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時任主席張敬生、學生會會長郭永皓,以及兩名評議員杜林丞亨和容頌禧,被指於 2021 年評議會會議上,動議及支持七一刺警案疑兇梁健輝的議案,被控《國安法》「宣揚恐怖主義」罪。4 人承認交替控罪「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各被判囚 2 年。
張敬生和杜林丞亨不服刑期,已向高院上訴庭提出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案件暫未有聆訊日期。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時任主席張敬生、學生會會長郭永皓,以及兩名評議員杜林丞亨和容頌禧,被指於 2021 年評議會會議上,動議及支持七一刺警案疑兇梁健輝的議案,被控《國安法》「宣揚恐怖主義」罪。4 人承認交替控罪「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各被判囚 2 年。
張敬生和杜林丞亨不服刑期,已向高院上訴庭提出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案件暫未有聆訊日期。
2021 年,一名未成年女童報稱在聖誕節先後遭兩男強姦,其中一次更涉遭人綁架、圍毆兼被逼拍裸照,事後 5 男女被落案起訴,其中一名被指有份強姦及綁架、案發時 17 歲男學生,周二(21日)在高等法院第七度申請保釋,再被拒絕。
高院法官陳慶偉指,看不到環境證供上有改變,故拒絕擔保,並表示「已經唔記得你係第幾次申請,除非有特別原因,否則就請唔好再浪費法庭嘅時間」。翻查報道,控方在 2022 年 9 月指,本案將會交付至高院審理;案件目前仍待完成交付程序。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控 2019 年 7 月 21 日在元朗站暴動,周一(20 日)在區院展開第 20 天審訊。
林卓廷一方就毋須答辯(no case to answer)呈上書面陳詞;法官陳廣池指文件包括案例近 100 頁,認為公平起見,需予時間控方閱讀,其後再作口頭回應。除林卓廷一方外,第七被告亦有同樣申請,代表大狀指下午可呈交書面陳詞。案件押後至周三續審。
Podcast: 上周焦點: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辯就樞密院案例陳詞 官再押後裁決待快必上訴結果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周三(15 日)踏入第 57 日審訊。自控、辯雙方於 2023 年 6 月底完成結案陳詞,原定押至周三裁決,其後因應辯方要求法庭考慮英國樞密院最近一份有關煽動條例的判詞,法官要求雙方進一步陳詞。 控方指,樞密院判詞提到煽動罪須證煽暴意圖,只屬法官的「附帶意見」,而千里達及香港的煽動罪條文有別,加上香港 2019 年爆發反修例事件,有「特殊社會情況」,不能完全將千里達的煽動解讀套用於香港。 辯方則指,香港與千里達的煽動罪,同屬普通法下的罪行,「大家淵源一樣」,而有關煽暴意圖的判詞內容,屬該案憲法爭議下的結論,故法庭應該採納。她又稱,即使如控方指,香港情況特殊,同樣要保障基本權利,「一句講晒係言論自由」。 由於譚得志煽動上訴案,譚一方同樣爭議煽動罪須證煽暴,上訴庭最遲於明年 3 月頒裁決,法官郭偉健認為,「比較安全嘅做法係等上訴庭(判決)」,最終決定在譚得志案有結果的 30 日內就本案裁決。 7.21非白衣人案|控方傳畢11名證人 辯方下周確認會否就毋須答辯陳詞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控 2019 年 7 月 21 日在元朗站暴動,周五(17 日)在區院展開第 19 天審訊。駐站監察閉路電視的便衣警員完成作供後,控方完成案情。《法庭線》綜合庭上供詞,整理當晚警方內部匯報及動員時序。 便衣警作供時,控方播放閉路電視片段,顯示約 11 時 1 分,閘內有人向閘外射水,而閘外的白衣人後退及走動,雙方有人擲物。警員供稱,當時有向警區行動室匯報指有打鬥發生,記得有提及閘內人向閘外射水,以及閘外有白衫人士取棍類物件。 警員又指,他有匯報人數,第一次匯報提及「超過幾十人」,第二次匯報「已經差唔多一百人」,但沒提及兩派人數;法官質疑「總數 99 比 1 都可以兩幫人,同 50 比 50 個情況好唔同」時,警員解釋指當時「場面混亂、好急」,故沒匯報兩方人數。 案件下周一續審,辯方將決定會否就「毋須答辯」陳詞。 理大衝突4年|逾七成暴動案審結 大部分油麻地衝突被告 因黑衣或防護裝備定罪 2019 年 11 月,理工大學爆發連串衝突,校園附近有示威者「突圍」,另有一批人響應網上號召,在油尖旺一帶發起「圍魏救趙」,大批人士被捕。根據《法庭線》統計,自警方封鎖理大後,有 333 … Read more
如果市民目睹罪案發生,除了即時報警外,法律亦容許市民在特定情況下作出拘捕。不過!行使「公民拘捕權」必須符合特定條件,否則可能構成非法武力,反而「好心做壞事」,惹上官非。亦正因如此,奉勸各位行使此權利之前,三思而後行。有事時,還是先考慮報警為宜。
法律上,究竟在甚麼情況下,市民才可作出公民拘捕呢?
2019 年 11 月,理工大學爆發連串衝突,校園附近有示威者「突圍」,另有一批人響應網上號召,在油尖旺一帶發起「圍魏救趙」,大批人士被捕。根據《法庭線》統計,自警方封鎖理大後,有 333 人被控在校園內外、油尖旺一帶參與暴動,截至 2023 年 11 月 7 日,72% 案件已審結,定罪率為 96%。
記者翻查判詞發現,其中在油麻地圍捕事件,至今有 164 人被判暴動罪成,當中 5 人被指控直接作出暴力或實質行為;其餘 159 人不涉直接證據,當中逾 7 成人是因黑衣或防護裝備遭定罪。有主審法官認為,「示威者以黑色表示共同信念」、「黑色運動鞋」可便利被告在參與示威暴動時走動﹐亦有法官指,示威者以雨傘抵擋警方的催淚彈及遮掩面容。
另有 5 人並非穿黑衣或攜有裝備,最後被指沒合理原因身處現場而被定罪。有主審法官提到,「參與非法集結或暴動的人,不一定有示威裝備或穿深或黑色衣服」,指他們到場加入人群,默默地鼓勵和支持,也屬參與非法集結或暴動。
多名法官在判詞強調,油麻地「圍魏救趙」性質嚴重,「是香港有史以來,其中一場最嚴重及最暴力的暴動」,近半被告的量刑起點定於 5 年或以上監禁。最高的量刑起點為 5 年半,該兩名被告均不涉直接證據,法官指他們分別攜縮骨遮及望遠鏡,參與程度比其他被告稍高。
深水埗通州街公園越南藉無家者「阿十」黎民十,2020 年 10 月還押小欖精神病院時,疑在囚室以褲纏頸,送院翌日身亡,周五(17 日)由陪審團一致裁定「死於自殺」。
跟進無家者家當被砸爛、以及阿十死因的前立法會議員邵家臻指,對裁決「無話可說」,又稱「最失望嘅係冇人為亞十上庭提出該問問題,冇人為他取回公道」。社區組織幹事吳衞東指,懲教的巡查監管令人失望,又指疫情期間懲教限制探訪,或窒礙羈留者的求助渠道。
為阿十主持追思禮拜的牧師林國璋表示,阿十生前樂觀、朋友眾多,而不少露宿者頻繁進出監獄,不解他為何自殺。林另透露,在阿十去世之後,他有份認屍,並在去年已帶同阿十的骨灰赴其越南家鄉,交予家屬安葬。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控 2019 年 7 月 21 日在元朗站暴動,周五(17 日)在區院展開第 19 天審訊。駐站監察閉路電視的便衣警員完成作供後,控方完成案情。《法庭線》綜合庭上供詞,整理當晚警方內部匯報及動員時序(見內文表)。
便衣警作供時,控方播放閉路電視片段,顯示約 11 時 1 分,閘內有人向閘外射水,而閘外的白衣人後退及走動,雙方有人擲物。警員供稱,當時有向警區行動室匯報指有打鬥發生,記得有提及閘內人向閘外射水,以及閘外有白衫人士取棍類物件。
警員又指,他有匯報人數,第一次匯報提及「超過幾十人」,第二次匯報「已經差唔多一百人」,但沒提及兩派人數;法官質疑「總數 99 比 1 都可以兩幫人,同 50 比 50 個情況好唔同」時,警員解釋指當時「場面混亂、好急」,故沒匯報兩方人數。
案件下周一續審,辯方將決定會否就「毋須答辯」陳詞。
深水埗通州街公園無家者「阿十」黎民十,2020 年 10 月還押小欖精神病院時,疑在囚室以褲纏頸,送院後延醫一日證實死亡。死因研訊周五(17 日)踏入第 3 日。死因裁判官周至偉引導陪審團指,可考慮死者是「死於自殺」或「死因存疑」。
5 人陪審團退庭商議約 2 小時後,一致裁定黎「死於自殺」,並接納法醫判斷的死因,即依次為頸部受壓、自我勒斃,及冠狀動脈粥樣硬化。而致其受傷情況,則為黎於 2020 年 10 月 8 日早上,在 26 分鐘內「間斷地自己用長褲勒頸」。
陪審團並對懲教署提出 3 項建議,包括增設人手、須親身而非以閉路電視取代觀察還押者等。《法庭線》亦整合研訊中各人證供所提及的事件時序(見內文表)。懲教署回覆,會仔細研究死因庭建議。
曾跟進黎民十等無通州街公園家者,家當被砸爛一事,以及關注阿十還押期間死亡的前議員邵家臻、社區幹事吳衞東及牧師林國璋指,對裁決失望,認為懲教署監控下,理應及早發現事件。林又透露,去年已將阿十的骨灰帶返越南,交由家屬安葬(見另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