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8 月 31 日人大「831 決定」五周年,民陣發起遊行被警方拒絕,有市民自發到灣仔遊行,其後演變成警民衝突,多人被捕。事隔 4 年,現年 25 歲男子被控當日在灣仔暴動;案件於 2023 年 10 月首度提堂,周一(27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
裁判官應控方要求,將案轉介至區域法院,押後至 12 月 14 日答辯。被告續准保釋,以 1 萬元擔保,期間不得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及須守宵禁令等。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19 年 8 月 31 日人大「831 決定」五周年,民陣發起遊行被警方拒絕,有市民自發到灣仔遊行,其後演變成警民衝突,多人被捕。事隔 4 年,現年 25 歲男子被控當日在灣仔暴動;案件於 2023 年 10 月首度提堂,周一(27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
裁判官應控方要求,將案轉介至區域法院,押後至 12 月 14 日答辯。被告續准保釋,以 1 萬元擔保,期間不得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及須守宵禁令等。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大內示威者,213 人涉在油麻地「圍魏救趙」被控暴動。其中一案 11 人經審訊後被裁罪成,判囚 51 個月至 55 個月。當中兩男不服定罪,上月就上訴許可申請聆訊,被即日駁回,上訴庭當時指,上訴理由沒有合理爭拗之處。
上訴庭法官潘敏琦周四(23 日)頒判詞,指不同意控方須證明申請人曾有「積極」的鼓勵行為,亦不同意原審法官是單憑申請人身在現場,就裁定他參與暴動,而是獲環境證供的疊加效應下,得出壓倒性的推論。
判詞特別提到,二人犯同類案上訴「通病」,即「過分強調缺乏直接證供,而忘卻了環境證供的疊加效應和力度」,亦誤解「盧建民案」之真正意義;另原審時不作供,也屬「常犯錯誤」,即「強化本來已是壓倒性的環境證據」。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213 人涉在油麻地「圍魏救趙」,被控暴動,分成 17 案處理。最後一宗涉及 9 人的案件,當中 5 人開審前認罪,餘下 4 人不認罪,周四(2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域法院)受審。
開案陳詞及承認事實指,3 名被告穿著黑色或深色衣物,當中一人另攜防毒面具等,餘下一人穿白衣。控方認為,他們並非住在案發地點附近,加上考慮案發時整體社會環境、其衣著及裝備等,即使他們沒被觀察到做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但本案證據足夠令法庭肯定,他們身處現場並參與暴動,起碼作為鼓勵的一分子。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控 2019 年 7 月 21 日在元朗站暴動,周四(23 日)在區院展開第 22 天審訊,法官陳廣池裁定,7 名被告暴動罪表證成立,需要作出答辯。案件押後至 2024 年 3 月 5 日至 28 日續審,料屆時開始辯方案情。
辯方指,7 名被告均擬出庭作供。林擬另傳召 5 名辯方證人,其中一證人獲批匿名令;第三被告擬另傳一名證人。其餘 5 名被告則不傳證人。
法官一度指對審期「唔贊成亦都唔理想」。林卓廷一方指,他涉及高院原訟庭一宗案件,將於 11 月 29 日作結案陳詞。法官即稱,「咁一定要畀返原訟庭啦。」該案為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林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他與另外 15 被告不認罪。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控 2019 年 7 月 21 日在元朗站暴動,周三(22 日)在區院展開第 21 天審訊,林卓廷及第七被告楊朗,就「毋須答辯」(no case to answer)作出口頭陳詞。
林一方引 FB 帖文、事發片段等,指林沒暴動的意圖及行為,提及林著人群「唔好褪」,是擔心會有危險,而多次稱「唔好郁手」等,明顯不想有進一步衝突。辯方指,當時現場人士面對「一大班人攞棍 ,凶神惡煞」,而閘內人「似乎自衛行為多過暴動行為」。
控方則稱,林在場有呼召或者支持其他人的作用,又指林「似乎有發號施令」,又指林當時相信有黑社會在場,但仍與助手入元朗,「無理由喺風頭火勢去元朗…打擊黑份子、監察警察說法只係藉口或包裝」。案件周四下午續,法官將裁定各被告是否表證成立。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213 人涉在油麻地「圍魏救趙」被控暴動,分成 17 案處理。其中一宗涉及 9 名男子的案件,周三(2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域法院)開審,亦是最後一宗開審的油麻地圍捕案件。
5 人開審前認罪,案情指他們被截獲時均穿黑色衣物,其中 3 人另攜帶口罩、面巾及防毒面具等物品。暫委法官梁嘉琪下令 5 人還押候判,案件周四(23 日)續審,料讀出不認罪被告的開案陳詞,而控方為 33 名作供警員申匿名令獲批。
認罪被告與旁聽人士揮手,又與同案不認罪被告擁抱,不少親友哭成淚人,高呼「食多啲嘢呀」。
2019 年 11 月,網民發起「破曉行動」,多區爆發警民衝突。3 名恒生大學女學生被控於大學毗鄰的大老山隧道暴動,當中一人開審前認罪,餘下兩人不認罪受審,周二(2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域法院)踏入第 9 日審訊。
次被告的室友供稱,兩人「有啲貪靚」,外出會化妝及「set 頭」,惟案發時正值停課,較少機會見到同學,故戴口罩及帽,「遮住冇化妝個樣」。控方指,次被告當時並非戴黑帽,而是攜帶黑帽。室友表示根據平時觀察,她外出期間擔心「個頭亂咗、笠咗」,才會戴回帽子。暫委法官彭亮廷將案件押至 2024 年 1 月 23 日結案陳詞。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控 2019 年 7 月 21 日在元朗站暴動,周一(20 日)在區院展開第 20 天審訊。
林卓廷一方就毋須答辯(no case to answer)呈上書面陳詞;法官陳廣池指文件包括案例近 100 頁,認為公平起見,需予時間控方閱讀,其後再作口頭回應。除林卓廷一方外,第七被告亦有同樣申請,代表大狀指下午可呈交書面陳詞。案件押後至周三續審。
理大衝突 4 年,根據《法庭線》統計,自警方封鎖理大後,有 333 人被控在校園內外、油尖旺一帶參與暴動,截至 2023 年 11 月 7 日,72% 案件已審結,定罪率為 96%。其中在油麻地圍捕事件,至今有 164 人罪成,當中 5 人被指控直接作出暴力或實質行為;其餘 159 人不涉直接證據,當中逾 7 成人是因黑衣或防護裝備遭定罪。 多名法官在判詞強調,油麻地「圍魏救趙」性質嚴重,「是香港有史以來,其中一場最嚴重及最暴力的暴動」,近半被告的量刑起點定於 5 年或以上監禁。最高的量刑起點為 5 年半,該兩名被告均不涉直接證據,法官指他們分別攜縮骨遮及望遠鏡,參與程度比其他被告稍高。 文字報道:理大衝突4年|逾七成暴動案審結 大部分油麻地衝突被告 因黑衣或防護裝備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