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日前拘捕 5 人,他們被指 2019 年反修例運動時計劃自製武器等,供示威者襲警。兩名被告吳子樂、陳維亮被控串謀煽惑參與暴動等兩罪,案件周四(30 日)在西九龍法院首度提堂。
兩人暫毋須答辯,總裁判官蘇惠德應控方要求押後至 12 月 15 日再訊,以候警方進一步調查。吳申請保釋被拒,放棄 8 天覆核;另一男子則沒保釋申請。兩人須還押。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警方國安處日前拘捕 5 人,他們被指 2019 年反修例運動時計劃自製武器等,供示威者襲警。兩名被告吳子樂、陳維亮被控串謀煽惑參與暴動等兩罪,案件周四(30 日)在西九龍法院首度提堂。
兩人暫毋須答辯,總裁判官蘇惠德應控方要求押後至 12 月 15 日再訊,以候警方進一步調查。吳申請保釋被拒,放棄 8 天覆核;另一男子則沒保釋申請。兩人須還押。
2019 年 11 月 12 日中環「和你 lunch」,28 人被控暴動,其中一名經審訊後罪成、判囚 3 年 3 個月的女子提出定罪上訴,今年 4 月被上訴庭駁回。她再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院證明書,亦在周二(21 日)被拒絕。
判詞指,申請方提出的觀點,只是「新瓶舊酒」,把不獲法庭接納的理據包裝成法律觀點,而控方引用已呈堂證物的內容來盤問她,並無不妥、不涉「突襲」,因此拒批證明書。涉案女子已直接向終院申請終極上訴許可,暫未排期聆訊。
2020 年 6 月,一名射擊競技場職員被指在住所,藏有手槍、彈匣及彈殻等物品,被警方國安處起訴「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他不認罪受審,周三(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域法院)獲裁定罪名不成立。
暫委法官劉綺雲指,被告是「槍癡」,涉案手槍能參加氣槍比賽,只能放特定彈匣,不能放普通彈匣, 而子彈有機會是裝飾品。她同意沒證據顯示,店員、被告懂得分辨真槍及玩具槍,被告有可能意外買到真槍。官亦指,不信納警方軍械法證課專家的供詞。
2019 年 11 月理大衝突,8 人被指協助、接應爬渠逃出理大的示威者離開,5 人經審訊被裁罪成,當中前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暴動罪成,另 4 人則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上訴庭周五(5 日)裁定鄭錦滿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 3 年 8 個月監禁刑罰,另 4 人則維持原判。
上訴庭指,鄭原被控妨礙司法公正,但原審區院暫委法官鄭念慈在控方完成舉證之後、裁定表證是否成立之前,質疑控方案論,其後批准對鄭錦滿加控暴動罪,做法是不公平及錯誤。判詞形容,辯方一直以沒有暴動指稱的方向抗辯,而控方的中途修訂造成「兩面包抄」,令鄭錦滿無法全身而退。
對於鄭念慈稱,辯方可透過重召證人、申請撤回承認事實等方法,彌補加控造成的不公正,上訴庭批評其取態「有欠深入和謹慎」,並提出反問:「D3(鄭錦滿)究竟有多大空間在同一法庭面前提出和以前不盡相同的說法?」
據《法庭線》統計,鄭錦滿為反修例暴動案中,第二名上訴得直的示威者。他早前已出獄,並在 Facebook 回應上訴庭裁決,稱「欲加之罪,其無辭乎。遲來公義,絕非公義。」(圖輯見文末)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被指在暢運道一帶「突圍而出」被捕的 11 人,包括開審前改認罪、判囚 46 至 61 個月的 9 人,以及經審訊後定罪被判囚 6 年的另外 2 人,提出刑罰及定罪上訴。上訴庭周二(19 日)開庭處理,將於 6 個月內頒布判決。
上訴方指,本案與「梁子揚案」背景相同,惟該案經上訴後的量刑基準為 36 個月監禁,本案則以 6 年監禁為量刑起點,質疑屬過高;又指有公立醫院護士被告,於疫情期間「冒住對個人生命風險嘅威脅」,主動要求調至高風險病房,惟原審沒就其貢獻減刑。
上訴方另指,原審法官問及被告作供提及的時任理大社工系副教授丁惠芳「唔係反修例聯署主席咩?」質疑原審或自行搜集資料,沒採取不偏不倚態度。律政司一方指,本案情節較「梁子揚案」嚴重,而就護士被告對社會貢獻,則認同「值得畀少量(減刑)折扣」。
元朗 721 襲擊踏入六周年,至今 22 人被控暴動、有意圖傷人等,當中 21 人罪成,被判囚 2 年 1 個月至 7 年。
《法庭線》從判詞、庭上內容整理罪成 21 人的案情。就 13 名白衣人,有 10 人在元朗站大堂襲擊,8 人曾在月台現身、擲物等,另 3 人則在英龍圍襲擊;至於 8 名非白衣人,林卓廷等 7 人被指在站大堂閘機內叫喊、射水、擲物等,另一非白衣人的犯案地點則在 J 出口擲物。
事發至今 6 年,事發影像拍攝到大批白衣人聚集,部分人涉持武器、襲擊。警方最新回覆,至今拘捕 69 人、檢控 22 人,數字與 2023 年 7 月時相同,顯示已連續兩年未有新的拘捕或檢控。