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名男女被指 2020 年 2 月在油麻地投擲汽油彈,並在酒店單位藏有裝有盛易燃液體的玻璃瓶、液化石油氣等物品,被控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兩名未成年男學生在開審前認罪,還押至周五(15 日)在區域法院求情。 法官練錦鴻甫開庭即指,由於較早前曾被要求「避席」,坦言「唔希望畀藉口人哋」攻擊自己,因此打算完成同案被告的審訊後,再處理判刑。 辯方反對指,假如被告最終被判入勞教中心等拘禁式刑罰,還押日數將不會計算在刑期內,變相無故須還押多 4 周,要求即日判刑。法官最終拒絕,下令將兩人還押至 8 月 11 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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