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詩雅涉瞞行蹤|王跌倒傷口「見骨」續缺席聆訊 辯方稱明或「坐喺輪椅上作供」

王詩雅涉瞞行蹤|王跌倒傷口「見骨」續缺席聆訊 辯方稱明或「坐喺輪椅上作供」

曾出席港區人大代表洪為民生日派對的「榮源茶行」太子女王詩雅,涉於確診期間,向衞生署隱瞞出席派對當日的行蹤。案件周三(25 日)展開第 12 日審訊。昨為「避傳媒影相跌親」、傷口「見骨」的王,辯方指她「聯咗 9 針」,而今早傷口流血需求診,續缺席聆訊,官批准。

辯方又稱,王希望周四繼續作供,盡快完成審訊,詢問「唔知可唔可以坐喺輪椅上作供」,亦獲官批准。控方則關注,王或需服藥等,續作供可能對她造成不公。官指會視乎王的情況,再決定她會否作供。

官亦批准在王缺席下繼續聆訊。辯方傳召時任衞生防護中心流行病學調查組人員作供,他供稱王曾告知在西環出發前往生日派對。案件周四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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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立會|鄒家成改認暴動 案情指被撕毀基本法小冊子套取其紋印

7.1 立會|鄒家成改認暴動 案情指被撕毀基本法小冊子套取其紋印

2019 年 7 月 1 日,有示威者衝入立法會大樓,多人被控暴動等罪。其中「47 人初選案」被告劉頴匡、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等 7 人承認暴動罪,還押候判。而藝人王宗堯、學生記者和網媒記者等 6 人則否認控罪受審,預計明年 2 月裁決。

另一「47 人初選案」被告鄒家成原為同案被告,因他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受審,本案所涉的暴動罪分拆處理,他周三(2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承認暴動罪,押至明年 2 月 1 日求情及判刑。案情指,警方在立法會會議廳內 3 本被撕毀的基本法小冊子上,套取出鄒家成的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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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旺角|26歲男非法集結罪成還押候判 官拒納被告證供 指過分巧合、屬事後杜撰

9.8旺角|26歲男非法集結罪成還押候判 官拒納被告證供 指過分巧合、屬事後杜撰

2019 年 9 月 8 日,有人在旺角聚集示威,並一度堵塞馬路,及向旺角警署照射鐳射光。現年 26 歲電腦技術員於警方驅散時被捕,他否認一項非法集結,周二(24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就被告聲稱在街上拾起頭盔,裁判官林子康指,在人多鬧市拾到完整無缺頭盔的可能性相當低,加上被告當日曾使用該頭盔,「巧合性未免過分令人難以置信」,認為是被告事後杜撰的藉口。 裁判官指,被告表示因好奇,在場了解發生何事,但同時稱沒為意現場人士叫喊的口號,批評其證供難以置信,不可能屬實,拒納其證供。官指,途經路人遇到危險時必會立刻離開,但被告仍在附近停留,認為他知悉現場情況仍選擇留下。裁判官下令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還押至 11 月 8 日求情和判刑。 被告稱街上拾到頭盔 裁判官裁決時指,接納 3 名警員的證供,包括觀看閉路電視辨認被告、在場發出警告、及負責拘捕的警員。官指 3 人為誠實可靠證人,合乎情理和邏輯,辯方亦沒有太大挑戰。 裁判官續覆述被告黃佳湧(現 26 歲,電腦技術員)的證供指,家人自幼灌輸可將街上物品拾回家,加上當時住所準備髹油,故拾走街上發現的頭盔。 被告指見到多人於太子站外聚集,因好奇而留下,警方及後發出警告,他遂戴上頭盔並離開,期間突然感口渴和想起要「俾家用」,故到附近尋找便利店和櫃員機,並於約 1 小時後在快富街離開,欲乘車回家時被捕。 官指被告必然留意到警署被照射 裁判官拒絕接納被告的證供,指他於人多擠逼的鬧市中,在街上拾走完整無缺、相當新淨的頭盔,可能性相當低。加上被告在當日較後時段曾使用該頭盔,官指巧合性未免過分令人難以置信,認為是他事後杜撰的藉口。 被告另指因好奇而留在現場,直至警員發出警告才知悉發生何事。裁判官指其說法完全不可能屬實,舉例指閉路電視片段可見,被告附近不斷有人以鐳射筆照向旺角警署,而他長時間望向旺角警署方向,認為他必定見到警署被多支鐳射筆照射,而非被告所言,無為意有人使用鐳射筆。 官指案發時被告動作不合常理 裁判官續指,警員證供指當晚集結人士一直叫喊辱警口號,閉路電視片段可見被告身旁有人叫喊,而被告亦曾揮動手部。被告作供時解釋,舉手為紓緩手部痠軟和麻痺,裁判官認為其動作極不自然,明顯不合常理,指他舉手時口部郁動,甚至一度拉低口罩。 對於被告解釋指,因被罵才拉下口罩回罵,裁判官亦斥其辯解不合邏輯,指他的行為動作並不奇特,不可能無端被罵。裁判官認為,被告一方面指,希望了解現場發生何事,一方面稱沒為意現場人士叫喊甚麼口號,指其證供難以置信,不可能屬實。 官指路人遇險必立刻離開 裁判官表示,警員發出警告後,被告大可以即時離開,惟他選擇在場逗留並戴上頭盔,情況遠比立刻離開危險;認為他若是途經路人,遇到危險和擔心安危時,必定會立刻離開。 被告另供稱,離開現場後,記起遺留雨傘而到始創中心外拾回,又突然感到口渴和記起要「俾家用」。裁判官指,即使被告說法屬實,在當時如此嚴峻和驚恐的情況下,沒有人仍會選擇買飲品和提款。 裁判官指,被告離開現場約 1 小時後,在數街之隔的快富街被捕,認為他是知悉現場情況,仍選擇留下,不接納他無意圖參與非法集結。 裁判官總結道,示威者叫喊的口號具威嚇、侮辱和挑撥性,使用鐳射筆不但增加警方行動難度,亦有機會令警員受傷,影響警方和集結人士對峙情況和情緒,行為已屬擾亂秩序,裁定被告非法集結罪成。 3 人被控非法集結、兩人認罪 本案原涉 3 名被告,依次為陳凱晴(18 歲,學生)、鍾慶燊(29 歲,電腦技術員)及黃佳湧(現 26 歲,電腦技術員),他們同面對一項非法集結罪,指於 2019 年 9 月 8 日,在旺角警署一帶與李奇及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鍾慶燊及陳凱晴早前認罪,鍾被判囚 … Read more

陳凱港涉串謀詐騙按揭貸款 僅次被告提中段陳詞 官押後周三裁定是否表證成立

陳凱港涉串謀詐騙按揭貸款 僅次被告提中段陳詞 官押後周三裁定是否表證成立

沙田警區助理指揮官「海港 sir」陳凱港,被指與另一名 49 歲前督察在 2019 年騙取合共逾 2,600 萬元按揭貸款案,周二(24 日)在區域法院展開第十日審訊。次被告、前督察提出中段陳詞,暫委法官王證瑜聽取控辯陳詞後,押後周三(25 日)裁定是否表證成立。

次被告一方指,控方沒足夠證據證明他對本案詐騙計劃知情。控方則指,會依賴環境證據及引用「共同犯罪原則」,指控他協助犯法。其中提到次被告以「出眾資本」公司名義,向陳凱港戶口入帳,並標示為「薪金」,而陳「巧合地」以此銀行文件申請貸款,屬詐騙計劃重要一步。控方又形容,若二人沒事前討論計劃、沒前督察配合,「成個計劃係好易穿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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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條例排除同志配偶被裁違憲 政府提上訴被駁回

遺產條例排除同志配偶被裁違憲 政府提上訴被駁回

3 年前受抑鬱困擾自殺離世的男同志吳翰林,生前因擔心在無立遺囑下突然離世,丈夫便無法按《無遺囑者遺產條例》繼承其財產,早前提出司法覆核獲判勝訴,政府不服提出上訴。上訴庭繼上周判房屋政策排除同性配偶屬違憲後,周二(24 日)再度判政府敗訴。

律政司一方指,將同性伴侶排除在遺產條例以外,有助維持一男一女的傳統婚姻,情況有如在私人會所中,要成為會員才可享獨有福利,一旦改變政策,將降低異性伴侶結婚的意欲。法官反駁指,現行政策與維持傳統婚姻,並無合理關連。而在現行政策下,同性已婚配偶被剝奪繼承另一半遺產的權利,因性傾向遭差別對待,是顯而易見。

接替亡夫繼續法律程序的李亦豪,透過律師發聲明指,丈夫離世已令他悲痛不已,「政府卻在法院一而再、 再而三否定我們的婚姻關係」,猶如在家屬傷口灑鹽。他期望政府尊重法庭裁決,還吳翰林應得的尊嚴。政府發言人表示,會詳細研究判詞,考慮是否需要作出跟進,現階段不會作進一步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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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非白衣人案|控方續播片 法官分析照白衣人藍光 關注是否鐳射筆

7.21非白衣人案|控方續播片 指林卓廷曾稱「你班黑社會惡晒呀?」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控 2019 年 7 月 21 日在元朗站暴動,周二(24 日)在區院展開第六天審訊。控方續播放多段事發片段,包括由林卓廷助手拍攝的片段,並指林曾在閘內稱「唔好褪」、「企落嚟幫手頂住佢」等。

控方稱,本案控罪範圍是元朗站大堂,故不會依賴片段其他部分,但指仍可構成環境證供,例如顯示林卓廷手持長傘。法官陳廣池質疑,「你唔可以話離開大堂一步就離開範圍,呢個係不切實際」,並指會留待陳詞處理。

另片段顯示,有白衣人被照射藍色光線,法官關注控方以「閃燈」描述不準確,又分析指藍光集中、有光環,「似乎係鐳射筆」,但強調自己並非有預設立場,亦沒定奪是甚麼物件。案件周三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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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詩雅涉瞞行蹤|辯方稱被告為避傳媒拍照 跌倒受傷「見骨」需往縫針 官准押後

王詩雅涉瞞行蹤|辯方稱被告為避傳媒拍照 跌倒受傷「見骨」需往縫針 官准押後

曾出席港區人大代表洪為民生日派對的「榮源茶行」太子女王詩雅,涉於確診期間,向衞生署隱暪出席派對當日的行蹤。案件周二(24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展開第 11 日審訊。惟辯方大律師黃繼兒指王詩雅上庭時,為「避開傳媒影相跌親」,導致肌肉有一寸裂痕及「見骨」,希望押後案件 1 小時,讓她往法院附近的聖德肋撒醫院縫針。

暫委裁判官葉青菁認為,王詩雅需時處理傷口,即使她之後返庭作供,審訊時間亦不足。辯方聞言指「最安全辦法係聽日再審」,本案終押至周三(25 日)續審。記者庭上所見,王詩雅離庭時步履蹣跚,需由他人攙扶。

惟根據傳媒拍攝到的片段,可見王詩雅曾在步入法院期間,於樓梯絆倒梯級跌倒,其後再站起續步入法院。其時王的身邊並沒有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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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街頭二胡奏《願榮光》 六旬翁無牌演奏等罪成囚30日 官指屬「軟對抗」

被指街頭二胡奏《願榮光》 六旬翁無牌演奏等罪成囚30日 官指屬「軟對抗」

曾因以二胡演奏《願榮光》被票控無牌演奏,最終獲裁無罪的六旬翁李解新,被指於 2021 至 2022 年期間,在大圍、旺角及中環無牌演奏及籌款,共被票控 7 罪。他否認傳票控罪受審,周二(24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判囚 30 日,獲准保釋候上訴。

署理主任裁判官陳慧敏指,接納警方專家指《願榮光》一曲「與非法集結、暴動及港獨等有高度聯繫」。就被告聲稱不知籌款須事先申請,官指對法律無知非有效的抗辯理由,又指「自由並非絕對」,不能為所欲為、妄顧法律責任。

被告親自求情時稱「不承認犯罪」,稱已年屆 70 歲,「我就算死在監獄有甚麼所謂」。官判刑時則稱,《願榮光》事關國安,法庭須發清晰訊息,傳播、奏播的歌曲後果嚴重,又指被告以「軟對抗」挑起社會矛盾,「沒被起訴更嚴重罪行應感慶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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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歲美國參議員上周赴港 被控機場無牌管有左輪手槍 准保釋但不得離港

63歲美國參議員上周赴港 被控機場無牌管有左輪手槍 准保釋但不得離港

63 歲美國華盛頓州參議員 Stephen Jeff Wilson,被指上周六(21 日)赴港時在機場被搜出行李內有一支左輪手槍,被起訴一項無牌管有槍械罪,周一(23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首度提堂。案件押後至下周一(30 日)再訊,被告准以 2 萬港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及須交出旅遊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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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社工認坑口站外偷拍女途人裙底 判12個月感化

男社工認坑口站外偷拍女途人裙底 判12個月感化

27 歲男社工於 2023 年 1 月在港鐵坑口站外的樓梯,涉嫌偷拍女途人裙底,期間遭揭發。他早前承認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裁判官鄧少雄周二(24 日)於觀塘裁判法院,按報告建議判被告接受 12 個月感化令。

辯方求情時指,報告內容尚算正面,被告有悔意。雖然報告不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但建議判處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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