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1 尖沙咀|9 人暴動罪成 判囚 40 至 52 月、入教導所 官指同日另案判刑沒約束力

8.11 尖沙咀|9 人暴動罪成 判囚 40 至 52 月、入教導所 官指同日另案判刑沒約束力
2019 年 8 月 11 日,大批示威者包圍尖沙咀警署,爆發警民衝突。11 人被控暴動等罪,其中 9 人被裁定罪成,還押至周五(19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 40 至 52 個月監禁及教導所。

法官王詩麗判刑指,示威者先後向警方投擲催淚彈、汽油彈及照射鐳射光,除加大執法難度外,亦衝擊警方標誌的法治和秩序,挑戰警方權威。法官又指,一名警員被汽油彈擲中,皮膚呈二級燒傷, 而只有一人受傷實屬僥倖,不能忽視傷及途人及記者的風險。

辯方早前呈遞同日同地被捕的另 10 人,被分拆審理的暴動案,指區院另一法官游德康以 45 個月為量刑起點。王官拒接納,解釋指該案判刑並沒約束力,最終決定以 50 及 56 個月為起點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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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涉合謀強姦菲傭|男僱主供稱妻拒行房才提出與事主性交易 下周一結案

夫妻涉合謀強姦菲傭|男僱主供稱妻拒行房才提出與事主性交易 下周一結案
一對夫妻被控 2018 年在寓所,合謀強姦家中 30 歲女菲傭。44 歲丈夫及 32 歲妻子分別否認強姦及協助強姦等 4 罪。案件周五(19 日)在高等法院進入第 10 日審訊。

男僱主完成接受盤問,他稱當日向事主 X 提出性交,是因為之前女僱主(其妻)曾拒絕他的行房要求,並否認是在 X 不同意下進行。女僱主不作供。案件下周一(22 日)結案陳詞,預計陪審團於下周四退庭商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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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員非法集結脫罪 律政司訟費上訴得直 法官禁穿「旁觀有罪」T 恤旁聽

消防員非法集結脫罪 律政司訟費上訴得直 法官禁穿「旁觀有罪」T 恤旁聽
2019 年 11 月 10 日「八區開花」,一名消防員被控在旺角非法集結及使用蒙面物品兩罪, 2021 年被裁定罪名不成立,並獲批訟費。律政司周五(19 日)就訟費命令上訴,上訴庭即日裁定得直,惟不同意部分理據,將於 6 個月內頒布書面理由。

上訴庭法官彭偉昌於散庭前指出,一名旁聽人士身穿黑色、胸前有白色「旁觀有罪」4 字的 T 恤。該人解釋指是歌曲名稱。彭偉昌指法院不是政治宣傳的平台,而 3 名法官均認為「旁觀有罪」有政治含義,或可理解為對某類檢控作出諷刺,不適合在法庭旁聽時穿着。

彭指,將會通知法庭保安人員,不會再容許身穿這 4 字 T 恤人士進入法庭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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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歲尼泊爾男被指煽惑染疫者外出 擬認罪惟稱沒意圖 官拒納認罪排期開審

22 歲尼泊爾男被指煽惑染疫者外出 擬認罪惟稱沒意圖 官拒納認罪排期開審
22 歲尼泊爾藉男學生,被指今年 2 月在 Instagram 上載照片,煽惑新冠病毒接觸者及感染者外出,惹他人感染風險,事隔半年被控一項「煽惑他人而使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

案件周五(1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被告擬即日認罪,惟書記讀出案情後,被告即稱他沒意圖令他人受感染,謂自己當時不成熟、現感後悔。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即指,若被告沒意圖犯案,不能接受其認罪答辨,遂將案件排期至 9 月 30 日作審前覆核,12 月 1 日開審,並籲他盡快找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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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三跑工程貪污案 涉填海物料 機管局高層、商人被控 3 罪 准保釋明年初再訊

機場三跑工程貪污案 涉填海物料 機管局高層、商人被控 3 罪 准保釋明年初再訊
廉署就機場三跑項目涉貪污拘捕 30 人,落案起訴一名機管局高層及一名工程公司董事,指二人在工程、物料供應合約上,收取或提供賄款共達 380 萬元。二人周五(1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分別准以 50 萬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及須每兩周赴警署報到。

主裁裁判官嚴舜儀應控方要求,案件押後 2023 年 1 月 6 日再訊,以待廉署繼續調查。控罪指,機管局高層涉嫌協助工程公司,取得三跑填海物料的供應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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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 旺角|30 歲送貨員認非法集結還押 因檢疫未出庭 延至 8.22 判刑

9.29 旺角|30 歲送貨員認非法集結還押 因檢疫未出庭 延至 8.22 判刑
2019 年 9 月 29 日,有示威者在旺角警署外集結,發生警民衝突。4 男 2 女被控非法集結、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30 歲送貨員早前認罪,還押時須接受隔離,原訂周五(1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惟他仍未完成檢疫,再押至下周一(22 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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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D 女警認借戶口洗錢 向報案人索百萬元貸款 判囚 21 月 官斥知法犯法令警隊蒙羞

CID 女警認借戶口洗錢 向報案人索百萬元貸款 判囚 21 月 官斥知法犯法令警隊蒙羞
46 歲 CID 女警聲稱急需替人還債及應付婚姻訴訟,先後借出兩個銀行戶口供網上認識男友,用作處理共 53 萬元海外電郵騙案得益,以換取約 4 萬元報酬;另未經許可向盜竊案報案人,索取貸款共逾 100 萬元,以及接受打鬥案被捕人提供 6 萬元貸款。

她承認兩項串謀洗黑錢、索取及接受利益共 4 罪,周五(1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 21 個月。

裁判官劉淑嫻斥被告「係知法犯法」,指婚姻不如意、經濟困難均不屬求情理由,另因涉跨境犯罪,故取較嚴苛刑期。至於向報案人借錢,官指情況嚴重,批評「會令自己執行職務時,放自己喺脆弱位置,不能秉公辦案,行為令警隊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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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涉合謀強姦菲傭|男僱主強調屬自願交易 供稱炸大腸「神交」後有性幻想 

夫妻涉合謀強姦菲傭|男僱主強調屬自願交易 供稱炸大腸「神交」後有性幻想 
一對夫妻涉嫌 2018 年在寓所,合謀強姦家中 30 歲女菲傭。44 歲丈夫及 32 歲妻子分別否認強姦及協助強姦等 4 罪。案件周四(18 日)在高等法院第 9 日審訊,法官今裁定表證成立。

男僱主選擇作供,承認之前「成日有時都會出去玩女人」,又形容案發當晚,與事主 X 在廚房炸大腸時,眉來眼去「神交」,因此產生性幻想。被告形容 X 性交前像「少婦怕醜」、「含情脈脈」,強調 X 有收取 150 元肉金,只是兩人完事後被女僱主撞破。被告又指,夫婦被捕後數天已辦離婚手續。案件周五(19 日)續審,控方將繼續盤問男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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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47人案|交付報道限制解除 29人擬認罪 18人擬不認罪

47 名民主派人士涉組織及參與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 4 名被告包括何桂藍等,申請解除交付程序的報道限制,周四(18 日)獲《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下令解除,成為《國安法》下第二宗案件獲解除限制。 47 名被告於今年 7 月完成交付程,並已初步表達答辯意向,其中 29 人擬認罪,包括被指為初選組織者的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其餘 18 人則擬不認罪,包括何桂藍、余慧明、黃碧雲、鄒家成等。 文字報道:47 人案|何桂藍等 4 人申解除報道限制 羅德泉下令解除 為國安法第二案獲解限制47 人案|29 人擬認罪 18 人擬不認罪 區諾軒、趙家賢致歉 劉頴匡:案情係歷史印記47 人案|控方案情:被告參與四大戰線 涵議會、國際、街頭及工會

燒炭送末期肺癌妻「最後一程」 五旬夫認誤殺 求情:被告已還押 2 年 需協助多於懲罰

燒炭送末期肺癌妻「最後一程」 五旬夫認誤殺 求情:被告已還押 2 年 需協助多於懲罰

2020 年 1 月,56 歲男電工凌晨於睡房燒炭,殺死已婚近 30 年、患末期肺癌妻子後自行投案,警誡下稱希望香港將「安樂死」合法化。他原被控謀殺,控方其後接納承認誤殺。 辯方周四(18 日)於高等法院求情,死者的親友亦有到場支持被告。辯方表示,被告顧家、受人愛戴,照顧患癌妻子,令他壓力達至臨界點,患重度抑鬱。而被告已還押 2 年半,現時正從悲劇中康復,需要協助多於懲罰,希望法庭考慮判處 12 個月感化令。 法官黃崇厚指,按法律要求需詢問被告是否願意接受感化,被告表示願意。案件押後至 8 月 31 日早上判刑。 求情:需協助多於懲罰 辯方求情指,被告友善、顧家、受家人愛戴,死者的親友今天亦有到庭支持被告。被告自妻子患癌開始照顧她,至案發前壓力達至臨界點(stretched to a breaking point),使他亦患上適應障礙(adjustment disorder)及重度抑鬱症(major depressive disorder)。 律師指,被告沒有重犯風險,對社會沒有威脅,相信他重獲自由後,在親友支持下能很快重投正常生活。而被告正從悲劇中康復,現時需要協助多於懲罰。 辯方冀判 12 個月感化 法官早前索取 2 份精神科專家報告、1 份心理報告及感化報告。辯方今指,精神科及心理專家,均沒有建議被告繼續接受臨床治療。而感化報告,亦認為被告可重投社會,及適合接受感化令。 辯方續指,以往法庭在同類案件的判刑,均採取「十分諒解的方式」(a very understanding approach),曾判處 2 年監禁或感化令等。而被告從案發 2020 年 1 月至今,已還押 2 年半,已不需要進一步懲罰。希望法庭接納報告建議,判處被告感化令,而 12 個月是適當的感化期。 法官指,法律規定判處感化令前,需先徵得被告同意,故於庭上詢問被告意向。被告表示願意接受感化。法官指需時考慮,押後至 8 月 31 日判刑。 案情:妻患末期癌感痛苦 按摩助入眠後燒炭送「最後一程」 …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