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衣青怡花園 5 座今年 5 月 9 日發生火警,消防救火時發現樓層的消防栓,使用數分鐘後沒有水供應。事後調查揭發天台水缸水容量不足、消防栓供水緩慢,沒有年檢證書等。業主立案法團代表被調查時,承認沒有為該消防栓做年檢。
青怡花園業主立案法團的法律代表,周四(1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兩宗傳票罪。辯方求情指,案發前一個新舊管理公司交接有問題,事後已檢查消防栓並進行年檢。裁判官何慧嫻判法團罰款 1 萬元,並要在 7 日內繳交。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青衣青怡花園 5 座今年 5 月 9 日發生火警,消防救火時發現樓層的消防栓,使用數分鐘後沒有水供應。事後調查揭發天台水缸水容量不足、消防栓供水緩慢,沒有年檢證書等。業主立案法團代表被調查時,承認沒有為該消防栓做年檢。
青怡花園業主立案法團的法律代表,周四(1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兩宗傳票罪。辯方求情指,案發前一個新舊管理公司交接有問題,事後已檢查消防栓並進行年檢。裁判官何慧嫻判法團罰款 1 萬元,並要在 7 日內繳交。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鄭嘉如,去年當選後不足一個月,遭《華爾街日報》以「職位重組」為由解僱。鄭認為自己因參與工會而遭解僱,私人檢控僱主兩項「阻止僱員參與工會」有關控罪。《華》不認罪,案件周四(18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展開首天聆訊。
《華》一方提中止聆訊申請,指鄭嘉如提出檢控的動機不良,例如在記者會上稱事件涉新聞自由、提控與金錢無關,另一邊廂卻與公司談判索償,金額一度達 300 萬元。辯方另披露鄭與《華》的談判內容,指過程中出現過兩個方案,分別是支付和解金,或復職及正式道歉等。案件周五續,將由鄭嘉如一方續陳詞。
5 間建築公司被指於 2024 年 3 月,身為機場三跑客運大樓及停機坪其中一個地盤的承建商,沒有採取足夠步驟,防止他人從不低於 2 米、組裝中的履帶式起重機吊臂墮下,亦沒有在吊臂所在的地方,提供足夠和適當的安全進出口。
5 間被告公司均否認各自所涉的兩宗傳票罪。案件周四(1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第二次審前覆核,明年 4 月 14 至 17 日將進行 4 日審訊。控方指,屆時會傳召 8 名證人,辯方則會傳召 2 至 3 名證人,而雙方均為傳召一名專家證人。
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學院(THEi)兼任講師,涉去年向土木工程學士課程學生索取 4 萬元賄款,以確保對方的畢業論文合格,他收取 2 萬元後被廉署拘捕。他承認「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周三(17 日)被判囚 8 個月。辯方申保釋候上訴被拒,被告需即時還押。
辯方求情指被告患精神疾病,且近 70 歲,「成日覺得餘下日子唔多」,望與家人共度餘生。官指被告謀取私利,將明知不能合格的學生「送出社會」,讓對方獲認可學歷從而成為註冊工程師,案件影響 THEi 及相關學位的認受性。
THEi 回覆指,案中的收取賄款行為乃屬個別事件,並不會影響 THEi 高科院的評分機制及其學術公平性。
前中大學生生會會長、元朗區議員張秀賢,因欠前考評局通識科委員會主席賴得鐘 14 萬元未還,2024 年 7 月被高等法院頒令破產。張不服提出上訴,並要求呈上新證據,賴則要求張先支付約 12 萬元訟費保證金。
上訴庭周三(17 日)就保證金頒下判詞,指張未能證明自己有力償還債務,如希望提出上訴,須於 30 日內先向法庭繳交 11 萬元保證金,若違令會被駁回上訴,另須支付訟費。
已被香港聯交所除牌的「中國全通」(前上市代號:00633),其行政經理被指在 2014 年作虛假交易,使股份構成虛假或具誤導性表象。她經審訊後被裁定 3 項虛假交易罪成,周三(17 日)被判監 8 個月。
案情指,被告為「中國全通」主席的妻子,而她在進行涉案虛假交易時,旨在減輕丈夫以公司名義開設孖展戶口被追繳保證金的壓力。
裁判官施祖堯指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股市是其核心,被告行為影響香港聲譽,涉欺詐的商業行為須判監。而被告對感化官稱沒經手操盤,說法與錄影會面南轅北轍,反映沒悔意。
今年 7 月網上流傳觀塘恒生大酒樓安排 6 人表演蒙古舞,入境處「放蛇」揭發有 6 人以訪客身分赴港,並違例工作。酒樓所屬公司及董事,各被控 6 項「僱用黑工」相關控罪,周三(17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全數罪成,董事被判監 3 個月,公司則共罰款 4.8 萬元。
裁判官施祖堯指,董事的證供不可靠,而 5,000 元表演費並非微不足道,又指她身為新開張酒樓的老闆,必定緊張業務,不接納她辯解不知情或疏忽。辯方指,被告及公司均會就定罪提上訴。官准被告以 2 萬元保釋。6 名表演者早前已認罪,各判監 54 天。
36 歲日籍東京迪士尼機械維修員,被指今年 11 月到訪香港迪士尼時,以全景相機,從衣服下方偷拍一名女子私密部位,被控「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
被告獲裁判官批准保釋,惟禁止離港。他周三(17 日)向高等法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高院法官胡雅文將保釋金由 2 萬元上調至 10 萬元,並撤銷其他原有保釋條件。官亦要求被告在每次聆訊前 7 天,向警方提供來港機票、在港行程、住址等資料。
石硤尾大坑西邨將清拆重建,興建與管理該邨的「平民屋宇有限公司」,民事控告多名拒絕遷出的居民,法官陳錦泉周二(16 日)就其中一名九旬居民的案件頒下判詞,下令居民須交出單位管有權。
判詞指,被告質疑「平屋」為非牟利機構,得到政府大量優惠,卻要保密重建所得的利潤,而且「平屋」審理舊租戶回遷資格的過程不透明,沒有上訴機制,認為「平屋」沒有監管,濫用公權。惟法官認為,無論「平屋」賺取利潤與否,是否需向政府交代,都不構成租客在租約期滿後,不交回物業管有權的理據,裁定「平屋」勝訴。
央企「中國東方」全資香港子公司的前反洗黑錢專員,周二(16 日)由平機會代表入稟區域法院,要求法庭宣告僱主違反《性別歧視條例》,以及就情感損害、收入損失等,賠償逾 156 萬元。
入稟狀指事主在 2022 年懷孕,年度花紅大削逾 60%,而上司稱可能因她放產假而花紅有較大跌幅。她向平機會作出懷孕歧視投訴,並通知公司,不久被即日解僱。平機會調停失敗,代事主入稟控僱主基於事主懷孕、屬女性僱員等歧視她,包括提供較差待遇及解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