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8 油麻地|5人認暴動判囚3年半至4年 法官斥情節嚴重、性質惡劣

11.18 油麻地|5人認暴動判囚3年半至4年 法官斥情節嚴重、性質惡劣
2019 年 11 月中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213 人被指在油尖旺參與「圍魏救趙」行動被捕,其中 18 名男女被指於油麻地參與暴動,5 人開審前認罪,周一(13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被判囚 42 至 48 個月。

區院暫委法官嚴舜儀指,暴動發生於商住區林立地段,案發地點一片狼藉,公共設施被破壞佈滿大量危險品,對現場人士帶來財物和人身安全風險,損失難以估計。法官認為被告不論在何時加入,都一定知道暴動的實況,增加聲勢令暴動持續。

法官指,有被告羈押前主力照顧患末期腎病母親,獲額外減刑 1 個月;另 3 人因案發時 25 歲以下,分別獲 1 至 3 個月減刑。同案 13 人不認罪受審,案件押後至 4 月 13 日作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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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訛稱口罩日本生產 供應商及兩職員否認向物流署出售虛假商品

涉訛稱口罩日本生產 供應商及兩職員否認向物流署出售虛假商品
政府物流服務署於 2020 年向本地供應商訂購 3200 萬個、聲稱產地為日本的外科口罩,其後發現當中約 1250 萬個口罩並非在日本生產。涉案公司及 2 名職員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被控共 36 項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罪,他們否認控罪,案件周一(13 日)於區域法院開審。

控方表示,本案一名重要證人,即涉案日本公司董事長身處日本,他上周發電郵指未能出庭,8 月才會返港。控方又指,去年已把證人傳票送達予證人的事務律師,故希望可以繼續審訊及先傳召其他證人。辯方則指,該證人的案情或影響盤問方向,希望控方可確認送達證人傳票等事宜。

法官李俊文形容情況罕見,且不肯定證人會否出庭作供,最終押後本案至周二處理,待控方向律政司索取意見,以審視案件是否需要押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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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區議員鄧勵東等7人 否認自稱三合會成員等11罪 臥底警供述芬蘭浴室對話

元朗區議員鄧勵東等7人 否認自稱三合會成員等11罪 臥底警供述芬蘭浴室對話
警方於 2016 年展開臥底行動掃蕩元朗黑幫,拘捕 299 人,包括曾任特首選委、綽號「田雞東」的元朗區議員、元朗廈村鄉鄉事委員會主席鄧勵東,以及 6 名疑為「和勝和」的成員及幹事等。鄧等 7 人否認 11 項控罪,案件周一(13 日)於區域法院開審。

臥底警員出庭供稱,他於 2016 年 8 月獲委派參與「飆風 Super Tale」的臥底行動,其後到「銀湖芬蘭浴室」任職。他於工作期間聽到綽號「日本仔」的胡學霖、「力哥」黃繹維等人的對話,提及「勝和」、「我哋做黑社會低調啲都啱」等字句。案件周二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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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出理大案|設計地盤公司東主供稱路過現場、「舉手之勞」載3人 主控連番質疑

逃出理大案|設計地盤公司東主供稱路過現場、「舉手之勞」載3人 主控連番質疑
逃出理大案周一(13 日)踏入第 24 日審訊。第 11 被告選擇作供,稱當晚駕車駛出麼地里發現封路塞車,有女士突走向司機位,問「可唔可以幫手車啲人落橋?」,他覺得屬「舉手之勞」,隨後 3 人上車,但不久被警截停,而當時先後答「路過」、「我真係路過」。

主控張卓勤連番質疑被告,指他聲稱「路過」是想蒙混過關,又指他當時不止車人落橋,「你係想幫佢哋逃避警員制捕」。被告均否認。

主控又質疑,被告稱知道理大有暴動,「你覺得呢啲喺紅磡繞道上行得快啲嘅人,同理大暴動無關?」被告答,「我喺高架道上面,我又想像唔到,同下面理工可以有咩關係喎。即係俗語少少,可以飛到上嚟喎」。案件周二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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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銅鑼灣|青年阻差辦公表證不成立 律政司事隔年半提上訴

7.1銅鑼灣|青年阻差辦公表證不成立 律政司事隔年半提上訴
2020 年 7 月 1 日,大批市民上街抗議《港區國安法》,19 歲青年被指在銅鑼灣時代廣場外「搶犯」,阻礙警員拘捕一名女子,被控阻差辦公罪。案件在 2021 年審理,原審裁判官彭亮廷指呈堂影片與警員供詞不符,怒斥律政司「告告告!告到天腳底都要告!」,最終裁定表證不成立,被告無罪釋放。

事隔約一年半,律政司上周一(6 日)以案件呈述方式提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案件暫未訂聆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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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濫發免針紙案|醫生戴港盛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罪 控方指有4證人願錄取供詞

被指濫發免針紙案|醫生戴港盛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罪 控方指有4證人願錄取供詞
7 名私家醫生疑濫發「免針紙」被警方調查,當中 76 歲男醫生戴港盛被指以每張 4,000 元簽發「免針紙」,涉及至少 3,000 名病人。他被控 3 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案件周一(13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

控方透露,在接觸約 50 名證人後,當中 4 人決定提供證人供詞,希望把案件再押後處理。辯方則申請更改保釋條件,希望容許被告短暫離境。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拒絕辯方申請,押後案件至 6 月 13 日再訊,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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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控《立場》及鍾劍華誹謗 官指文章已下架 頒永久終止聆訊

梁振英控《立場》及鍾劍華誹謗 官指文章已下架 頒永久終止聆訊
全國政協副主席、前行政長官梁振英 2018 年入稟高等法院,控告理大前助理教授鍾劍華及《立場新聞》誹謗。鍾劍華在 2023 年 3 月初在社交網站上發布「澄清啟事」,宣布撤回涉事文章,同意向梁振英支付 10 萬元和解金,指對方接受澄清,並同意不再追究。

案件周一(13 日)在高等法院進行審訊前審核,梁振英一方申請無限期終止聆訊。法官歐陽桂如指,《立場》所屬公司董事鍾沛權已辭職,創辦人蔡東豪則被警方通緝,加上涉案文章已下架,認為頒令本案永久終止聆訊較適合,撤銷原訂審期,並不作訟費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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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第五周審訊 文字及影像報道整合

初選47人案 - 法庭線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第五周審訊完成,《法庭線》整理一周文字及影像報道,讓讀者更易掌握審訊進展。

周一(6/3),第 20 日審訊:
區諾軒供稱一直相信初選合法,直至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警告,他「法律上信任戴耀廷觀點,政治上則開始響起問號」。及至中聯辦於投票日後發聲明指初選非法,區決定退出並「盡我全力解散整個初選」,又指盼退出的情節能為整體同案覓得求情及從輕發落的基礎。

周三(8/3),第 21 日審訊:
區供稱,辦初選的「初心」是不應該綑綁否決預算案的立場,但戴耀廷陸續發布數篇「攬炒」文章,「令到初選有質性上面嘅變化」。區又稱戴〈真攬炒〉一文提及「要攬住中共,跳出懸崖」,指該文「挑動咗國家嘅情緒,我認為係過份咗喇。」

周四(9/3),第 22 日審訊:
辯方透露鄒家成、林卓廷,黃碧雲及施德來有意作供。法官認為需審至聖誕。另區確認,「五大訴求」包括撤回逃犯條例草案等 5 項,亦有人提出時任特首林鄭月娥下台等,定義不一。法官問是否只要不去定義就能取悅所有人?區答稱「當時嘅公眾討論的確係咁嘅情況 」。

周五(10/3),第 23 日審訊:
再多 6 被告完成對區的盤問。當中,區供稱楊雪盈於初選落敗後參選立法會,有違「35+」共識、「唔排除」自己記錯劉偉聰有出席九龍西協調會議。區又同意〈墨落無悔〉聲明後,民主黨不否決預算案的立場沒受動搖;又供稱從沒視「李伯盧」(吳政亨)為組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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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3.5-11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3.5-11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鄒幸彤、鄧岳君、徐漢光判囚4.5月 官准保釋、撤報道限制

支聯會 3 常委鄒幸彤、鄧岳君、徐漢光,2021 年未按警方國安處發出的通知書,提交成立至今所有職員資料、2014 年起在港舉辦活動資料,會議紀錄及收支紀錄等,上周六(4 日)被裁定罪成。3 人周六(11 日)同被判囚 4 個半月。

《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指,國家安全尤關重要,判刑須確保反映到法律維護國安的決心。羅又指,本案屬新法例下首案,判刑上沒案例參考,最終以判囚 4.5 月為量刑起點,而 3 人並沒減刑因素。

判刑前,代表鄧、徐求情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指,被告被指控為「外國代理人」,但在未知是何者代理人的情況下被定罪,是他擔任大律師 40 年來從未見。親自抗辯的鄒幸彤則重申,支聯會並非「外國代理人」,認為法庭判決「懲教守護真相的人」。

3 名被告申請保釋等候上訴。控方反對,提出增加條件及報道限制,均被羅德泉駁回。羅最終准鄧、徐以原有條件保釋,並撤銷保釋程序的報道限制。鄒幸彤則再次指保釋條件有礙表達自由並拒絕接受,將會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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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拒交資料案|鄒幸彤陳情稱判決「懲罰守護真相的人」 官警告中止陳詞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鄒幸彤求情稱判決「懲罰守護真相的人」 官警告中止陳詞
支聯會 3 常委鄒幸彤、鄧岳君、徐漢光,2021 年未按警方國安處發出的通知書,提交成立至今所有職員資料、2014 年起在港舉辦活動資料,會議紀錄及收支紀錄等,上周六(4 日)被裁定罪成。3 人周六(1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同被判囚 4 個半月(見另稿)。

判刑前,親自抗辯的鄒幸彤陳情重申,支聯會並非「外國代理人」,形容法庭的判決「懲罰守護真相的人」。鄒指,支聯會 30 多年來一直守護「天安門大屠殺真相」,亦支援過眾多因講真話而入獄、受騷擾、遭羞辱的人,早已預備承受代價。鄒續指,政府指控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是要支聯會背棄理念,接受國家的絕對權力以得享安逸,而支聯會絕不妥協,因為欠缺公義的安逸絕非安逸。

《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數度打斷鄒,指陳詞要與控罪有關;主控張卓勤亦引述鄒部分發言,指不適合在法庭發表。鄒反指本案尤關政治,除非法庭不打算聆聽她的陳情。羅其後向鄒指,法庭不是鄒藉以發表意見的後門,並一度警告將中止鄒的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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