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2.26-3.4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2.26-3.4

蔡天鳳案 前夫一家四口被控謀殺等首提堂 28 歲女模特兒、譚仔米線創辦人媳婦蔡天鳳上周五(24 日)在大埔龍尾村被揭發疑遭殺害碎屍。死者前夫、前家翁、前大伯被控一項謀殺罪,前家姑則被控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周一(27 日)首度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控方申請被告毋須答辯、押後案件等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跟進一系列科學鑑證及通話紀錄。辯方指 3 名男被告沒有保釋申請,另為女被告申請保釋。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聽畢控辯雙方陳詞,拒絕女被告保釋申請,將案件押至 5 月 8 日再訊,4 人期間還押。 47人案 區諾軒開始接受辯方盤問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第四周審訊完成。控方周一就應用「共謀者原則」向辯方提供 25 頁表格格式的文件。辯訪周三指李予信因打泰拳受傷留院,未能應訊;法官質疑李保釋時參與「危險運動」。何桂藍代表大狀批評控方新增 3 份證人供詞,均與證物鏈有關,其中一份為新西片段的陳姓攝錄者。法官稱若僅與證物鏈有關,他同感不滿。 區諾軒周五開始接受辯方資深大狀潘熙盤問。庭上首次展示區的口供,提及戴耀廷與民主派就如何落實「五大訴求」有「重點爭議」。區被問及公民黨 2020 整年是否對否決預算案有保留時,稱「唔能夠咁武斷」。此外,控方讀畢 4 份承認事實,何桂藍的版本未提抗爭派記者會。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 鄒幸彤等 3 人罪成 支聯會 3 常委鄒幸彤、鄧岳君、徐漢光被指拒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案,經歷 13 日審訊後,周六(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沒有遵從通知的規定遞交資料」罪成,押後至下周六(11 日)聽取辯方求情。 鄒幸彤步入羈留室時,多名旁聽人士站起揮手說「保重呀」,獲鄒回「終於見到大家個下巴」。徐漢光、鄧岳君續准保釋,其中鄧步出法院時指:「今日係 3 月 4 號,希望大家仲記得六四 34 周年。」 本案為首宗《國安法》「實施細則」刑事審訊案件,及首宗拒交資料審訊案。《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表示,參考《國安法》條文及相應案例,「實施細則」同樣不容挑戰、不受司法決定左右。 挑戰改身份證性別終極勝訴 Q 先生受訪 身份證上性別一欄,或沒多少人會特別留意。但對跨性別人士而言,在現行政府政策下,這一欄彷彿變成一面透視鏡,即使在外型上如何改變成為心目中的那個自己,當別人看到身份證上的性別,自己猶如全身赤裸,任由旁人目光掃視全身。 為了爭取把這一欄的「F」改為「M」,Q 先生展開了司法覆核之路,一行就十年。期間曾經歷兩次敗訴,至 2023 年 2 月 6 日,終審法院頒下判詞,指局方要求跨性別男子必須接受完整性別重置手術,才能更改身份證性別,違反《人權法》。5 … Read more

47人案|第四周審訊 文字及影像報道整合

初選47人案 - 法庭線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第四周審訊完成,《法庭線》整理一周文字及影像報道,讓讀者更易掌握審訊進展。

周一(27/2),第 16 日審訊:
控方確認完成對區諾軒主問;另就應用「共謀者原則」向辯方提供 25 頁表格格式的文件,又確認社民連網頁截圖、公民黨片段等證據會用於指控所有被告。法官押後至周三續。控方又確認,涉案協議最早在 2020 年 2 月 15 日已形成。

周三(1/3),第 17 日審訊:
辯方指准保釋被告李予信因打泰拳受傷留院,未能應訊;法官質疑李保釋時參與「危險運動」,最終押後續審。何桂藍代表大狀批評控方新增 3 份證人供詞,均與證物鏈有關,其中一份為新西片段的陳姓攝錄者。法官稱若僅與證物鏈有關,他同感不滿。

周四(2/3),第 18 日審訊:
辯方指李予信周三早上已出院,法官質疑浪費公帑。控方指與 16 名被告分別達成 4 份承認事實,並讀出首份的內容,提及吳政亨發起「三投三不投」運動、「民主動力」及「香港民研」的工作,又指初選錄得 59 萬張電子票及 2 萬張實體票。

周五(3/3),第 19 日審訊:
區諾軒接受辯方資深大狀潘熙盤問。庭上首次展示區的口供,提及戴耀廷與民主派就如何落實「五大訴求」有「重點爭議」。區被問及公民黨 2020 整年是否對否決預算案有保留時,稱「唔能夠咁武斷」。控方讀畢所有承認事實,何桂藍的版本未提抗爭派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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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油尖旺|11人暴動罪成 10人判囚4年4月 17歲男生判入教導所

10.1 油尖旺|11人暴動罪成 10人判囚4年4月 17歲男生判入教導所
2019 年國慶日有市民在油尖旺區示威,其中 12 人否認在彌敦道參與暴動罪,11 人早前被裁定罪成,案件周六(4日)在區域法院(移師至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法官王詩麗引述各被告的求情,提到有被告原獲台灣大學錄取,但因本案失去入學資格;亦有被告為咖啡師原定今年 4 月參加拉花比賽,但因本案未能參與。

法官判刑時稱,當日暴動嚴重,示威者衝擊警方權威及法治,直斥他們目無法紀;又指被告預備衣服更換,以免被辨識,明顯是「有備而來,聚眾滋事」。法官拒絕接納辯方指案件延誤 3 年多,指被告可選擇適時認罪,以獲取三分一的刑期扣減。經考慮本案案情,以監禁 4 年 7 個月為量刑起點,各被告獲正面評價,酌情減刑 3 個月,其中 10 人判囚 4 年 4 個月,另外 17 歲被告判入教導所。

法官又提到,每名被告均稱家人年老無人照顧、入獄對其家庭造成困境,惟香港已受負面運動摧殘,且他們明知警方執法或會被捕,被告仍指自己無知、沒深思熟慮,並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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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於警FB專頁稱殉職水警林婉儀「抵死」 前男警煽動罪成 求判緩刑

涉於警FB專頁稱殉職水警林婉儀「抵死」 前男警煽動罪成還押3.20判刑
水警高級督察林婉儀 2021 年 9 月執勤時殉職,26 歲時任男警涉在「香港警察」Facebook 專頁下,發布「水記女幫板應該死左喇」、「不過係抵死」留言,又轉發關於林婉儀的《立場新聞》報道,指「狗官死一個點夠」。男警早前被裁定一項煽動罪成,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周六(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聽畢辯方進一步求情後,押後案件後至 3 月 20 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

庭上透露,被告獲現役警員為他撰寫求情信,而被告母親認為他因口不擇言而犯案,辯方希望法庭考慮被告一直循規蹈矩,予以輕判。裁判官則指雖然辯方希望判緩刑,但她認為需判即時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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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拒交資料案|鄒幸彤、鄧岳君、徐漢光罪成 押後3.11求情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鄒幸彤、鄧岳君、徐漢光罪成 押後3.11求情
支聯會 3 常委鄒幸彤、鄧岳君、徐漢光被指拒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案,經歷 13 日審訊後,周六(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沒有遵從通知的規定遞交資料」罪成,押後至下周六(11 日)聽取辯方求情。鄒幸彤步入羈留室時,多名旁聽人士站起揮手說「保重呀」,獲鄒回「終於見到大家個下巴」。徐漢光、鄧岳君續准保釋,其中鄧步出法院時指:「今日係 3 月 4 號,希望大家仲記得六四 34 周年。」

本案為首宗《國安法》「實施細則」刑事審訊案件,及首宗拒交資料審訊案。《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表示,參考《國安法》條文及相應案例,「實施細則」同樣不容挑戰、不受司法決定左右。而本案涉及的遞交資料通知書,羅認為門檻不低,亦認同警務處長指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一說方向正確,對隱藏於都市之中的「外國代理人」需全面搜查,最終裁定發出通知書是合法而穩妥,被告未有履責向警方提供所索資料,因此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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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101|法律界用語、俗語知多少?

法律101|法律界用語、俗語知多少?

在法庭程序中律師如何稱呼法官?不同級別的法官有不同稱謂?除了法庭傳統禮儀外,法庭程序亦有一些特定用語。某些較通俗生動的行業用語,例如「大砲」、「釘官」,各位又知不知道是甚麼意思呢?本期與大家談談一些常見的法律界用語及俗語。如有遺漏,歡迎各位法律從業員及讀者留言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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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區諾軒盤問下稱 難推論公民黨對否決預算案立場 庭上首展示口供內容

47人案|區諾軒盤問下稱 難推論公民黨對否決預算案立場 庭上首展示口供內容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五(3 日)展開第 19 天審訊。控方證人、已認罪的區諾軒,接受代表梁國雄、鄭達鴻的辯方資深大狀潘熙盤問。庭上首次展示區的口供,提及戴耀廷與民主派曾就如何落實「五大訴求」有「重點爭議」。

區在盤問下確認,公民黨陳淑莊及林瑞華,2020 年初曾表達對否決預算案有保留,而民主派政黨的同樣關注延伸至同年 5 月中,惟被問及公民黨整年是否持同一立場時,區稱「唔能夠咁武斷」,又稱只能說雙方會面上的情況,難推論該黨往後看法有否轉變。

區亦確認被捕後,在 2021 年 7 月至 8 月錄取共 7 份口供,期間獲警方安排查閱電話。此外,控方亦讀出黃碧雲、何桂藍及林卓廷承認事實,3 人版本在初選背景和抗爭派記者會等方面,與另 13 被告的版本有別(見內文表)。案件下周一(6 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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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荃灣|事隔2年半再被捕 20歲男生非法集結判囚5月 官接納檢控延誤酌情減刑

11.10荃灣|事隔2年半再被捕 20歲男生非法集結判囚5月 官接納檢控延誤酌情減刑
2019 年 11 月 10 日,有市民發起「八區開花」及「和你 Shop」反修例示威活動,一名 20 歲男學生被捕,被指在荃灣荃新天地內參與非法集結。他事隔兩年半後再被捕,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成,還押至周五(3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囚 5 個月。

辯方求情指,被告「讀書唔係話好叻,呢幾年嘅轉變好大」,於 2022 年獲浸大學士課程取錄,並呈上兩封浸大教授親撰的求情信,指被告是社會資產,「系嘅部門都全力支持佢」。

就辯方稱檢控延誤,控方解釋 2019 年後案件增加,兼疫情下政府人員須在家工作。裁判官李志豪打斷指「其實我認同辯方嘅說法」,籲控方「你要公平啲」。裁判官考慮到被告沒悔意,當時正值社運高峰,加上報告指他不適合判入勞教中心,因應延誤減刑 1 個月後,判處被告監禁 5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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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交通警涉超速撞死電單車司機 危駕致死罪成 還押3.16求情

休班交通警涉超速撞死電單車司機 危駕致死罪成 還押3.16求情
一名交通部男警於 2018 年 4 月休班時,在沙田大埔公路駕駛私家車,期間疑失控與電單車迎頭相撞,導致司機傷重死亡。男警否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暫委法官梁嘉琪周五(3 日)在區域法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裁定被告罪名成立,還押 3 月 16 日求情。

法官接納控方專家報告,批評被告明知而漠視車速限制,超速駕駛,沒有適當扭軚,越過雙白線撞死事主,其衝力大致令事主凌空飛起再倒地,表現低於謹慎駕駛者的水平,終裁定被告罪成。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及其家庭過去承受沉重壓力。散庭後,有旁聽人士怒斥被告「呢四年我同我四兄弟都好撚大壓力!...揸快車好 X 有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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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發文邀知情者就工程提供資料 潘焯鴻遭工程公司入稟控誹謗及索償

FB發文邀知情者就工程提供資料 潘焯鴻遭工程公司入稟控誹謗及索償
曾揭發沙中線偷工減料、落選 2021 年立法會港島東直選的「中科監察」主席潘焯鴻,在 2022 年 12 月以個人及「中科監察」的 FB 帳戶發布帖文,提及他正調查及核實一些工程項目,邀請知情人士提供資料。

一間工程公司周四(2 日)入稟高等法院控告潘焯鴻誹謗,指帖文用字會令他人聯想其施工質量不稱職、暗示工程有問題,失實內容會對公司聲譽及商業發展等造成損失,要求法庭頒令禁制被告再發布對公司構成誹謗的言論,以及向被告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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