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刺警案|梁健輝死因研訊 受傷警:刀刺左背近膊頭 至今未能執行職務

7.1 刺警案|梁健輝死因研訊 受傷警:刀刺左背近膊頭 至今未能執行職務
一名軍裝警於 2021 年 7 月 1 日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遇襲中刀,男子梁健輝涉刺傷警員後自刺胸口,送院後證實不治。死因庭周三(3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展開為期 6 天的死因研訊。

梁的胞兄在上午作供後,法庭下午傳召受傷警蘇敬祖作供。蘇供稱案發時,梁以左手大力按着其左膊,右手用刀刺向他的左背近膊頭位置。蘇邊跑邊大叫「有刀有刀!幫我!中咗刀!」蘇形容事前不認識梁,案發當天並沒與人起爭執,亦不知道為何遇襲。而傷口傷及肺部,至今因傷仍未能執行職務。研訊周四(1 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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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刺警|梁健輝死因研訊 梁日記首度公開 胞兄:不知他曾在《蘋果》工作

七一刺警|梁健輝死因研訊 梁日記首度公開 胞兄:不知他曾在《蘋果》工作
一名軍裝警於 2021 年 7 月 1 日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遇襲中刀,男子梁健輝涉刺傷警員後自刺胸口,送院後證實不治。死因庭周三(3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展開為期 6 天的死因研訊。

梁的胞兄在提問下指,死者生前沒提及社會、政治或新聞事件,沒與他傾談政治立場、亦沒與警方發生不愉快接觸。胞兄又指,在梁死後才得知他曾於《蘋果日報》工作。

庭上又展示梁的日記,當中有手寫字寫上「經過 721,你哋仲認為自己有資格維持治安,仲用埋忠誠勇毅做口號,真係忠誠勇毅,全部契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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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聘英御狀|梁愛詩撰文支持終院拒向律政司批上訴許可

黎智英聘英御狀|梁愛詩撰文支持終院拒向律政司批上訴許可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終審法院周一(28 日)拒絕向律政司批出上訴許可,繼續批准黎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 Tim Owen 為其抗辯。行政長官李家當晚宣布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釐清在港沒有全面執業資格的律師或大律師,可否參與國安案件。

前律政司司長及基本法委員會前副主任梁愛詩周一撰文,題為「支持終審法院在黎智英案的裁決」。文章在終院裁決後、李家超宣布釋法前發表,開首表明同意終院拒絕政府上訴的裁決,指現時本地法律有一套成熟的原則,處理外國大律師來港參與訴訟的程序,又反問有人指英國律師對《國安法》不懂也沒有經驗,「香港大律師又有多少經驗?」。她在文末又問到,「有人要求釋法。釋哪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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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違國安法不獲三分一減刑 呂世瑜上訴駁回 判詞:非所有求情因素適用

認違國安法不獲三分一減刑 呂世瑜上訴駁回 判詞:非所有求情因素適用
理大男生呂世瑜,被指 2020 年在 TG 頻道煽動港獨及售武煽暴,2022 年 4 月承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原獲法庭由判囚 5 年半減刑至 3 年 8 個月。惟控方指,判刑受《國安法》罪行的最低刑期所限,情節嚴重者須「處 5 年以上」,法官胡雅文改判被告監禁 5 年。

被告不服刑罰向高等法院提上訴,上訴庭周三(30 日)駁回申請。判詞指,《國安法》的立法目的是「懲治危害國安罪行」、判刑須反映控罪嚴重性,針對「情節嚴重」的案件,5 年的最低刑期屬強制性,即使呂世瑜適時認罪,亦不能減至低於 5 年的最低刑期,否則違反立法原意。

判詞又指,《國安法》條文列明只有「自動放棄犯罪」、「自動投案」、「揭發他人犯罪行為」 3 種減刑因素,是法律草擬者在考慮國家安全下「有意為之」,並反駁上訴方指,「若說審訊時認罪也涵蓋在內,則未免過於牽強」,因此呂世瑜的刑期維持監禁 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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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 流水式集會|黎智英、吳靄儀等 7 人申上訴 質疑警方禁遊行過份限制人權

8.18 流水式集會|黎智英、吳靄儀等 7 人申上訴 質疑警方禁遊行過份限制人權
2019 年 8 月 18 日,民陣在維園舉行流水式集會,黎智英、吳靄儀及李柱銘等 7 名民主派人士,經審訊後被裁定「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成,判囚 8 至 18 個月,當中李柱銘、吳靄儀、何俊仁被判緩刑。7 人不服定罪和刑罰提上訴,周二(29 日)在高院就申請上訴許可踏入第 2 日聆訊。

上訴方引案例指,原審法官沒評估警方不批民陣遊行之舉,是否過份限制人權,認為法庭要在公民基本權利及公共秩序間取平衡。上訴方又指,案發時群眾有強烈情緒,上訴人相對知名,現身現場有助安撫大眾情緒,認為法庭亦應考慮此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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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貓入洗衣機罪成判社服令 前港姐黃嘉雯胞姐上訴得直 高院撤銷其定罪、刑罰

困貓入洗衣機罪成判社服令 前港姐黃嘉雯胞姐上訴得直 高院撤銷其定罪、刑罰
2021 年 2 月,網上流傳一段女子困貓入洗衣機轉動約 14 秒片段。事後 2019 年港姐冠軍黃嘉雯胞姊黃綺婷,被控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經審訊後裁定罪成,判罰 80 小時社會服務令。黃不服定罪提出上訴,高院周二(29 日)裁定她上訴得直,一併撤銷定罪裁決及刑罰。

高院原訟庭法官黃崇厚在判詞指,上訴人供稱片段不是她拍,按洗衣機鍵者亦非她,但原審評估上訴人的誠信時,提及她「肩負提證責任」,法官認為是違背了「舉證責任在控方」的法律原則,故認為本案定罪裁決欠穩妥,裁定上訴人上訴得直。基於案件有重審的可能性,不就其他議題作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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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隨區議員拍攝便衣警 攝影師獲撤非法集結罪 律政司終院上訴押後裁決

涉隨區議員拍攝便衣警 攝影師獲撤非法集結罪 律政司終院上訴押後裁決
2020 年 3 月 8 日晚上,有人在大埔超級城悼念周梓樂,時任大埔區議員連桷璋、文念志等人涉追罵便衣警,攝影師蔡健瑜尾隨拍攝,同被控非法集結罪。蔡健瑜經審訊後定罪,判囚 3 個月,2022 年 3 月向高等法院提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

律政司不服決定,上訴至終審法院,周二(29 日)開庭審理。律政司一方指,被告近鏡拍攝便衣警員、構成滋擾,符合非法集結元素中的「意圖導致他人害怕」,又指高院法官推論錯誤。答辯方則指,高院認為案件仍有很大疑點,才裁定定罪不穩妥。法官聽畢雙方陳詞,押後裁決,蔡健瑜以原有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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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荃灣|中槍「健仔」暴動案押明年 2 月再訊 官下令充公 5000 元保釋金

10.1 荃灣|中槍「健仔」暴動案押明年 2 月再訊 官下令充公 5000 元保釋金
2022 年 7 月,警方在西貢北潭涌拘捕 4 名涉及反修例案的男子,指他們涉嫌沒有按照法庭指令歸押,包括在荃灣中槍的「健仔」曾志健。

「健仔」所涉 10.1 荃灣暴動案,周二(29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他出庭時依然蓄及肩長髮。辯方指,會與控方進一步商討,申請押至 2023 年 2 月 7 日再訊,被告沒有保釋申請。另外,法官高勁修指,因被告早前棄保潛逃,充公其 5,000 元保釋金,「健仔」小聲表示「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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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元旦遊行|涉設置無線電及管武等 4 男女判囚 12 周至 15 月

2020 元旦遊行|涉設置無線電及管武等 4 男女判囚 12 周至 15 月
民陣於 2020 年發起「元旦大遊行」,4 名男女在跑馬地及西營盤,被搜出對講機、鐳射筆及氣槍等物品,4 人早前承認無牌設置或維持電訊設施罪,其中 1 人另承認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及經審訊後被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及仿製火器罪罪成。4 人周一(2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 12 星期至 15 個月。

裁判官指,被告設置的無線電系統引致的潛在風險嚴重及廣泛,考慮整體案情嚴重,須判處阻嚇性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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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葵芳|「元氣壽司」外非法集結罪成 男子提上訴被駁回 

12.25 葵芳|「元氣壽司」外非法集結罪成 男子提上訴被駁回 
2019 年聖誕節,6 人包括兩名未成年男子被指響應「和你 shop」,在葵芳新都會廣場「元氣壽司」外叫囂及拍閘,經審訊後同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其中馬姓被告被判囚 4 個月,他不服定罪提出上訴,周一(28 日)被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李運騰駁回。

法官指,案發時社會嚴重分裂,加上時值聖誕,商場人流多,即使上訴人沒做受禁行為,但他穿和示威者相若深色打扮、口罩站在店外,令示威者看來「人多勢眾」,構成非法集結。反之,上訴方辯稱上訴人「有意圖離開現場」等說法,呈堂片段不足以支持。法官最終認同原審定罪裁決,駁回上訴人定罪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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