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物流平台 Zeek(斑馬)的營運公司,再被入稟追討欠薪。兩名送貨員分別索償逾 7 萬元,兩案周五(22 日)在勞資審裁處聆訊,公司代表缺席。
審裁官裁定首案送貨員勝訴,公司須賠償逾 3 萬元欠薪。至於另一案的貨車司機,審裁官稱公司「沒有呈交任何辯護文件,甚至沒有出席聆訊」,裁定司機勝訴,與公司存僱傭關係,公司須賠償逾 3 萬元欠薪。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網上物流平台 Zeek(斑馬)的營運公司,再被入稟追討欠薪。兩名送貨員分別索償逾 7 萬元,兩案周五(22 日)在勞資審裁處聆訊,公司代表缺席。
審裁官裁定首案送貨員勝訴,公司須賠償逾 3 萬元欠薪。至於另一案的貨車司機,審裁官稱公司「沒有呈交任何辯護文件,甚至沒有出席聆訊」,裁定司機勝訴,與公司存僱傭關係,公司須賠償逾 3 萬元欠薪。
2019 年 11 月理大衝突期間,在理大附近開設診所的耳鼻喉科醫生,稱遭警方誤射催淚彈入診所致起火受損,於 2021 年入稟向警方索償逾 672 萬港元。
警務處一方為 3 名涉案警員申請匿名令,指本案性質敏感,相信會吸引傳媒關注及報道,涉案警員相當擔心公開個人資料,自己及家人的生命安全及福祉受損。高院法官歐陽桂如周二(19 日)頒下判詞,拒絕警方申請。
判詞指,本案沒有實質證據證明,警員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會受損。而警員職級及編號、發出的指令均為關鍵,爭議警方執行職務時有否錯誤運用權力。現時已有禁制令禁制針對警員的起底行為,《私隱條例》亦把起底行為刑事化,警方未能證明該兩項措施不足以保障警員。
2019 年 11 月太古城中心外發生襲擊事件,中年漢陳真持刀傷人,並咬甩現就「47 人案」還押、時任東區區議員趙家賢左耳,被判監禁 14 年半。陳不服判刑,周二(18 日)在高等法院處理上訴許可申請。 上訴方表示,原審沒考慮社會氣氛針對「講普通話嘅人」、陳已向 4 名事主共賠償約 500 萬元等求情因素,又指刑期過重。律政司一方則指,刑期並非過重,法庭應向公眾發出社會不接受暴力的訊息。 上訴庭法官彭偉昌聽畢雙方陳詞,指案件非常嚴重,監禁刑期訂在 10 年以上是無可避免,但認為「14 年半(監禁)係睇落有點重」,刑期有斟酌餘地,最終批出上訴許可,交由上訴庭審理。
47 歲 NET 女教師(母語為英語的英文教師),報稱 2021 年獲福榮街官立小學聘用後,親自向校方遞交個人履歷,但對方其後以「程序失誤」為由拒聘,稱按教育局「內部政策」,校方只可從局方取得她履歷,而非她本人。女教師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挑戰決定。法官高浩文 2022 年 5 月裁定她勝訴,並批評一項沒有明文記錄的政策,「是否稱得上存在」。 事隔約半年後,法官再就賠償金頒下判詞,下令教育局向女教師賠償逾 69 萬港元,並批評局方在處理賠償金的過程中,對女教師「非常寒酸」(very shabbily)。
2019 年 11 月理大衝突期間,在理大附近開設診所的耳鼻喉科醫生,稱遭警方誤射催淚彈入診所致起火受損,於 2021 年入稟向警方索償逾 672 萬港元。 案件周三(5 日)在高院再訊,被告警務處處長的法律代表稱至少有 3 名證人,申請延期 35 天以遞交證人陳述書。原告醫生提出反對,並申請 4,200 元訟費。聆案官何志賢最終批准警方代表的申請,並下令他向醫生繳付 200 元訟費。
2019 年 11 月理大衝突期間,在理大附近開設診所的耳鼻喉科醫生,稱遭警方誤射催淚彈入診所致起火受損,於 2021 年入稟向警方索償逾 672 萬港元。案件周一(19 日)在高院再度處理案件管理聆訊。 醫生在沒有律師代表下,申請分拆案件,分別處理追究警方責任及賠償問題,稱在警方不承認責任下,和解並沒意義。聆案官回應指,法律下和解可以是對方不承認任何責任但願意賠償,而目前沒理據足以支持拆案,遂駁回申請,並下令醫生支付 1 萬元堂費。 聆案官多次向醫生解釋程序,舉例指「即使你係武當派,亦需尊重同跟從少林寺規則」。醫生數度反駁,二人多次疊聲、提高聲量爭論。官一度表示「我無氣喇」。
2019 年 7 月沙田新城市廣場發生警民衝突,警方拘捕多人,其中 3 名男子早前承認暴動罪,分別被判監 40 個月及 48 個月。案中指稱被毆打的兩名警員,昨 (18 日) 入稟區域法院,指他們在事件中多處受傷,向 3 名被告索償,但未有列明索償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