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阮民安被指於 2021 至 2022 年,於社交媒體咒罵法官、稱水警殉職「值得慶祝」等,及偕親友虛構一名暴動案女被告,訛稱用販賣曲奇所得收益資助她。他早前承認「作出具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及「洗黑錢」兩罪,周四(31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26 月。 法官練錦鴻指,涉案帖文沒任何政治見解,並附帶宣傳黃店、被告演唱會及以煽情文字要求捐款,目的是燃起社會已逐漸平息的不滿和不安之情。而被告報稱為藝人,有一定知名度,吸引多人回應及分享帖文,對社會「為害非淺」。 法官又指,阮不惜像製作連續劇般捏造人物,以道德綁架他人的同情繼續捐款,斥被告自詡身處道德高地、著眼香港前途和支持同路人,但其行為精心設計、持續自我宣傳及斂財手段,較一般為勢所逼或受不住誘惑鋌而走險犯案的普通罪犯更為卑劣。 控方另申請充公令,在辯方不反對下獲批,共充公 37 萬元款項。翻查資料,阮民安自 2022 年 2 月被捕起,至今已還押逾 18 個月。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