10 年,毛孟靜、譚文豪、郭家麒及范國威料於明年上半年出獄,而戴耀廷與正就暴動案服刑的鄒家成則料至 2032 年出獄。保安局長鄧炳強指,整體判刑已反映了嚴重性,會研究判詞決定會否就個別被告的刑期提出上訴。 有被告在社交媒體發文,胡志偉表示「不用擔心,志偉的身體和精神都好好」;梁國雄向妻子撰家書致意。鄒家成稱對刑期絕不樂觀,但仍見希望。何桂藍分別以英文及中文撰文,由反修例運動談到本案。 47人案|18人完成三分二刑期 若獲獄中減刑有望早釋 官指8人具悔意信當局考慮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45 名罪成被告判囚 4 年 2 個月至 10 年,《法庭線》按已還押日子等推算,被告將最早於明年、最遲至 2032 年出獄,而當中 18 人已完成三分之二刑期,若他們在服刑期間,獲獄中行為良好減刑(按例最多減三分之一),有望於短期內獲釋。不過在「23 條」後,就國安罪服刑者未必獲獄中減刑。 該 18 … Read more

反恐第二案|控方開案:明愛醫院、羅湖站爆炸品案 被告涉煎鍋製炸彈、TG討論引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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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第二案 8人涉口岸爆炸品不認罪受審 高院抽出9人陪審團

反恐第二案 8人涉口岸爆炸品不認罪受審 高院抽出9人陪審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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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11.10-16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11.10-16

PODCAST: 法生咩事|EP.19 47人案11.19判刑 香港首宗顛覆罪案件 法官量刑有何焦點?一周法庭線報|反恐首案判刑;港大評議會案3人獲釋;47人案11.19判刑焦點 上周焦點: 反恐首案|7人判囚5年10月至23年10月 官指惡毒非筆墨能形容 2019 年 12 月 8 日「國際人權日大遊行」前夕,警方搜出大批武器,包括手槍、子彈等,事後多人被捕,被指串謀殺警。案件共 14 人被檢控,政府首引《反恐條例)下的控罪起訴。 其中認罪 6 人及受審後定罪 1 人,周四(14 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囚 5 年 10 個月至 23 年 10 個月。其中被指為計劃主謀的吳智鴻,判囚 23 年 10 個月;自稱「屠龍」隊長、轉任控方證人的黃振強,判囚 13 年 6 個月;同樣轉為控方證人、自稱擔任「槍手」的蘇緯軒,判囚 12 年。法官張慧玲提到,案中 3 名從犯證人均給予真實口供,獲 50 % 刑期扣減。 法官指,涉案 12.8 的計劃明顯是想殺警、危害生命和顛覆政府,認為計劃有預謀。被告犯案為滿足其政治訴求,企圖濫殺維持秩序的警員,惡毒之處不能以筆墨形容,明顯與社會宣戰。 警方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形容被告「喪心病狂」,指會與律政司研究判詞決定會否覆核刑期。至於本案有 10 名被告被控《反恐條例》下的罪行,除 3 人認罪,其餘 7 人受審後均罪名不成立,李桂華指日後若有相同情況,警方可引《國安法》或 23 條檢控。 反恐首案整合|「殺警計劃」是甚麼?誰是主謀?如何被指涉恐怖主義? 反恐首案審訊歷時超過 … Read more

反恐首案整合|「殺警計劃」是甚麼?誰是主謀?如何被指涉恐怖主義?

反恐首案整合|「殺警計劃」是甚麼?誰是主謀?如何被指涉恐怖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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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首案 | 吳智鴻囚23年10月 反修例刑期最重 官指比葉繼歡案嚴重採更高量刑起點

反恐首案 | 吳智鴻囚23年10月 反修例刑期最重 官指比葉繼歡案嚴重採更高量刑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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