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指沒轉載「攬炒十步曲」因知違法 鍾沛權稱沒轉載屬「失誤」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指沒轉載「攬炒十步曲」因知違法 鍾沛權稱沒轉載屬「失誤」
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案,周一(13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 29 日審訊。

控方圍繞民主派初選盤問鍾沛權,包括「墨落無悔」聲明、《立場》協辦的初選論壇等,其中提到《立場》沒轉載戴耀廷的「攬炒十步曲」文章,因知道涉非法主張。鍾沛權否認,指直至自己被捕前,都不認為初選犯法。他解釋,當時覺得文章陳腔濫調、純粹戴對政局發展的推算,「十劃都未有一撇」,因而忽視了。到初選案後,他因為處理相關新聞再閱讀文章,發現「呢篇文章被視為重要罪證之一,先重新注視」,直言當時沒轉載,「諗返轉頭喺做新聞既角度係一種失誤」。

鍾沛權又供稱,初選大會邀請《立場》協辦初選論壇,「因為初選重要、多人關心」,盼透過協辦論壇,讓讀者知道初選參選人的政治主張。法官郭偉健兩度追問,鍾是否推動初選;鍾稱希望讓更多香港人接觸初選,「喺充分知悉下做決定」。案件周二(14 日)續審,控方會就何桂藍、鄒家成及梁晃維專訪盤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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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六四|認旺角非法集結 55 歲漢判囚7月 另一人押後3.30判刑

2020六四|認旺角非法集結 55 歲漢判囚7月 另一人押後3.30判刑
警方 2020 年首以疫情為由,拒絕批准六四維園悼念晚會,有市民改在 18 區「遍地開花」悼念,其中旺角爆發警民衝突。兩名 55 歲男子被指參與非法集結,早前在開審前認罪,押後至周一(13 日)在區域法院判刑。

法官林偉權指,本案集結時間較短、範圍有限,但不能輕視非法集結演變成暴動的嚴重性,考慮到首被告受社會氣氛影響而衝動犯案,並非擔任領導角色,判囚 7 個月。另一被告沒有法律代表,法官聽取其陳詞後,押後至 3 月 30 日判刑,期間批准他續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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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更新】47人案|第六天審訊 控方下午傳召區諾軒作供

47人案-實時-第六日審訊
47 名民主派涉組織及參與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林卓廷、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等 16 不認罪被告周一(1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展開第 6 天審訊。控方下午大約 2 時 45 分,傳召認罪被告區諾軒作供,他回應控方主問時交代初選計劃源自一個飯局開始,出席者包括李永達、李卓人、戴耀廷、黃浩銘,以及他,席間討論戴所提出「立法會過半」的願景。

此外,早上法院外繼續有逾百人排隊,有自稱來自非洲的難民向《法庭線》記者指,有朋友叫他來排隊,指會有報酬及酒精飲品,但他不知道是排隊取籌旁聽。《法庭線》將繼續實時更新報道。此外,記者亦整理首周審訊內容,供讀者重溫。

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不認罪被告當中, 10 人獲准保釋, 6 人包括吳政亨、何桂藍、鄒家成等正還押,其中 4 人被押逾 70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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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2.5-11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2.5-11
47人案開審 控方開案引多場合發言 播協調會議枱底拍攝片段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首周審訊完成,何桂藍、林卓廷等 16 名被告逐一答辯,否認控罪。控方在開案陳詞指,首被告戴耀廷倡議通過初選實現「攬炒」,並指有 33 名被告簽署了承諾遵守初選計劃的「墨落無悔」聲明書。控方又播放 2020 年新界西協調會議,指顯示戴耀廷曾提及「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該片鏡頭晃動,畫面大部分時間置於枱底下。

控方其後逐一讀出 16 人分別於記者會、初選論壇,以及宣傳片段等多個場合的發言節錄,另引述部分人的文章和筆記內容,指證他們在案中的角色和行為。控方預計下周一(13 日)起將傳召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及林景楠 4 名認罪被告作供,連同辯方盤問需時大約 6 周。

同時在法院外,一連多天有逾百人排隊輪候聽審,部分人帶同被鋪、糧水。不同人向記者聲稱,輪候及聽審可獲酬。司法機構採取新措施,由法庭保安員記錄離庭人士的籌號和時間,而回應《法庭線》查詢時又指會因應情況,容許延伸庭人士轉往正庭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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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首周審訊|控方開案引多場合發言 「墨落無悔」成關鍵 播戴耀廷會議片

47人案 第一周審訊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首周審訊完成,何桂藍、林卓廷等 16 名被告逐一答辯,否認控罪。他們原被指控以「威脅使用武力」及「非法手段」嚴重干擾香港政權機關履行職能,不過控方作出修訂,庭上讀出的開案陳詞只提及「非法手段」。

控方亦在開案陳詞指,首被告戴耀廷倡議通過初選實現「攬炒」,並指有 33 名被告簽署了承諾遵守初選計劃的「墨落無悔」聲明書。控方亦播放 2020 年新界西協調會議,指顯示戴耀廷曾提及「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該片鏡頭晃動,畫面大部分時間置於枱底下。

控方其後逐一讀出 16 人分別於記者會、初選論壇,以及宣傳片段等多個場合的發言節錄,另又引述部分人的文章和筆記內容,指證他們在案中的角色和行為。控方預計下周一(13 日)起將傳召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及林景楠 4 名認罪被告作供,連同辯方盤問需時大約 6 周。

同時在法院外,一連多天有逾百人排隊輪候聽審,部分人帶同被鋪、糧水。不同人向記者聲稱,輪候及聽審可獲酬。司法機構採取新措施,由法庭保安員記錄離庭人士的籌號和時間,而回應《法庭線》查詢時又指會因應情況,容許延伸庭人士轉往正庭旁聽。

《法庭線》整理首周審訊的文字及影像報道,讓讀者掌握審訊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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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衝突|鄭錦滿暴動罪成囚3年8月 另7人助示威者爬渠逃離囚7至13月

理大衝突|鄭錦滿暴動罪成囚3年8月 另7人助示威者爬渠逃離囚7至13月
2019 年 11 月,理大內大批示威者被警方包圍,8 人被指協助爬渠逃出理大的示威者離開、駕「家長車」接應。5 人包括前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不認罪受審,鄭在審訊途中被控暴動罪。鄭早前被裁暴動罪成,另外 4 人則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暫委法官鄭念慈周六(11 日)於區域法院判鄭錦滿監禁 3 年 8 個月,另外 7 人則分別判監 7 個月至 13 個月。

法官指,理大暴動規模不算小,但考慮鄭錦滿非領導角色,控方於舉證後才檢控暴動罪,確有延誤,另因鄭同意大量案情,酌情減刑。至於另外 7 人,法官指他們打算協助理大暴動者離開,若成功暴動者便逍遙法外,又指即使被告未必得悉整個計劃,必然知悉自己非單獨犯案,而伙同犯案屬加刑因素,因而上調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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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就9無罪被告提上訴 上訴庭拒批拘捕令 並拒保密裁決

律政司就9無罪被告提上訴 上訴庭拒批拘捕令 並拒保密裁決
今年 1 至 2 月,區域法院有兩案、共 9 人,先後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或非法集結罪名不成立。律政司其後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並向上訴庭單方面申請,要求法庭向 9 人發出拘捕令,帶返法庭以加諸有條件保釋。

上訴庭法官薛偉成在非公開聆訊聽取陳詞後,周五(10 日)拒絕律政司申請,指涉案被告均年輕沒有案底,未曾違反保釋條件,他們的人生因本案已被耽誤 3 年,亦因嚴厲的保釋條件嚴重限制人身自由,再向他們發拘捕令及施加保釋條件,並無需要亦不合比例。

判詞透露,律政司曾提出,若法庭拒絕是次申請,不應公開裁決,以免涉案被告得悉後離境。惟法官認為,公開法庭裁決,是執行司法公義的基礎要求,又指被告被裁定無罪後,已可隨時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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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夫婦虐傭罪成判囚 印傭入稟索償 官下令夫婦賠近87萬元

兩夫婦虐傭罪成判囚 印傭入稟索償 官下令夫婦賠近87萬元
中年夫婦被指 2010 年至 2012 年間,以熱燙斗、𠝹刀、單車鏈等向印傭施襲,造成其身上至少 45 處新、舊傷痕,失去部分工作能力。夫婦 2013 年經審訊後被裁定襲擊等罪成,分別判囚 3 年 3 個月及 5 年半。印傭 3 年後入稟向該夫婦提出傷亡索償,聆案官鄭金蓮周五(10 日)於區域法院頒下判詞,下令夫婦須賠償約 87 萬及利息,另須支付訟費。

國際移民聯盟、印尼移民工工會等代表在判決後見記者,指事主 Kartika 得知判決後喜極而泣。代表透露,Kartika 現時失業,在印尼照顧 3 名子女,期望賠償金可用作子女的教育基金。工會又指,在本港現行法例下,外傭須與僱主同住,期望政府在今次事件中汲取教訓,作出檢討和改革,確保外傭受虐時有渠道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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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生認偷拍教師、同學裙底12罪 辯方指另校重讀考第一 官接納家庭背景求情

中學生認偷拍教師、同學裙底12罪 辯方指另校重讀考第一 官接納家庭背景求情
2021 年 5 月至 9 月,一名 16 歲中學生涉於中學等地方,偷拍教師、同學與不知名女性的裙底,被控 12 罪;周五(10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全部控罪。

辯方求情指,被告出生於虔誠的天主教家庭,少談性的話題,於生物課學習到人體結構時,對生殖器官感興趣,因成績不佳、沒朋友,家庭注意力全落在優秀的孖生兄長身上,以致自信心低落,希望以涉案行為獲家長關心。辯方續指,被告已獲另一校取錄,重讀中四更考取全級第一,「絕處逢生」。

裁判官余俊翔斥被告犯下了彌天大錯,案發時已 16 歲,應為行為負刑責,但考慮其背景批准索感化報告、心理報告和精神報告,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至 3 月 31 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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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北角|認企圖縱火毁港鐵天后站設施、販毒等4罪 19歲青年囚49月

北角|認企圖縱火毁港鐵天后站設施、販毒等4罪 19歲青年囚49月
2020 年 7 月 1 日、《國安法》生效翌日,多區有人上街示威。案發時年僅 17 歲的青年被指損毀港鐵天后站的設施,並在北角英皇道試圖點燃紙箱,一年後涉販運可卡因。他早前承認企圖縱火、販毒等 4 罪,還押至周五(1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判刑。

法官王詩麗判刑時指,被告行為無知、愚昧及自私,伙同另一人破壞港鐵設施後未有罷手,反而走出英皇道試圖點燃紙箱,一而再、再而三犯案。法官又指,被告身穿黑衣、攜雨傘到場,「目的昭然若揭」,最終連同販毒罪,合共判囚 49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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