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港區國安法》生效前夕,有網民在觀塘 APM 商場發起「和你 Sing」示威活動,警方其後入商場驅散,當日有 4 人被捕。事隔逾四年,再有一名 20 歲男學生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罪,上周二(16 日)首次提堂。
被告周三(24 日)再訊時認罪,續還押至 8 月 12 日判刑,等候索取更生中心、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案情指,被告在 APM 商場展示有「香港獨立」字眼的藍旗,他被捕後一度「踢保」,7 月中回港時重新被捕。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20 年《港區國安法》生效前夕,有網民在觀塘 APM 商場發起「和你 Sing」示威活動,警方其後入商場驅散,當日有 4 人被捕。事隔逾四年,再有一名 20 歲男學生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罪,上周二(16 日)首次提堂。
被告周三(24 日)再訊時認罪,續還押至 8 月 12 日判刑,等候索取更生中心、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案情指,被告在 APM 商場展示有「香港獨立」字眼的藍旗,他被捕後一度「踢保」,7 月中回港時重新被捕。
2020 年 8 月,33歲、患糖尿病的智障男病人,因發燒入住東區醫院,住院期間因不斷上落病牀,護士為他穿約束衣,病人疑掙扎期間咬傷舌頭引致窒息,搶救後死亡。死因庭周二(2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展開第二日死因研訊。
法醫引述解剖報告指,死者直接死因為肺炎、缺氧缺血性腦損傷,解剖時發現肺部有肺炎特徵,右邊舌頭有 3.7 x 1.5 厘米的血腫,有機會曾大量出血。
東區醫院時任質素及安全部服務總監承認,護士案發當日無清楚解釋「安全背心」的定義,令家屬誤以為是指普通背心。他指,護士在非緊急情況下使用約束衣,有責任通知家人,惟當時事主欲「擒床」、情緒激動,屬緊急情況,故以病人安全為首要,在使用約束衣後盡快通知家屬。
2020 年 8 月,33歲、患糖尿病的智障男病人,因發燒入住東區醫院,住院期間疑因不斷上落病牀,護士曾嘗試為他穿約束衣,病人掙扎期間咬傷舌頭引致窒息,搶救後死亡。死因庭周一(2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展開首日死因研訊,預料審期 5 日。
死者父親供稱,兒子因發燒送至東區醫院,院方後來致電指,其子在病房「行來行去,擒高擒低,不聽勸喻」。他指通話期間聽到護士大叫「同我著返件背心」,當時不知「背心」的意思,「醫院冇同我講過要綁佢,無徵求過我意見」,又指「如果我知,我實會反對」。
護士則供稱,當日因無法控制及安撫病人情緒,曾致電病人父親,提及欲使用安全背心,指對方回應「咁你幫佢著啦,佢都煩嘅,你想點就點啦」,惟最後因病人反抗,無法成功穿上約束衣,僅戴上手腕約束手帶。
2018 年 12 月北角發生致命車禍,一輛校巴疑因沒拉手掣,溜下斜路釀成 5 死 2 傷。死因庭就事件展開研訊期間,律政司稱需時調查是否涉嚴重罪行,研訊押後。至 2022 年 9 月,66 歲司機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辯方申請永久終止聆訊,周一(22 日)於區域法院處理相關法律爭議。法官謝沈智慧聽畢陳詞,押後至 2025 年 3 月 24 日裁決,被告續准保釋,原訂於今年 7 月及 8 月的預審和審期取消。
被告早前已就此事被票控沒有拉妥手掣,及後再面對危駕致死等罪。辯方陳詞指,本案涉及一罪兩審、濫用法律程序,令被告未能獲公平審訊,應終止聆訊。控方則強調,本案於死因研訊時獲額外新證供,事關重大,才作出檢控決定。
Podcast:一周法庭線報|47人案押後求情;反修例新案;721五周年整合 影片:47人案求情|九西6人完成求情 各人在陳詞說了甚麼? 上周焦點: 47人案|法庭通知押後處理新西、新東被告求情 據稱因「未能預見情況」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已完成四批、共 26 名罪成被告的求情,包括組織者,以及港島、九東、九西、超區和衞服界的參選人,尚餘參選新西的 8 人及新東的 11 人。 司法機構網站顯示,原定 7 月底及 8 月初進行的新西及新東被告求情都押後,新西押後至 8 月 27 至 29 日進行;新東則押後至 9 月 2 至 5 日進行。據悉,法庭周二(16 日)下午發信通知,稱因「未能預見的情況」(unforeseen circumstances)而改期。 《願榮光》禁令案|鄒幸彤申參與上訴案被拒 上訴庭拒批上訴許可 鄒須付約10萬訟費 律政司就《願榮光歸香港》申請禁制令案,獲上訴庭頒下臨時禁制令。因支聯會案正還押的鄒幸彤,早前有意參與律政司上訴案但被拒,申請上訴許可亦遭高院駁回。 鄒幸彤不服再提上訴,上訴庭周四(18 日)拒絕批出上訴許可,判詞指,鄒幸彤沒有按法官指示,以「介入者」等身分加入訴訟,加上她否認作出受禁行為,不能成為與訟方,法官亦已運用酌情權考慮她提交的反對理由;上訴庭另下令鄒一方支付約 10 萬元訟費。 反修例新案 20歲男涉2020年APM非法集結 事發逾四年首提堂 2020 年《港區國安法》生效前夕,有網民在觀塘 APM 商場發起「和你 Sing」示威活動,警方其後入商場驅散,當日有 4 人被捕。事隔四年,再有一名 20 歲男學生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罪,周二(16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總裁判官蘇惠德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 7 月 23 日答辯(司法機構網站周三顯示改為 7 月 … Read more
黎智英國安案在 2023 年底開審,《蘋果》高層張劍虹、陳沛敏、SWHK(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等 6 人,先後以控方證人身分作供。控方於 2024 年 6 月完成舉證,控辯雙方將於 7 月 24 日作中段陳詞。《法庭線》整合證人供詞重點,回顧過去 90 日審訊。
黎智英被指是本案主腦,審訊重點之一是,他有否指示《蘋果》高層,透過報道推動國際壓力。高層均供稱,黎透過飯盒會及短訊,下達編採指示,例如要求將陳方安生與彭斯會面一事「做到最大效果」、以林榮基訪問催谷 4.28 大遊行。高層又指,《蘋果》基本上跟隨黎的看法行事,形容他「一錘定音」、「鳥籠自主」。
黎亦被指為 SWHK 提供財政支援,審訊另一重點落在黎與 SWHK 的關係。「中間人」陳梓華指,透過李柱銘向黎尋求墊支,曾將此事告知李宇軒。陳又稱,曾與黎見面 6 次,兩人曾討論「支爆」等事宜。李宇軒則指,他在行動後期才得知,黎名下公司有份墊支登報費,重申從未與黎見面及通訊。
各證人作供期間,亦有提及黎對「勇武派」、《國安法》等事情的看法。《蘋果》高層一概形容,黎主張「和勇不分」,藉《蘋果》報道表達對示威者的同情。陳梓華則指,黎曾批評「勇武派」濫用暴力,要求他著對方「克制」。
黎智英案審訊報道一覽
黎智英案時序專頁
中年無業漢陳真涉於 2019 年 11 月 3 日,於太古城中心外,咬甩前東區區議員趙家賢左耳及持刀傷人,後亦遭其他人擲物、攻擊。6 男被控暴動、有意圖傷人等罪,4 人認罪,另兩人受審後一人罪成、一人罪脫。罪成 5 人周六(20 日)在區院被判囚 3 年半至 5 年 3 個月。
暫委法官高偉雄引述辯方求情稱,有被告為卡巴迪及躲避盤的港隊成員,另為唱作音樂人,曾獲台灣唱片公司簽約,但知悉他被捕後則中止合約;亦有被告候審期間考取健身教練牌照。
官指,同意事主陳真有挑動眾人情緒,但指陳的所作所為即使如何兇殘及不理性,尤其陳倒地後,群眾仍施襲,已不可能視為合法或合理,又指被告的行為等同「私了」。
翻查資料,陳真被起訴蓄意嚴重傷人等罪,罪成被判囚 14 年半,今年 5 月刑罰上訴得直,減刑至判囚 14 年。
2019 年 7 月 14 日,沙田新城市廣場發生警民衝突。兩名便衣警稱當晚受示威者襲擊受傷。一警員先後向兩名承認暴動罪的示威者,以及警務處長索償。涉及警務處的案件原定 7 月初在高院開審,雙方獲准擱置審訊,待涉及示威者的索償案完結。
高院暫委法官梁俊文周五(19 日)頒判詞補充理由,指原告警員一直沒披露有另一宗索償訴訟同時進行,難以理解為何會聘用不同的律師各自處理,形容情況「特殊和令人遺憾」。判詞又透露在另案中,有示威者被告以 15 萬元庭外和解,另一人則正由法庭評定賠償額。
翻查入稟狀,警員向警方索償時指,警方委派警員到場前沒作適當形勢評估,令他們寡不敵眾,致他的臉部、身體及眼睛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