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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陳朗昇否認阻差辦公准保釋赴英交流 「我覺得法庭做呢個決定係艱難」

網媒《Channel C》副採訪主任、記協主席陳朗昇,採訪期間被指拒向警員出示身份證,被控一項「阻差辦公」罪及交替的「阻礙公職人員」罪,周四(22 日)提堂。 陳朗昇否認兩項控罪,案件排期明年 5 月 16 日開審。另外,陳朗昇將於 9 月下旬到英國牛津大學參加路透新聞學研究所「學人計劃」,為期半年。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表示,本案沒有離境限制,准陳朗昇保釋期間赴英,但須向警方提供英國住址及聯絡電話。 陳朗昇在庭外指,對於獲准保釋感到高興亦感意外,「我覺得法庭做呢個決定係艱難」。 文字報道:記協主席陳朗昇否認阻差辦公 明年 5 月開審 准保釋赴英交流

記協主席陳朗昇否認阻差辦公 明年 5 月開審 准保釋赴英交流

記協主席陳朗昇否認阻差辦公 明年 5 月開審 准保釋赴英交流
網媒《Channel C》副採訪主任、記協主席陳朗昇,本月 7 日到旺角麥花臣場館採訪元朗朗屏邨業主大會期間,被指拒向警員出示身份證被捕。警方其後落案起訴陳朗昇一項「阻差辦公」罪及交替的「阻礙公職人員」罪,周四(2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陳朗昇否認控罪,案件排期至明年 5 月 16 日開審,預計審期 2 日。另外,陳朗昇將於 9 月下旬前往英國牛津大學參加路透新聞學研究所的「學人計劃」,為期半年。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表示,本案沒有離境限制,准陳朗昇保釋期間赴英,但須向警方提供英國住址及聯絡電話。

路透新聞學研究所所長尼爾森在 Twitter 表示,歡迎陳朗昇於 10 月到訪牛津大學,成為「學人計劃」一分子,又指大家都期待接待這位傑出、資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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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裁警方不展示編號違人權法 警方上訴提新證據 官指涉公眾利益准部分呈交

高院裁警方不展示編號違人權法 警方上訴提新證據 官指涉公眾利益准部分呈交
2019 年反修例運動期間,「速龍小隊」及防暴警察沒有展示警員編號,記協、「爆眼教師」楊子俊及 3 名市民就此提出司法覆核,高院法官周家明於 2020 年指警方不展示警員編號違反《人權法》,裁定申請人勝訴。警方不服裁決上訴,並申請提交與警方措施及警察投訴課相關的新證據。

高院周五(16 日)頒下判詞指,有關警方如何確保行動呼號有效運作等新證據,足以影響裁決、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批准警方新增相關證據。至於涉及警察投訴課處理投訴的數據,法官認為與案件無關,亦不影響裁決,拒絕警方呈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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