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促廢國安法 批賦行政過大權力損司法獨立 政制局:批評毫無根據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促廢國安法 批賦行政過大權力損司法獨立 政制局:批評毫無根據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周三(27 日)發布香港人權相關報告初稿,批評《香港國安法》給予行政機關及警方國安處過大權力,例如特首可指定國安法官等,指會影響公平審訊。

報告又指《國安法》的條文「詮釋過闊、應用任意」,沒交代清楚具體違法行為,生效期間多間工會及學生會解散、媒體停運,又有多名學者、記者、工會成員被捕,促港府廢除《國安法》及煽動罪,保障言論、結社等自由,並限港府兩年內再匯報建議的跟進資料。

委員會另外深切關注警方於 2019 年連場示威使用過份武力,又留意到港府將整場示威標籤為暴力事件,促請港府檢討警方武力指引、釋放所有被控未經批准集結人士。(另見報道)

港府晚上以「強烈反對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不公平的批評」為題發稿,政制局發言人指,對該委員會作毫無根據的批評「感到非常失望」,又稱制定《國安法》是為讓市民,重新享有「黑暴期間不能享有的權利和自由」,強調立法有考慮維護國安同時遵守各項人權保障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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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關注警方濫用武力 港府:無視暴徒極端暴力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關注警方濫用武力 港府:無視暴徒極端暴力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完成審議香港人權狀況,本周三(27 日)發表報告,除促請香港政府廢除《港區國安法》(另見報道),亦有就警方執法及處理集會等事宜,提出多項關注。

委員會表示,深切關注警方於 2019 年連場示威使用過份武力,又留意到港府將當年全部集會,標籤為暴力事件,大規模拘捕及檢控示威者,促請港府檢討警方武力指引、釋放所有被控未經批准集結人士。委員會又建議廢除《禁蒙面法》、以及修訂《公安條例》要求公眾集會須獲警方批准等限制,保障市民集會自由。

特區政府批評,委員會指香港警察使用過份武力,「是無視暴徒當時使用的極端暴力」,強調警方的行動屬回應性,沒有超過恢復治安所必需。至於《公安條例》下的通知規定,當局指香港終審法院已確認合憲,又指相關規定,在世界各地的司法管轄區都非常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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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生認縱火及酒店製汽油彈 辯方冀即日判刑 法官拒絕:唔希望畀藉口人哋攻擊我

兩男生認縱火及酒店製汽油彈 辯方冀即日判刑 法官拒絕:唔希望畀藉口人哋攻擊我
6 名男女被指 2020 年 2 月在油麻地投擲汽油彈,並在酒店單位藏有裝有盛易燃液體的玻璃瓶、液化石油氣等物品,被控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兩名未成年男學生在開審前認罪,還押至周五(15 日)在區域法院求情。

法官練錦鴻甫開庭即指,由於較早前曾被要求「避席」,坦言「唔希望畀藉口人哋」攻擊自己,因此打算完成同案被告的審訊後,再處理判刑。

辯方反對指,假如被告最終被判入勞教中心等拘禁式刑罰,還押日數將不會計算在刑期內,變相無故須還押多 4 周,要求即日判刑。法官最終拒絕,下令將兩人還押至 8 月 11 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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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拒交資料案|鄒幸彤批控方「外國代理人」解讀 猶如向婦孺發兵役令 不服從便犯罪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鄒幸彤批控方「外國代理人」解讀 猶如向婦孺發兵役令 不服從便犯罪
警方國安處 2021 年指稱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7 常委拒絕向警方交出資料,前副主席鄒幸彤等 5 人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鄒幸彤、鄧岳君及徐漢光不認罪,周四(1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

控辯雙方昨指有兩項爭議,望法庭於開審前先釐清,包括辯方是否有權挑戰通知書的合法性,及控方需否證明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

鄒幸彤今陳詞,批評控方的解讀漠視人權保障、引致荒謬結果。她以男性服兵役為例,指控方立場猶如賦予警方權力,向女性或小童發兵役令。即使這些兵役令不合法,他們拒絕都可被判監。

控方則重申,《國安法》沒要求警方先證明調查目標是「外國代理人」,又指控方的解讀純屬法律觀點,並沒有擴大警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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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 CECC 指香港政治犯攀升倡加強制裁 首提林定國等16人 港府:點名威嚇行為卑劣

美國 CECC 報告指香港政治犯攀升 倡加強制裁 首提林定國和 15 名檢控官 特區政府:點名威嚇行為卑劣
美國國會周二(12 日)發表研究報告,指香港自 2019 年反修例事件至今,有逾一萬人因政治或示威相關案件被捕,質疑香港的檢控部門在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時,有否受政治干預。

報告指,若律政司檢控官有效運用酌情權,作出獨立裁斷,被「政治起訴」及「任意拘留」的人數可能大減。報告又點名提到剛上任的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並首度提及 15 名律政司檢控官,表明若香港法治及人權狀況進一步被侵蝕,美國政府及國際社會應加強合作實施制裁。

特區政府強烈譴責委員會散播不符事實的詆毀,並嘗試「以所謂『制裁』恫嚇香港特區政府檢控人員」,批評屬卑劣的霸凌行為。發言人又指,委員會「嘗試把謊言重覆一百次,假做成真理,只反映其小人之心、下流行為。」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則重申,不擔心被制裁,稱「我們無所畏懼」,而他將竭盡所能確保律政司同事毫無憂慮履行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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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安排 12 宗假結婚 中年男女各囚 2 年 9 月

涉安排 12 宗假結婚 中年男女各囚 2 年 9 月
一對中年男女被指於 2014 年至 2019 年間,以高達 20 萬元報酬, 利誘 12 名港人與內地人假結婚,使內地人成功來港。兩人被控串謀詐騙、串謀作出虛假陳述等共 20 罪,經審訊後被裁定其中 11 罪罪成,還押至周三( 13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33 個月。

法官祁士偉指,兩被告為案中主腦,扮演中介人的角色,串謀協助內地人取得居留權,性質嚴重。法官又指,辯方在盤問中,試圖挑戰控方證人口供的可信性,例如指「假妻子」無法精準說出曾與誰人會面。但法官認為,證人的記憶不是完全準確並不稀奇,相關錯誤無損證供整體可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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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 旺角|15 歲少年認藏鋼珠、彈射器及非法集結 還押 7.15 少年庭判刑

5.10 旺角|15 歲少年認藏鋼珠、彈射器及非法集結 還押 7.15 少年庭判刑
2020 年母親節,有示威者響應網民呼籲參與「九龍大遊行」、「母親節行街」等活動,及後於旺角爆發衝突,二百多人被捕。當中 5 男被控非法集結等 3 罪,一名案發時年僅 13 歲的少年,周三(29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非法集結及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

裁判官梁雅忻把案件押後至 7 月 15 日於少年庭判刑,並下令為少年索取勞教、更生中心、教導所及青少年罪犯評估委員會報告,其間少年還押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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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 TG 發布女子性愛片 專科醫生罪成囚一年 官:有預謀犯案、非一時衝動

涉 TG 發布女子性愛片 專科醫生罪成囚一年 官:有預謀犯案、非一時衝動
35 歲骨科專科醫生,涉於 2020 年在 Telegram 群組發佈一名女子的內衣照及性愛片,被控 4 項發布淫褻物品罪,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准保釋至周三( 2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

裁判官溫紹明指,事主發現事件後隨即要求管理員下架,惟被告再次上傳影片,反映他有預謀犯案,嚴重侵犯事主私隱,同時違反誠信。溫又指,被告或是一個好醫生和好人,但在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刑時,除須顧及被告外,亦要對事主、其丈夫,以至整個社會負責,最終決定判囚一年。被告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即時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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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機構就遙距聆訊諮詢公眾 倡裁決、判刑不適用 未經授權發布影像語音最高囚 5 年

司法機構就遙距聆訊諮詢公眾 倡裁決、判刑不適用 未經授權發布影像語音最高囚 5 年
司法機構計劃修訂法例,就刑事及民事案件訂立遙距聆訊的法律框架,展開為期 3 個月的公眾諮詢。諮詢文件列明部分法律程序,包括首次提堂、答辯、裁決及判刑等,被告親身出庭有實質重要性,不應使用遙距聆訊。

司法機構同時建議,新增兩項罪行,防止遙距聆訊在未經授權下被記錄、發布,擔心被記錄的影像或聲音一旦遭不當使用,會打擊刑事司法制度的持正,破壞或中斷法律程序。根據建議,一經定罪,最高可判囚 5 年,條例同時適用於實體聆訊。不過,現行法律允許筆記記錄,在新法例下將繼續獲准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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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思堯被指企圖煽動案 官裁表證成立 古不自辯 7.11 結案陳詞

古思堯被指企圖煽動案 官裁表證成立 古不自辯 7.11 結案陳詞

社運老將、患第四期直腸癌的古思堯,被指計劃於 2022 年 2 月北京冬奧開幕日,抬自製棺材到中聯辦抗議,未出發即被國安處拘捕。他否認一項「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周三(8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作第 3 日審訊。

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裁定本案表證成立,古思堯不自辯、不傳辯方證人。案件押後 7 月 11 至 12 日作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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