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的妻子鄧燕娥,今年 3 月被警方國安處以「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拘捕,後獲准保釋。其胞妹、前職工盟培訓中心行政總監鄧燕梨,及後被國安處拘捕,被起訴 1 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周四(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
案情指,鄧燕娥被捕當日,律師聯絡鄧燕梨,著她到胞姊單位開門供警方搜屋。警方其後發現,被告同日較早時間曾兩度進入鄧燕娥住所,分別逗留約 69 及 41 分鐘,兩日後拘捕被告。她警誡下稱「銀色手提電腦同部白色 iPhone 係屬於我家姐,我前日知道我家姐被人拉,我就下晝返咗美孚個單位拎返」。
辯方求情指,被告「一生中表現正面良好品格」,服務社會大眾,因「同佢渡過一生嘅姐姐」被捕,作出愚蠢行為。控方則指,被告胞姊涉《國安法》罪名被捕,認為法庭判刑須考慮《國安法》刑罰。裁判官曾慶東稱,從被告兩度折返單位及逗留時間,可見經思考及部署,判監無可避免,下令被告還押至 12 月 21 日判刑。
鄧燕梨步入囚室時,旁聽高呼「撐住!」,鄧微笑及舉起心型手勢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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