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民安認煽動、洗黑錢判囚26月 官:捏造人物道德綁架 行為較普通罪犯更卑劣

阮民安認煽動、洗黑錢判囚26月 官:捏造人物道德綁架 行為較普通罪犯更卑劣
藝人阮民安被指於 2021 至 2022 年,於社交媒體咒罵法官、稱水警殉職「值得慶祝」等,及偕親友虛構一名暴動案女被告,訛稱用販賣曲奇所得收益資助她。他早前承認「作出具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及「洗黑錢」兩罪,周四(31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26 月。

法官練錦鴻指,涉案帖文沒任何政治見解,並附帶宣傳黃店、被告演唱會及以煽情文字要求捐款,目的是燃起社會已逐漸平息的不滿和不安之情。而被告報稱為藝人,有一定知名度,吸引多人回應及分享帖文,對社會「為害非淺」。

法官又指,阮不惜像製作連續劇般捏造人物,以道德綁架他人的同情繼續捐款,斥被告自詡身處道德高地、著眼香港前途和支持同路人,但其行為精心設計、持續自我宣傳及斂財手段,較一般為勢所逼或受不住誘惑鋌而走險犯案的普通罪犯更為卑劣。

控方另申請充公令,在辯方不反對下獲批,共充公 37 萬元款項。翻查資料,阮民安自 2022 年 2 月被捕起,至今已還押逾 18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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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六四|「姜牧師」等4人否認違限聚 控方爭議案發時是否做記者工作

2021六四|「姜牧師」等4人否認違限聚 控方爭議案發時是否做記者工作
2021 年六四,警方第二度以疫情為由,拒批支聯會舉辦悼念晚會並封鎖維園。報稱網媒「Free HK Media」創辦人、人稱「姜牧師」姜嘉偉等 4 人,否認在翌日凌晨於維園外違反「限聚令」受審,周三(30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處理結案陳詞。

控方稱,沒證據證明 4 人並非記者,但質疑他們現場言行舉止「係咪做緊記者嘅工作」。裁判官反問應如何採訪突發新聞,「我有無啲咩特定嘅動作要做呢?」控方稱若按被告說法,例子包括要觀察四周,但 4 人當時圍著聊天,並非四處觀察。

辯方質疑,沒證據證明聊天內容,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另提出待首宗示威違限聚令的「郭永健案」,申請終極上訴許可有結果後再裁決。官遂押後至 10 月 6 日再訊,屆時視乎是否獲批許可、有否判詞等再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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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涉及示威違限聚令案 李卓人等4人申終極上訴許可 終院9.4處理

首宗涉及示威違限聚令案 李卓人等4人申終極上訴許可 終院9.4處理
工黨李卓人、社民連梁國雄等 8 人,2020 年五一勞動節以 4 人一組遊行到政總外請願,被裁定違「限聚令」罪成,判囚 14 天、緩刑一年半。高院 2022 年拒批上訴至終審法院證明書後,工黨 4 人直接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終院排期下周一(9 月 4 日)聆訊。

按終院網頁,本案上訴許可申請,將由兩名常任法官李義、林文瀚,以及非常任法官鄧國楨審理。上訴方為工黨 4 人,分別為郭永健、何偉航、麥德正及李卓人。同案社民連 4 人,即黃浩銘、曾健成、吳文遠及梁國雄,則在上訴名單未見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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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理大外涉非法集結|項目幹事稱易生眼瘡常備生理鹽水、途經科學館廣場被捕

11.18理大外涉非法集結|項目幹事稱易生眼瘡常備生理鹽水、途經科學館廣場被捕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示威者,有巿民在尖沙咀科學館一帶聲援,事後多人被控非法集結等罪。其中一宗涉及 20 人的案件,一人認罪判囚 9 月 2 周,餘下 19 人不認罪受審。案件周三(3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踏入第 21 日審訊。

28 歲項目幹事被告供稱,因眼睛容易發炎及生眼瘡,常備生理鹽水在身。她又稱,案發前一晚與朋友飲酒至凌晨,因的士加收 300 元車資,故逗留至翌日早上才離開。她前往紅磡火車站時途經科學館廣場,人群突然湧近,有人著她踎低和舉高雙手,她跟從指示後被拘捕。

控方質疑,被告沒提供任何紀錄佐證其說法。被告同意,指被捕後被檢取手機,因沒備份及已換手機,故沒有相關紀錄。控方又質疑,她為何要聽從指示踎低和舉高雙手。案件周四 (31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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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為還押者冒簽令狀 指控受警員襲擊入稟索償 退休婦認兩罪判囚5個月

涉為還押者冒簽令狀 指控受警員襲擊入稟索償 退休婦認兩罪判囚5個月
一名 64 歲退休婦與 33 歲男子,被指為兩名正在荔枝角收押所還押的男子,冒簽傳訊令狀,助兩人入稟向警方索償。4 人被控 3 項「串謀製造虛假文書」和「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退休婦早前承認全部控罪,周三(3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 5 個月。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指,本案性質嚴重,監禁為唯一恰當刑罰。就兩項「串謀製造虛假文書罪」以監禁 3 個月作量刑起點,認罪扣減後判囚兩個月。

至於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裁判官指她當時被警方拘捕後獲保釋,翌日即干犯此罪,情節嚴重、目無法紀,以監禁 6 個月作起點,認罪扣減後判囚 4 個月。3 罪部分刑期分開執行,共判囚 5 個月。同案 2 被告另涉「口岸爆炸品案」還押,將於 10 月初就本案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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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男女涉去年六四多處噴「六四」字樣 認8項刑事毀壞 押後9.21判刑

3男女涉去年六四多處噴「六四」字樣 認8項刑事毀壞 押後9.21判刑
3 名 22 歲男女涉於去年六四及前夕,在荃灣及九龍多處損壞電源箱、燈柱等公共設施,被控共 12 項刑事毀壞罪,3 人周二(2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 8 項控罪,餘下 4 項控罪獲控方撤控。

案情指,2022 年 6 月 3 日、 6 月 4 日期間,全港的公共設施共發現 222 個「六四」字樣的噴漆,警方翻看閉路電視片段發現本案 3 名被告 6 月 4 日凌晨在多處塗鴉。警方其後檢取被告手機,發現次被告曾向首被告發訊息稱,想「噴『六四』噴到周街都係」。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押後案件至 9 月 21 日判刑,期間為 3 人索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重申所有有判刑選項均開放,另下令 3 人向政府賠償 417 元清潔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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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ROR演唱會事故|藝能3職員被控串謀欺詐 2人擬不認罪 明年10月受審

MIRROR演唱會事故|藝能3職員被控串謀欺詐 2人擬不認罪 明年10月受審
男團 MIRROR 2022 年 7 月於紅館舉行演唱會期間發生事故,大型屏幕墮下,令舞蹈員受傷。工程總承辦商「藝能工程有限公司」2 男 1 女被落案起訴一項串謀欺詐罪,以及屬於交替控罪的欺詐罪,周二(29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

當中兩人擬不認罪,而第三被告、48 歲項目經理則申請押後考慮答辯。法官彭中屏把案件押後至 2024 年 10 月 16 日至 11 月 8 日進行 18 天中文審訊,審前覆核訂於同年 9 月 6 日,控方擬傳召 21 名證人;而第三被告則於 11 月 9 日再訊。3 人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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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桂思肝衰竭死亡案 兩醫生涉誤殺獲撤控

鄧桂思肝衰竭死亡案 兩醫生涉誤殺獲撤控
2017 年,患腎病和帶乙型肝炎病毒的女病人鄧桂思於聯合醫院覆診後,因急性肝病入院,兩度換肝後,延至同年 8 月不治。兩名主診醫生疑開漏抗病毒藥,召開死因研訊前各被控誤殺罪。案件周二(2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控方申請撤回兩項控罪獲批,並表示已就決定通知死因裁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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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余慧明完成作供 辯方案情完結 暫押後11.27續審處理結案陳詞

47人案|余慧明完成作供 辯方案情完結 暫押後11.27續審處理結案陳詞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二(28 日)展開第 115 天審訊,最後一名被告余慧明完成四日作供。控方盤問下,余重申一直爭取「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稱即使《國安法》通過後,都不認為是違法,又指否決預算案是合法、合理的手段。

余完成作供後,辯方案情亦告完結。法官暫定押後至 11 月 27 日再開庭,處理控辯結案陳詞,料需時 2 至 3 周,而雙方須於 10 月底及 11 月初提交書面陳詞。

法官陳慶偉又指,若屆時續審與黎智英國安案撞期,黎案或需要押後。有份負責該案的法官李運騰亦指,相信該案大狀亦不介意押後。法官另稱,押後待續期間,或會處理認罪被告的案情爭議,但指不會處理求情。

周一實時報道:
【實時更新】47人案|第115日審訊 余慧明:否決預算案是合法合理手段
47人案審訊報道一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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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灣仔|兩男否認暴動 控方開案指兩人逃跑時被制服 搜出美國國旗等物

10.1灣仔|兩男否認暴動 控方開案指兩人逃跑時被制服 搜出美國國旗等物
2019 年 10 月 1 日,警方拒絕民陣在港島發起「沒有國慶,只有國殤」遊行,並出動水炮車驅散示威者。事後 13 名「踢保」者被重新拘捕,其中兩人被控暴動,案件周一(2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開審,由暫委法官李志豪審理。

控方開案陳詞指,當日大量示威者於金鐘及灣仔一帶集結,築起路障,並向警員投擲汽油彈、焚燒雜物。本案兩名被告逃跑時被制服,一人身穿黑衣、戴黃色安全帽,被搜出口罩、雨傘、被捕支援熱線卡片等;另一人被制服時強烈反抗,最終由 3 名警員抬上警車,事後在其身上檢取美國國旗、黑白色印有「fight for freedom 」旗幟、羽手球拍連球拍套等物品。案件周二(29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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