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周三(18 日)公布,行政長官接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建議,延長海外非常任法官祈顯義的任期,由 2026 年 4 月 6 日起延續三年。海外非常任法官維持 6 人。
來自澳洲的祈顯義,於 2023 年起擔任終院非常任法官,曾於「岑子杰案」有份裁定,本港須有替代法律框架承認同性伴侶關係,以滿足他們的基本社會需求及獲取合法身分認同。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司法機構周三(18 日)公布,行政長官接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建議,延長海外非常任法官祈顯義的任期,由 2026 年 4 月 6 日起延續三年。海外非常任法官維持 6 人。
來自澳洲的祈顯義,於 2023 年起擔任終院非常任法官,曾於「岑子杰案」有份裁定,本港須有替代法律框架承認同性伴侶關係,以滿足他們的基本社會需求及獲取合法身分認同。
一名警長及一名女警被指 2022 年至 2023 年期間,向一名酒吧負責人透露警察巡查酒牌的機密資訊,被控在公職中行為失當、妨害司法公正罪,周三(18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首度提堂。案件押至 4 月 22 日再訊,以候準備轉介文件,兩人獲准保釋。
警方回覆《法庭線》查詢指,兩人隸屬大埔警區,現已被停職。
終審法院前海外非常任法官梅師賢爵士逝世,享年 100 歲。特首李家超、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周三(18 日)表示哀悼,指梅師賢是 1997 年終院成立以來,首批獲委任的非常任法官,審理過許多極為重要與憲制相關的案件,對終院早期發展留下深遠影響。
翻查資料,梅師賢曾參與審理涉居港權的「吳嘉玲案」及「莊豐源案」、涉集會自由的「梁國雄案」。梅師賢支持海外非常任法官制度,岑耀信前年因批評香港法治捱轟後,梅師賢指強烈不接納北京對岑耀信的人格批評,強調「岑耀信是高度受人尊重的法官」。
支聯會被指煽顛案周三(18 日)踏入第 14 天審訊,李卓人續作供。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黎嘉誼盤問指,李 1989 年帶錢支援「動亂反革命人士」,是否明知有可能觸犯中國憲法或法律?李答「唔諗㗎我,所以我唔敢講話我知定唔知呀,我唔諗㗎其實」。
黎又指,支聯會清楚《零八憲章》違反內地法律的情況下,仍在港鼓吹支持涉案人士。李卓人提及要求釋放劉曉波的行動,指支聯會是行使在「一國兩制」、《基本法》下的公民權利,確認支持劉曉波。
李昨日完成主問作供,指支聯會五大綱領「應該係要一齊睇嘅,因為一環扣一環」,而支聯會支持劉曉波的《零八憲章》,正可反映其倡議合法地修憲。李又指,毛澤東、趙紫陽、胡耀邦、鄧小平、溫家寶等前中共領導人的部分觀點,與支聯會的目標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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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立法會暴動案,12 人被裁定罪成,分別判囚 4 年 7 個月至 6 年 10 個月。王宗堯、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等 7 人提出定罪和刑罰上訴,周三(18 日)均被上訴庭駁回。
針對王宗堯的定罪上訴,判詞指,王明知立法會大樓被佔領,仍穿印有「1/2,000,001 我自由故我在 I’m free, therefore I am 」字樣的 T 恤進入會議廳。而他不單將充電器交予記者,更與示威者拍肩等,可見他並非無辜路人,是「在錯誤的時間在錯誤的地方出現」。
至於 7 人的刑期上訴,判詞指本案暴動極其嚴重,量刑時不應將個別參與者的行為抽空處理,因他們並非單獨行事,而是倚仗人多勢眾,以暴力達到其目的,以 6 年半至 7 年為量刑起點「實非過重」。
支聯會案李卓人周二(17 日)作供,庭上提問亦涵蓋中共前領導人毛澤東、趙紫陽、胡耀邦、鄧小平、溫家寶 5 人的部分論述,包括毛在 1949 年批評「一黨專政」,趙主張立法落實憲法公民權利、鄧小平談及「社會生活的民主化」、溫家寶倡落實民主等。
李卓人指,上述領導人的部分觀點與支聯會一直倡議中國落實公民權利,建立公民社會,達致民主改革的目標一致。法官陳仲衡關注,「咁你哋有冇嘗試同佢哋對話,大家原來有咁多共識,好似冇咩水火不容嘅地方?」李指「好多嘢我哋連第一步都未做到」,故支聯會「仍然係向中國當權者喊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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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警司周毅剛被指三度在灣仔警察總部內非禮女下屬,他否認 3 項猥褻侵犯罪,案件周二(17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踏入第 2 日審訊。
就事主供稱在被告辦公室門外被人拍打臀部,辯方指出,事發時事主「後面走廊成排都係伙記」,被告不可能明目張膽非禮她。事主稱,她當時亦不敢冤枉他人,但當非禮事件接二連三發生後,便肯定被告並非不小心。辯方另指,二人互有好感,曾發展「地下情」,事主其後發現被告與女友去旅行,曾就此事與被告爭執;事主一概否認。
首日審訊:事主供稱遭摸臀及被捉手放褲襠
22 歲男子被指於 2024 年 6 月至 2025 年 4 月期間,於 X 及 Instagram 發布煽動帖文,控罪早前由「23 條」下的「發布煽動刊物」罪,改為《國安法》下的「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辯方周二(17 日)透露,被告打算認罪,法官陳廣池將案件押至 7 月 9 日進行認罪答辯,被告繼續還押。
宏福苑大火聽證會將於周四展開,獨立委員會周二(17 日)公布涉事方名單,包括屋宇署、消防處、勞工處、廉政公署及市建局等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亦有屋苑大維修顧問公司「鴻毅」的董事黃俠然、承建商「宏業」的董事侯華健、何建業及授權簽署人黃忠基。
居民方面,7 名居民與已被解散的現屆管委會 14 名成員都在名單之上。據悉,部分居民及全體管委會成員,已分別由律師以義務方式(Pro Bono)代表。(完整名單見內文)
獨委會周三更新涉事方名單,增加中華發展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梁秉基。
2025 年 9 月「超強颱風」樺加沙襲港時,一對父母涉帶子女到柴灣海邊觀浪,期間母子墮海送院一度危殆。涉案父母被控一項虐兒罪,案件周二( 17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提堂。|
控方指已準備好答辯,辯方則指要向控方索取文件,以及為被告提供法律意見,申請押後案件至 5 月 12 日再訊,獲暫委裁判官鍾穎詩批准,期間兩人獲准以 2,000 元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