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彭卓棋完成作供 引葉劉淑儀曾指不認同初選違法 稱「令我放心」

47人案|彭卓棋完成作供 引葉劉淑儀曾指不認同初選違法 稱「令我放心」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四(29 日)展開第 76 天審訊。第二名作供被告彭卓棋完成共 4 天作供。他在控方盤問下供稱,知悉初選組織者於《國安法》後有舉行記者會,但當時只關注拉票,不知道內容。

彭在法官提問下,指沒看到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初選投票日前警告初選或違《國安法》,又稱從與新聞得知,當時行會成員兼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曾指初選合法,直言「因為葉劉淑儀就又令我放心多第二次」。

另彭重申,他在《國安法》後曾撕選舉單張,並通知「民主動力」移除政綱,故認為為免違法已經「做盡咗」。他又表示,「我放棄政綱,我真係萬估不到,都係會出事」。案件下周一續審,另一被告何啟明料將作供。

周四實時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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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油麻地|8人認暴動囚32至45月 官:看不見法律與秩序,聽不到人性的呼喚

11.18油麻地|8人認暴動囚32至45月 官:看不見法律與秩序,聽不到人性的呼喚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封理大校園,市民遂發起「圍魏救趙」行動,14 名男女被指於油麻地參與暴動,其中 8 人先後認罪,還押至周四(29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32 至 45 個月不等。

法官陳廣池指,政治販子和暴動推手以「圍魏救趙」的奇怪主意鼓動他人,令大批思想單純、滿腔熱血及不知就裡的人湧上街頭。法官批評,被告看不見法律與秩序,聽不到人性的呼喚,赤裸裸地把自己變了一個不動手的「暴徒」。

有被告家屬聽取判刑時抽泣,旁人輕拍安慰。各被告步入羈留室前,均向旁聽親友揮手道別,有人雙手舉起拇指、抬起眉毛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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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拒承認同性海外婚姻 岑子杰提終極上訴 擇日頒判詞

政府拒承認同性海外婚姻 岑子杰提終極上訴 擇日頒判詞
「彩虹行動」成員、前民陣召集人岑子杰,早前就香港法律不承認海外同性婚姻提司法覆核敗訴。他不服判決提出上訴被駁回,遂再提終極上訴。案件周四(29 日)於終審法院續審。

上訴方強調,除了在法律上認可同性伴侶的關係,亦希望可保障他們的「核心權利」,並向法庭提供「核心權利」列表,認為法庭不單要指出現行政策的過錯(what done wrong),亦要指出必須要做的事(what must be done)。律政司一方批評,「核心權利」的概念太模糊不清、不確定,毫無疑問將來會引起更多爭議。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林文瀚、非常任法官祈顯義聽畢雙方陳詞,擇日頒下判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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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指煽動案|辯方結案:涉案文章非失實 質疑控方訂傳媒新守則 10.4裁決

《立場》被指煽動案|辯方結案:涉案文章非失實 質疑控方訂傳媒新守則 10.4裁決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踏入第 56 日審訊,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法官郭偉健押後案件至 10 月 4 日裁決,旁聽席聞言嘩然,兩名被告續准保釋。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下午陳詞時指,涉案 17 篇文章並非失實,亦沒構成實際國安風險,強調《立場》只是記錄時代呼聲。若法庭接納被告的目的,煽動就不是唯一合理推論。余又質疑,控方在結案陳詞訂下傳媒新守則,例如「反中亂港分子」的資訊,可報道但不可訪問、相關言論可引述但不可詳盡引述,質疑「我都唔知(守則),你又話我犯咗,有啲死不閉目」。

另外,控方結案陳詞提到《立場》的「中共百年影像」文章,當中提及大饑荒等歷史事件,形容內容「以下犯上」、「揭瘡疤」。余認為,《立場》記錄歷史也被批評,質疑控方說法不公允、準則難以拿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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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彭卓棋指因梁晃維已簽、為免輸陣勢而簽〈墨〉 稱從沒說要特首下台

47人案|彭卓棋指因梁晃維已簽、為免「輸陣勢」而簽〈墨〉 另稱從沒說要特首下台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三(28 日)展開第 75 天審訊。彭卓棋完成主問,開始接受盤問。彭供稱,戴耀廷曾說否決權是「可用可不用」,視乎政府「做得好唔好」;法官追問何謂「好」、問戴曾否提及政府回應「五大訴求」?彭稱沒有。

彭又補充簽署〈墨落無悔〉聲明的另一原因,是看到擬在同區參選的梁晃維已簽署,當時認為自己「唔簽就會輸陣勢」。他又稱,被捕後再看〈墨〉,並沒提「無差別」否決,被法官促勿捉字蝨。

彭另在主問下稱,從沒說過要特首下台,若知「35+」是要特首下台、顛覆政權,自己不會同意。他又在控方盤問下稱,初選前與戴會面時,關心自己是否可取議席,沒興趣理會民主派可否取「35+」。審訊周四續。

周三實時報道:
【實時更新】47人案|第75日審訊 彭卓棋:〈墨落無悔〉沒提無差別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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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拒承認同性海外婚姻 岑子杰提終極上訴 爭議違《基本法》、《人權法案》權利

政府拒承認同性海外婚姻 岑子杰提終極上訴 爭議違《基本法》、《人權法案》權利
「彩虹行動」成員、前民陣召集人岑子杰,早前就香港法律不承認海外同性婚姻提司法覆核敗訴。他不服判決提出上訴被駁回,遂再提終極上訴。案件周三(28 日)於終審法院審理。

上訴方認為,若政府拒絕承認同性婚姻,會向社會大眾傳遞錯誤訊息,令人認為同性婚姻比不上異性婚姻。上訴方強調,異性與同性伴侶關係本質平等,沒有分別,伴侶間均可以互相愛護、互相依賴。上訴方提出三項爭議,質疑現時政策違反《香港人權法案》及《基本法》下規定的平等權利。

至於現有政策被指有合法目的(legitimate aim),可鼓勵「傳統婚姻」(promote traditional marriage)。上訴方質疑,現有政策把同姓婚姻排除在外,無法達至其目的,因為同性伴侶不會因而選擇與異性結婚。審訊周四(29 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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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立會|官拒患思覺失調被告拆案 警否認要求另一被告「是但」指出撞玻璃位置

7.1立會|官拒患思覺失調被告拆案 警否認要求另一被告「是但」指出撞玻璃位置
七一立法會暴動案,暫委法官李志豪早前裁定一名案發時 21 歲,患思覺失調和自閉症等的男生適宜審訊;辯方於周二(27 日)申請分拆案件,由另一位法官審理。法官周三(2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裁定不接納分案申請,稍後頒布詳細理由。

至於另一被告早前爭議,曾於內地被扣押時,受港警威嚇而招認,警員周三接受辯方盤問,否認帶被告到立法會重組案情時,曾著被告指出「是但一塊」玻璃為案發時撞擊的位置。

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周四(29 日)續審,將傳召立法會秘書處證人,包括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法官批准。不認罪被告續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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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更新】47人案|第75日審訊 彭卓棋:〈墨落無悔〉沒提無差別否決

47人案-第75日審訊
【實時更新報道】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三(28 日)展開第 75 日審訊。彭卓棋第三日作供,稱在整個初選期間,沒知悉「35+」是有關無差別否決預算案,他又指,後來再看〈墨落無悔〉聲明,亦沒提及無差別否決一事。

法官續就彭卓棋供稱為免違《國安法》而放棄政綱,改派撕爛的單張提問。而彭在其代表大狀主問下,稱曾接受 BBC 訪問,說過因不想犯《國安法》而放棄了政綱。法官問有沒有相關紀錄?彭的代表大狀其後展示 BBC 的相關報道。

周二審訊時,彭卓棋要爭取「深黃」選民支持,故在不同場合用「選舉語言」,包括在論壇稱「敵人是共產黨」;他另承認為取悅選民而「扮黃」。法官一度反問,彭何不加入民建聯?彭答,「因為喺嗰個選舉氣氛,DAB(民建聯)會輸」。彭又解釋,就算事前有細看〈墨落無悔〉,「我要好坦白同法庭講,我都會簽,因為依一份係鬥黃嘅書嚟嘅」。

全日綜合報道:
47人案|彭卓棋指因梁晃維已簽、為免輸陣勢而簽〈墨〉 稱從沒說要特首下台
周二報道:
47人案|彭卓棋形容〈墨落無悔〉為「鬥黃書」 同意為取悅選民「扮黃」

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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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更新】《立場》案第56日審訊 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 案件押至10.4裁決

【實時更新】《立場》案第56日審訊 辯方續作結案陳詞

【實時更新報道】《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周三(28 日)踏入第 56 日審訊。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法官郭偉健押後案件至 10 月 4 日裁決。庭上讀出日期一刻,旁聽嘩然。前《立場》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續准保釋。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早上陳詞指,控方案情出爾反爾、搖擺不定,「核心指控都會轉來轉去」。余引述案例指,被告有權知悉控方打算證明的案情,不能「五時花六時變」。她又指,17 篇涉案文章如實記錄時代呼聲,在事實層面上沒失實,引述第三方說法不涉引述錯誤,控方亦沒有指控文章構成實際國安風險。傳媒有責任報道第三方看法和公眾關注的議題,應尊重傳媒的判斷。 辯方另指,在詮釋煽動罪上,控方以字面解讀條文,稱引起部分人「敵視、仇視及憎恨」就是煽動。余若薇認為,此測試門檻過低和不穩定,應採納較嚴謹尺度,「限制要達到某個程度先唔影響新聞自由」。 綜合全日報道: 《立場》被指煽動案|辯方結案:涉案文章非失實 質疑控方訂傳媒新守則 10.4裁決 周二報道: 《立場》被指煽動案|辯方結案同引「大公報案」 指須證被告煽動意圖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否認雙重標準:「就算其他傳媒犯事,唔代表我唔可以告你」 【影片】《立場》案|被質疑雙重標準 控方:「就算其他傳媒有犯事,唔代表我唔可以告你」 案件由 2022 年 10 月 31 日開審至今,橫跨逾 7 個月。前《立場》總編輯鍾沛權在 4 月 4 日完成 36 日作供,另一被告前《立場》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不作供亦不傳召證人。 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辯方代表為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大律師黃卉儀及管致行,案件由法官郭偉健審理。 17:30 案件押至10月4日裁決 17:21 休庭 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法官郭偉健指需時到內庭查證資料,稍後再開庭商議裁決日子。 15:50 官問「抗爭者、暴徒」用字 是否可顯示媒體立場 法官另舉例問,若媒體分別以抗爭者和暴徒,形容 2019 年反修例示威者,是否可顯示該媒體的立場? 余若薇指,各人的遣詞用字不同,用字已牽涉其立場。《立場》在報道上會以引號如實引述受訪者看法,例如指「許智峯『外訪』」。余指,鍾沛權作供時曾解釋,即使認為相關用字不恰當,都會為尊重作者而使用,亦有將作者的原文刊載供公眾評論。 余續指,相信 17 篇涉案文章是如實紀錄時代呼聲,引述受訪者用字,而《立場》的社論沒有被指控為煽動文章。而傳媒有責任報道第三方看法和專訪等公眾關注的議題,應尊重傳媒的判斷。 15:35  官問傳媒在文章刊登前有何責任 余若薇續就涉案 17 篇文章陳詞,指辯方經深入研究後,發現涉案文章在事實層面上沒失實,引述第三方說法亦不涉引述錯誤,而控方亦沒有指控文章構成實際國安風險。 余指,控方批評文章偏頗、誤導和美化受訪者,「因為都係你唔同意佢觀點囉」。余指,《立場》的文章僅記錄初選及流亡人士,即使控方觀點與角度不同,認為文章是偏頗,都不能說是「植入思想」,亦不構成煽動基礎。 法官郭偉健問及,在文章刊登前,報刊有何責任?余指,應視乎傳媒引述的言論有否違反誹謗、影響公眾秩序等基本原則及道德標準。若違反上述原則,就不能刊登。 法官續指,他裁決時無可避免會涉及一些界線,「大家坦白啲」。余回應,若社會過於分化,有些言論或會引起在社會上的敵視。作為傳媒應審視文章是否真誠相信,而不違反道德標準。 … Read more

47人案|彭卓棋形容〈墨落無悔〉為「鬥黃書」 同意為取悅選民「扮黃」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二(27 日)展開第 74 天審訊。彭卓棋續作供,指初選的「目標選民層」是「深黃」者,故在不同場合用「選舉語言」以爭取選民認同,包括在論壇稱「敵人是共產黨」;他另承認為取悅選民而「扮黃」。

法官一度反問,彭何不加入民建聯?彭答,「因為喺嗰個選舉氣氛,DAB(民建聯)會輸」,又指未必完全同意主流建制派。彭又指,2019 年社會氣氛「雄心壯志」,很多素人出來,「我承認我係依一個浪潮嘅得益者」。

彭又解釋,簽署〈墨落無悔〉聲明的原因,稱有案在身時才細看內容,而就算事前有細看,「我要好坦白同法庭講,我都會簽,因為依一份係鬥黃嘅書嚟嘅」。案件周三續。

周二實時報道:
【實時更新】47人案|第74日審訊 彭卓棋:戴耀廷會議上沒提無差別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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