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接去年農曆新年後的一期「法律101」,《法庭線》在今年農曆新年前,繼續和大家探討在假日工作的問題:若僱主沒給予僱員法例要求的假日或其他權利,能否有「合理辯解」避免刑責?另一方面,僱員在假日工作,法庭會如何分辨他是被迫還是自願?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承接去年農曆新年後的一期「法律101」,《法庭線》在今年農曆新年前,繼續和大家探討在假日工作的問題:若僱主沒給予僱員法例要求的假日或其他權利,能否有「合理辯解」避免刑責?另一方面,僱員在假日工作,法庭會如何分辨他是被迫還是自願?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五(3 日)於高院踏入第 28 天審訊。
控方繼續傳召負責保管第四被告張家俊證物的警員作供,確認在被告的住所、私家車、工廈單位,搜出電路板、電池、氯酸納等物;他另負責檢視被告其中一部電話,警員指電話的開機密碼與 Telegram 密碼相同,他「絕對冇」干擾電話。
庭上展示部分截取的 Telegram 訊息,顯示機主稱「整好咗個 30kg 蛋糕支持 (警察emoji)」、「下星期如果冇失手嘅話 會有最少兩三隻狗死/重傷」等。審訊下周一續。
第 27 天審訊|辯方指警腳踏致被告膝蓋骨折、以女友作要脅 值日官稱沒深究傷勢變化
已被剔除公司註冊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與兩名前常委鄧岳君、徐漢光,被裁定拒交資料罪成,同被判囚 4.5 個月。3 人已獲批終極上訴許可,案件將在下周三(8 日)於終審法院聆訊。
終院網頁周四(2 日)公布審理的法官名單,5 人均為本地法官,分別為首席法官張舉能,3 名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林文瀚,以及非常任法官陳兆愷,並沒海外非常任法官參與,名單與「呂世瑜案」一致。
據終院批出許可,本案將處理 4 項議題,包括律政司是否須證明支聯會「事實上」為國安法實施細則訂明的「外國代理人」?警方要求支聯會提供《國安法》生效前的資料是否有效?
曾任沙頭角分區指揮官的警司陸振中,被指 2022 年 6 月,在同僚飯局非禮女下屬 X,及 7 月飯局醉酒後襲擊下屬,陸早前被裁定表證成立、選擇作供,周四(2 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 26 日審訊,接受控方盤問。陸承認有帶 X 赴洗手間,但稱是應其要求;又指自己不煙不酒,就算喝酒也限於應酬、不會「杯杯清」。
主控播片質疑,指飯局上見陸多次抽煙,也主動舉杯邀酒、「杯杯清」。陸起先稱片中自己「有擺(煙)入口」動作,其後改稱有吸煙動作,之後承認新冠疫情期間,違例在食肆內吸煙;陸又一度稱,自己喝的未必是酒,又說是為緩和現場氣氛。
此外,陸提及自己曾收匿名信,指不知是否與政見相關,表示有人不滿他參與警隊內「並肩同行」計劃,協助 2019 年示威案被告找工作。案件周五續審。
牽涉安達臣道房協地盤天秤倒塌 3 死 6 傷事故的承建商「精進建築有限公司」,12 月底遭工程公司入稟高院呈請清盤。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排期於今年 3 月 5 日聆訊。
「精進建築」正被發展局暫停投標資格,原定至 12 月 31 日,局方最新改為「直至另行通告」。屋宇署回覆指,「精進建築」的承建商註冊已於 2023 年 4 月屆滿,仍在處理其續期申請。發展局指,正審視個案的進一步資料,期間暫停投標資格依然有效。
此外,因安達臣道事故被控誤殺的「精進建築」時任項目經理,案件周四(2 日)在東區法院作提訊日,押後至 4 月 10 日再處理交付高院程序,經理續准保釋。
尼泊爾籍戶戶送外賣員兩年前在上環送外賣時遇車禍受傷,戶戶送指外賣員是獨立承包商,毋須根據《僱員補償條例》賠償,只能循公司購買的保險索賠。外賣員入稟區域法院,提出僱員補償訴訟,是首宗爭議外賣平台僱傭關係的區院案件。
戶戶送申請剔除案件,早前獲判勝訴,訴訟被剔除,原告須支付訟費。法官認為外賣員可自由選擇工作時間、地點,戶戶送不會強迫外賣員接單或棄單,對外賣員工作的控制很少,工作性質與承包商相似,不存在僱傭關係;又同意原告已接受保險賠償,再申索是濫用程序,「纏繞和壓迫」戶戶送。
外賣員權益關注組則認為,外賣員沒有議價能力、不能自由選擇訂單等,都反映實質上存在僱傭關係,並於上月為另一戶戶送外賣員入稟追討工傷補償,「佢賣晒廣告話好自由、好彈性,但當中有好多細節,其實都係一啲好明顯嘅控制」。(見另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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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戶送外賣員工傷僅獲意外保險 擬申索遭法援拒絕指非僱員 上訴冀為同業爭公平權利
45 歲的阿俊兩年前在屯門送外賣時,遇上交通意外,頭骨被撞至凹陷,動了兩次開腦手術,留院 5 個半月,走路、更衣都要重新學習,活動能力和記憶力亦受損,失去部分工作能力。家人事後向外賣平台戶戶送追討賠償,惟公司視外賣員為自僱人士,沒有勞工保險,只能經意外保險取得 9 萬多元賠償。
阿俊打算提出僱員補償訴訟,但甫在申請法援這步便遭遇挫折,法援署以他「不是一個僱員」為由拒絕,他不服上訴。由於兩年申索期限將至,他上月在未有法援上訴結果前,同時入稟區院展開索償訴訟。阿俊坦言成功機會渺茫,但「希望我件事可以幫下第二啲做外賣嘅人……我覺得係一個公平嘅權利」。
協助他的外賣員權益關注組認為,平台外賣員沒議價能力、不能自由選擇訂單等,實質上存在僱傭關係。戶戶送發言人則強調「一直非常關注外送專員的工作需要及福祉」,已為「自僱外賣員」免費提供個人意外、收入保障等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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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戶送外賣員追討工傷賠償 區院剔除訴訟 否定存僱傭關係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二(31 日)於高院踏入第 26 天審訊。
負責拘捕第四被告的 O 記偵緝警員在辯方盤問下,承認向被告索取手機 Telegram 程式的密碼前,沒有警誡對方,他解釋由於被告涉及爆炸案,擔心他用手機通風報信,或作遙控引爆裝置,因此「當時電光火石間,我冇深究過呢個問題」。
庭上亦展示警方截取被指第四被告的 TG 訊息,顯示他曾問一名為「Mike Chen」的人「20 公斤黑火藥威力大嗎?假如黑警站在五米範圍內」,對方回答「會死,車都翻」。審訊周四續。
第 25 日審訊|拘捕警員稱破門入屋見第四被告「跌低咗」 左膝受傷因如廁時「跣低」
2019 年 11 月 10 日又一城「和你 shop」行動中, 36 歲餐廳東主被指連環襲擊 4 名警員及企圖「搶犯」,經審訊後獲裁定襲警、協助他人逃離等 5 罪不成立。律政司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答辯人其後離港,律政司遂申請在答辯人缺席下進行上訴。
上訴庭早前駁回律政司申請,周二(31 日)頒下書面理據,引律政司一方指答辯人「毫無疑問是在逃避上訴」,不過律政司仍盡力通知及送達文件,警員多次嘗試上門送文件但無人接收,而律政司未有寄「掛號郵遞」。
法庭同意「法庭之友」所指,律政司的送達不符要求;又指不同意律政司對「掛號郵遞」要求的解讀,指是以條文中文字意作詮釋,「力圖繞過條文有關『掛號郵遞』的適用」。不過判詞亦指出,「假若上訴能夠展開,本庭會相當可能裁定原審法官的裁決是有悖常理,須予干預。」
政府計劃將收回粉嶺高球場的部分土地用作興建公屋,香港哥爾夫球會入稟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環保署批准環評報告的決定,獲裁定勝訴,原訟庭法官高浩文指環評報告須發還重新諮詢公眾。
環保署周一(30 日)公布,已就裁決向上訴庭提出上訴,指「不能同意裁決部份內容」,質疑原訟庭的裁決將會令環評程序「無法合理地正常進行和不斷拖延」,亦影響正進行和未來的環評工作,「尤其可能導致發展受嚴重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