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就機場三跑項目涉貪污拘捕 30 人,落案起訴一名機管局高層及一名工程公司董事,指二人在工程、物料供應合約上,收取或提供賄款共達 380 萬元。二人周五(1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分別准以 50 萬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及須每兩周赴警署報到。 主裁裁判官嚴舜儀應控方要求,案件押後 2023 年 1 月 6 日再訊,以待廉署繼續調查。控罪指,機管局高層涉嫌協助工程公司,取得三跑填海物料的供應合約。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廉署就機場三跑項目涉貪污拘捕 30 人,落案起訴一名機管局高層及一名工程公司董事,指二人在工程、物料供應合約上,收取或提供賄款共達 380 萬元。二人周五(1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分別准以 50 萬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及須每兩周赴警署報到。 主裁裁判官嚴舜儀應控方要求,案件押後 2023 年 1 月 6 日再訊,以待廉署繼續調查。控罪指,機管局高層涉嫌協助工程公司,取得三跑填海物料的供應合約。
46 歲 CID 女警聲稱急需替人還債及應付婚姻訴訟,先後借出兩個銀行戶口供網上認識男友,用作處理共 53 萬元海外電郵騙案得益,以換取約 4 萬元報酬;另未經許可向盜竊案報案人,索取貸款共逾 100 萬元,以及接受打鬥案被捕人提供 6 萬元貸款。 她承認兩項串謀洗黑錢、索取及接受利益共 4 罪,周五(1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 21 個月。 裁判官劉淑嫻斥被告「係知法犯法」,指婚姻不如意、經濟困難均不屬求情理由,另因涉跨境犯罪,故取較嚴苛刑期。至於向報案人借錢,官指情況嚴重,批評「會令自己執行職務時,放自己喺脆弱位置,不能秉公辦案,行為令警隊蒙羞」。
2020 年 1 月,56 歲男電工凌晨於睡房燒炭,殺死已婚近 30 年、患末期肺癌妻子後自行投案,警誡下稱希望香港將「安樂死」合法化。他原被控謀殺,控方其後接納承認誤殺。 辯方周四(18 日)於高等法院求情,死者的親友亦有到場支持被告。辯方表示,被告顧家、受人愛戴,照顧患癌妻子,令他壓力達至臨界點,患重度抑鬱。而被告已還押 2 年半,現時正從悲劇中康復,需要協助多於懲罰,希望法庭考慮判處 12 個月感化令。 法官黃崇厚指,按法律要求需詢問被告是否願意接受感化,被告表示願意。案件押後至 8 月 31 日早上判刑。 求情:需協助多於懲罰 辯方求情指,被告友善、顧家、受家人愛戴,死者的親友今天亦有到庭支持被告。被告自妻子患癌開始照顧她,至案發前壓力達至臨界點(stretched to a breaking point),使他亦患上適應障礙(adjustment disorder)及重度抑鬱症(major depressive disorder)。 律師指,被告沒有重犯風險,對社會沒有威脅,相信他重獲自由後,在親友支持下能很快重投正常生活。而被告正從悲劇中康復,現時需要協助多於懲罰。 辯方冀判 12 個月感化 法官早前索取 2 份精神科專家報告、1 份心理報告及感化報告。辯方今指,精神科及心理專家,均沒有建議被告繼續接受臨床治療。而感化報告,亦認為被告可重投社會,及適合接受感化令。 辯方續指,以往法庭在同類案件的判刑,均採取「十分諒解的方式」(a very understanding approach),曾判處 2 年監禁或感化令等。而被告從案發 2020 年 1 月至今,已還押 2 年半,已不需要進一步懲罰。希望法庭接納報告建議,判處被告感化令,而 12 個月是適當的感化期。 法官指,法律規定判處感化令前,需先徵得被告同意,故於庭上詢問被告意向。被告表示願意接受感化。法官指需時考慮,押後至 8 月 31 日判刑。 案情:妻患末期癌感痛苦 按摩助入眠後燒炭送「最後一程」 … Read more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院舍「童樂居」爆出虐兒醜聞,累計 34 名職員被起訴,4 人認罪。當中 30 歲幼兒工作者早前承認曾打兩名 1 歲幼童頭部,周四(18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 4 個月 10 星期。 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指,被告把行為歸咎於衝動及工作環境文化影響,批評被告放棄專業操守,做出極端錯誤的行為,並無坦然面對,不接納為求情因素。官又指,案發時有其他兒童目睹,現場有閉路電視,但被告完全罔顧,漠視法紀,屬本案嚴重因素。
2022 年 4 月,特首選舉唯一候選人李家超,遲交 3 份支持同意書,包括香港乒乓女隊主教練李靜、立法會議員林智遠及藝人方力申,涉違反選管會規例。根據條例,違規者可處最高罰款 5000 元及監禁 6 個月。李家超入稟要求豁免刑罰,周四(18 日)獲高院批准。 高院法官歐陽桂如指,李違反規例的程度並不嚴重,是因疏忽造成,不足以令人懷疑李或其選舉辦的真誠。李也已盡早改正,亦無因此獲益。判詞亦指,李向法庭申請豁免,理應支付訟費,在李不反對下,法官下令他支付 64,289 元訟費。
2021 年 12 月下旬,五旬漢疑因目睹 13 歲男童在西九法院外被截查,涉嘗試介入,被控阻差辦公;他 2022 年亦於「旁聽師」被指煽動案被捕。 五旬漢周四(18 日)在西九法院否認一項阻礙公職人員,案件押後至 11 月 14 日進行兩天中文審訊,期間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2020 年 1 月,56 歲男電工凌晨於睡房燒炭,殺死已婚近 30 年、患末期肺癌及曾透露想尋死的妻子後投案,警誡下稱希望香港將「安樂死」合法化。他原被控謀殺,後來控方接納承認誤殺。 高院法官黃崇厚早前索取 2 份精神科專家報告、1 份心理報告及感化報告,原定周三(17 日)下午聽取求情,但外聘主控官沒按時出庭。法官形容情況「意想不到」(extraordinary)。書記致電主控官,她稱能於周四(18 日)同樣時間處理本案。法官遂押後案件至周四再作求情,並對辯方代表大律師張耀良說「(主控官)欠你及你的當事人一個道歉」。 律政司指不就個別事件作評論,有既定機制監察和評核所有外判大律師和律師的工作表現,如認為有違專業,會按相關機制處理。
葵涌廣場甜品店「Hk9cake」於 2022 年 2 月,遭多名男子闖入,並用棍襲擊兩店員。一名 37 歲無業男子事後被控兩項傷人罪,案件周三(17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控方表示,打算把首項傷人罪修訂為較嚴重的「有意圖而傷人」罪(傷人 17),並撤銷第二項傷人罪。案件押後至 8 月 29 日進行轉介文件,以待轉至區域法院審理,期間被告繼續還押。 「有意圖而傷人」罪循公訴定罪,最高刑罰為判囚終身,而在區院審理則最高可判囚 7 年。
33 歲海關男助理文書主任承認在海關總部女更衣室,因好色而企圖偷拍一名女同事沐浴。被告早前承認一項企圖窺淫罪,裁判官劉淑嫻接納報告建議,周三(17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判被告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方求情時形容報告內容非常正面,感化官認為被告有悔意,獲家人支持,建議判中度時數社服令,而被告亦主動尋找專業心理輔導,望法庭考慮初犯、屬單一事件,冀獲判社服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