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7 月 1 日為《港區國安法》生效翌日,多區有人示威,其中兩名約 30 歲男子被指與當晚灣仔集成中心紙箱冒煙有關,同被控一項引起公眾妨擾罪,其中一人開審前認罪,另一人否認控罪,案件周三(24 日)在區域法院續審。 被告在案件表證成立後出庭作供,指當日相約同案被告到灣仔購買電腦零件,兩人曾分開行動,後在快餐店會合,期間聽到爆炸聲,又見到集成中心方向冒煙,兩人最終分頭離開。控方問及,聽到爆炸聲後有否想過盡快離開,被告指當時以為是催淚煙,加上已購買食物,餐廳內不少食客仍如常進食,故未有即時離開。警方事後在其家中和工作地點搜出化學品,被告則否認擁有相關物品。案件押後至 5 月 30 日作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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